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8年3月21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http://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中小米商城”的投诉,称霸王条款。
(注: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案例一:“小米商城”霸王条款
徐先生于2017年7月26日在小米商城下单购买“小米6 尊享全网通版 6GB内存 陶瓷黑色128GB手机”,订单号为5170726269003553。
2017年7月28日收货 2017年7月29日申请售后退货,我用顺丰速运,运费18元,把商品发到售后指定地址。质量问题退货却不给我报销运费,小米客服说需要纸发票才给报销运费,电子发票只给面值15元的“运费抵扣卡”并且不能提现只能在小米商城消费抵扣运费,有效期至2018年7月30日,如果所有企业报销发票都用别人用不上的抵扣卡来报销,这算不算是强买强卖?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维权凭据。
案例二:“小米商城”所购商品 尚未发货
姚先生于2018年3月3日早在小米商城购买一款小米4A43英寸电视,订单号为5180303951108558。
现在都3月10日了,没有发货,途中我打电话多次到咨询热线,依然敷衍推拖。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监测了解,小米商城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小米抢购被指或为骗局“饥饿营销”是把“双刃剑”?》(详见:http://www.100ec.cn/zt/anl_jeyx/)。(文/溡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