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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称“淘宝”商家 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09:46:2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8年3月13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http://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淘宝”的投诉,称所购商家 霸王条款。

淘宝网.png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毛女士于2018年3月7日在淘宝购买豆浆机,订单号为132390000909685557。

豆浆机商品详细介绍里面说可以加10元换购豆子。我就加了10月进行换购。收到商品后,发现换购的东西没有到。然后联系客服。客服告诉我必须要我先确认收货,晒单评价后7个工作日才能给我发货。不然不给发货,可是这是换购的商品,相当于这个单子我买了两个商品,只到了一个就让我确认收货,还必须评价晒单才能发货。

据《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7jcbg/)监测统计,发货问题、退款问题、商品质量、退换货难、疑似售假、虚假促销、退店保证金难退还、网络欺诈、客户服务、物流问题成为“2017年度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溡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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