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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电商假货问题需多方协同治理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50:3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摘要:近日,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假货问题首先要强化平台治理,同时也要加大各方协同治理,除了电商平台自身需要在平台合规、商家治理、知识产权、商品品控、商业模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外,也需要包括政府、平台、商家、用户、服务商、社会等方方面面来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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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报道原文全文:《“拼多多们”真的“冤枉”吗? 》

从山寨家电、14.5元15卷的卷纸、假茅台、盗版书到“啄本鸟”皮鞋……从维权的创维到童话大王郑渊洁,刚刚上市的拼多多因平台产品质量问题一下子成为了舆论的中心,更有观点称拼多多上市“让中国打假倒退20年”,不仅让拼多多,也让一直饱受诟病的网络购物假货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专家表示,电商平台假货问题实际上反映了我国的电商平台最大的痛点,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兴的电商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假冒伪劣。电商平台售假的根本原因还是巨大的利益,网络购物打假一方面需要完善法制,另一方面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而电商平台必须负首要责任,承担起符合自身身份与角色的责任。

“冰与火”之歌:网购发达假货“成灾”

发展速度快,可能是大部分人对拼多多成长过程中最深刻的感受。曾有媒体形容,1000亿元的成交总额,京东用了10年、唯品会用了8年、淘宝用了5年,拼多多只用了2年零3个月,这是拼多多发展迅速的最好证明。

萝卜快了不洗泥。拼多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前辈们”的积累,但是“前辈们”遭遇的问题也在它这里更加被放大和集中爆发,这就是网购假货问题。“高铁、扫码支付、共享单车和网购”曾被称之为“新四大发明”,而我国确实也是网购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1月~6月,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13万亿元,同比增长29.8%,增速较上年同期快1.2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7.4%,较上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

网购快速发展的同时假货问题也同样突出。今年6月,有电商投诉平台发布了“6·18”期间投诉数据。在今年6月18日,投诉到平台的涉假问题共计156件,其中消费者明确指控买到假货的投诉共计52件。

“电商平台假货问题实际上反映了我国的电商平台最大的痛点,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兴的电商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假冒伪劣。”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电商平台假货泛滥的根本原因:一是非法获利巨大。如果没有对应的利润还会制假吗?如果有自主品牌还会造假吗?二是违法成本低。当每次对电商平台轻描淡写的惩处后,制假者一定会卷土重来未可知,只不过会改头换面。三是自主创新保护的缺失。当我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专利申请国后,又有多少真正的专利得到保护,法院的知识产权庭从未达到门庭若市,一切是不是虚幻的表现。

更让人感到气愤和吃惊的是,在网络购物假货“成灾”的过程中,所有电商平台无一幸免。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从诞生至今,仍在假货的漩涡里打转,早年同样头顶各种光环上市的聚美优品也多次陷入假货风波,号称不卖假货的京东也刚刚经历了假茅台事件……

“罪与罚”之辩:电商平台“冤枉”吗

“假货是人性问题。”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表示,“假货问题是社会问题,让3岁的拼多多承担是不公平的。”7月31日,漩涡中的拼多多在上海总部召开媒体沟通会,回应近期质疑并为自己“喊冤”。

假货问题确实是网购行业的普遍问题,因此备受“质疑”和“喊冤”的也不仅仅只有拼多多。马云甚至曾说过,如果淘宝关门能消灭假货,就关掉淘宝!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程虹认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都要遵守相同的销售规则,不能拿着创新和创业的大旗打击所有的规则,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不能因销售方式不一样而没有法治和规则。网络购物中绝大多数消费者其实选择的是电商平台品牌来进行消费,因此电商平台必须尽到首负责任,核心是审核责任和赔付责任,电商平台应当对卖家或者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进行审核,可以让商家进行自我质量声明以及提供相关的质量安全方面的证明,同时建立承诺押金制度,即质量安全保障金,一旦商家的质量承诺及质量安全出现问题可以进行惩罚。同时,平台应当主动先行赔付消费者的损失而非协调买家卖家解决问题,如果卖家“零成本经营”、平台与之“共同获利”,电商平台假货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

“从法律上来讲,对于电商不同的经营模式——平台型经营模式和自营模式——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权利义务都有设定,任何一个主体在法律上都对于他自身特点设置了相关的与打假有关的一种权利和义务,比如平台经营者卖假货给消费者,肯定就是合同违约,如果造成损害还要承担产品损害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虽然不是自己作为出卖人一方,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电商平台必须要承担与自身身份和角色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的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有规定。比如对于平台上售假,如果有人发现后通知它,它要进行产品下架等,这是平台第一个层面上的一种责任,另外对于正常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平台通过自己技术力量也可以发现和识别的那种假货、伪劣产品,平台要主动审查,不要等到别人通知才下架,也就是所谓的红旗标准、红旗规则,这是平台所要承担的责任。

无论是拼多多,还是之前就陷入假货风波中的淘宝,都在宣称自己也一直在打假。“打假,我们一直是特别认真的。”拼多多CEO黄峥表示,拼多多“假一罚十”等打假政策是在淘宝打假规则的基础上做了推进,相比其他平台更为严格。而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更是在这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

“《电子商务法》对平台在这方面相关的法律责任做了一些重点规定,比如要求平台提供入驻者信息、对入驻者进行资质审核、建立消费者保护机制、建立责任金先行赔付制度等。”一直参加《电子商务法》制定的薛军认为,电商平台在整个打击假冒伪劣过程中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地位,毫无疑问也应该要一方面有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有社会责任。目前舆论高度关注电商平台售假问题,也体现对这个市场主体的一种监督,值得支持,本来消费者就应该受到保护。

假货是社会问题当然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首先要强化平台治理,同时也要加大各方协同治理,除了电商平台自身需要在平台合规、商家治理、知识产权、商品品控、商业模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外,也需要包括政府、平台、商家、用户、服务商、社会等方方面面来协同治理。”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道。(来源:中国质量报 文/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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