(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12月11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滴滴出行”的投诉,称“滴滴出行”司机欺骗用户,收取高额打车费。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何女士于12月9日在滴滴打车中预约了一辆滴滴快车,订单号为18679154363。
12月10日早六点五十司机来预约地点接我,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车费飙升至347,司机让我不要走平台支付,直接微信转账给他。当时脑子一热没有多想便扫码支付了,下车后意识到司机故意绕路并且不走平台支付蓄意诈骗。我联系平台投诉司机后平台表示只能退还预付款90元,被司机诈骗的300余元属于我个人失误,我认为平台没有尽提醒义务,同时对于平台司机的监管不到位,导致司机利用平台漏洞诈骗。
据《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7tsjc/)统计,退款难、订单信息无法修改、送餐超时、虚假促销、网络欺诈、信息泄露、客服服务差、高额退票费、订单不能取消、发货问题,为“2017年(上)生活服务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