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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文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9:31:1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电子商务作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对于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开辟新的就业增收渠道、加速制造业跨界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电子商务强省为目标,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目标。2018年,全省网络零售额突破2750亿元,同比增长25%,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15%。到2020年,全省网络零售额突破4500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20%,全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快速增长,发展水平居全国第一方阵。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电子商务发展主体。

1引进一批知名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切实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腾讯等知名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更多国内外实力电商企业落户河北。加快廊坊固安京东电子商务产业园、京东华北运营中心、京东跨境电商保税区北方中央仓建设。支持廊坊阿里巴巴智慧物流基地建设。支持石家庄市苏宁易购“云店2.0”项目拓展。推进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石家庄数据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市政府)

2打造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打造唐山耐材、沙河玻璃等名优工业品网络营销服务平台;依托北人集团、唐百集团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线下资源优势,打造零售O2O电子商务平台,到2020年,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网络零售平台达到10个;培育沙河玻璃、孟村弯头等10个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的专业性B2B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3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邯郸美食林、石家庄天元等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鼓励河北慧聪、正和网络等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信誉楼、保百集团等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建设网络零售平台,辐射全国消费市场。支持君乐宝乳业、神威药业等品牌效应明显的工业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商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创建100家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支持唐山惠达陶瓷、容城伊凡之家毛绒玩具等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方式,促进全网营销;引导石家庄南三条批发市场、承德富源超市等企业开办网上商城,拓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推进蔚县剪纸、玉田泥塑等细分市场和小众商品,通过微营销等销售方式,塑造品牌。到2020年,全省网店数量达到80万家,淘宝村达2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建设一批集聚度较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制定全省电子商务园区分级服务管理规范,对园区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全省电子商务园区分级管理动态名录制度,支持列入名录的园区优先申报国家、省示范基地和享受有关扶持政策。鼓励省内外知名连锁园区通过品牌和管理输出,提升我省园区经营管理能力。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争取更多的园区入选国家示范基地。到2020年,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5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引导制造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从产品销售和广告营销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渗透,发展异地协同设计、网络众包、云制造等网络化制造模式。开展工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支持发展一批工业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支持生产制造、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打造一体化发展新生态。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

2推进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勒泰集团、衡水百货等大型商贸企业自建平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中小商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支持新华集贸市场、唐山金玉农产品交易中心等省内交易市场,向电商园区、智能物流园区转型,提升交易撮合、商品集散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转变。(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

3拓展社区电子商务领域。支持唐山聚民惠、邢台全品店等电商企业,发展面向社区的移动电商平台,提供全方位社区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居民小区、商业街区和高等学校中的线下商业终端设施,提高社区商业网络化水平。推进社区电商服务由城市向县、镇社区扩展,方便百姓生活。2018年,设区市主城区社区电商覆盖率达到50%;2020年,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邮政局,各市政府(含定州、辛集市),下同)

4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借力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电商知名企业及省内大型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加快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主体集聚度。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服务主体由160家集中到30家。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到2020年,培育电商交易额10亿元以上农村电商龙头企业10家。重点培育一批特色电子商务专业村、电商小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邮政局、省质监局,各市政府)

5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入运营,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支持白沟深入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模式。争取雄安新区列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力发展“丝路电商”,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在北美、欧盟东盟非洲、南美、东南亚、中东等贸易活跃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公共海外仓。2018年培育建设20个以上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商企业占进出口企业总数达到30%,跨境电商交易额占进出口总额达到20%;到2020年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达到400个、园区20个、跨境电商平台40个,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占进出口企业总数达到50%,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进出口总额达到30%。(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省国税局、河北检验检疫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邮政局)

(三)推动电子商务创新。

1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加快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在我省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扶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雄安新区建设研发机构,重点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促进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依托技术进步提升电子商务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2鼓励电子商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以新技术为依托、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推进C2B、C2F等个人对企业定制化经营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社区互动交流、网络游戏及数字娱乐等新兴服务。鼓励探索分享经济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省通信管理局)

3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引导移动电子商务在消费领域创新应用,拓宽电子商务渠道和范围,提升交易便捷程度。支持秦皇岛、张家口市探索建设“智慧支付城市和社区”试点,打造“便捷支付商圈”,逐步在交通、医疗、教育、社保、生活缴费等领域实现便捷支付体验。支持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在河北开展“无人超市”试点建设,推进新型商业模式在我省落地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省通信管理局)

(四)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

1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引领工程。支持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以及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国家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组织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中小企业孵化、服务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产业链条搭建等方面发挥带动作用。支持示范企业建设专业性特色电商平台,在创新经营模式、整合市场资源、带动关联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

2实施电子商务龙头引领工程。围绕钢铁、装备、纺织、医药等优势领域,加速实体产业和平台经济深度融合,提升河北整体产业质量和核心竞争力。针对税收、融资、推广等影响平台发展的重要事项,各地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扶持方案,推动电商平台实现快速发展。到2020年,打造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百亿级平台10个、十亿级平台30个。(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供销社,有关市政府)

3实施电子商务特色引领工程。以县域为单元,依托产业集群,重点推进安国中药、永年紧固件等特色电商平台发展,全面整合、对接上下游资源,推进产品优化迭代、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依托冬奥会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电商平台。到2020年,打造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亿级平台50个。(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张家口市政府)

4实施电子商务品牌引领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力发展网络品牌,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鼓励企业与各类载体合作,加强河北制造品牌的线上宣传推广。重点推荐外贸优势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设立名优产品库,对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网络平台地方特色馆,每年举办电商节、网博会,帮助企业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到2020年,打造50个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名优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质监局,有关市政府)

5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结合。力争10个深度贫困县全部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每县打造2个以上网络适销品牌,每村培养2名以上电子商务业务骨干。到2020年,10个深度贫困县网络零售总额突破20亿元。重点推进62个贫困县特色产品上网销售,拓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人口增收。45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各市政府)

(五)完善电子商务支撑。

1加快网络基础建设。加快宽带、移动通信技术设施建设,深化大数据、云计算应用。有序开放电信市场,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在雄安新区率先部署5G移动通信网络。加快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公共区域wifi建设和免费开放。鼓励电信增值业务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推动电信产业链和电子商务产业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2加快电子商务标准制定。根据实际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与服务规范》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与经营规范》等基础性标准,编制交易规范标准、主体资格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等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培训及宣传推广,鼓励电商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电子商务标准制定发布工作。(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商务厅)

3加快智慧物流体系建设。加强物流快递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搭建跨地区跨行业智慧物流信息平台。积极引导物流快递园区、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及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节点建设。支持社区设置快递服务场所及设施,推动智能快递箱配送模式创新,到2020年,设区市主城区物业管理规范小区覆盖率达到50%。推广石家庄、唐山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经验,抓好石家庄、唐山、承德、邯郸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广标准化托盘。加强冷链设施体系建设,构建从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全程冷链物流服务网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邮政局)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支持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网站建设通信服务等IT服务业,强化电子商务技术基础支撑。重点培育发展代运营、网络 推广、数据分析和售后服务等营销服务业,提升网络市场拓展能力。规范发展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咨询、培训、摄影、摄像、美工、园区管理等衍生服务业,完善电子商务服务生态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加大政策支持

(一)给予财政支持。加大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及平台建设;扩大省级电子商务投资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关键领域、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及新兴业态;支持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加快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市每年要列支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电子商务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初创期、种子期企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二)加强税收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微企业减免税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对旅游和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落实“营改增”政策。强化税收政策执行落实,对电子商务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创业投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抵免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

(三)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用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对信用记录良好、有市场、有潜力的电子商务企业适度提高授信额度。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进电子商务企业到全国股转系统、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引导和推动省级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督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鼓励各级商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行业标准,开展数据分析。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推动模式,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优质资源,提供全方位服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现服务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省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严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非法期货类证券业务和其他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防范金融风险。加快河北商务云建设,做好河北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河北”的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平台运营和数据分析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电子商务在线实时统计监测体系。各地要做好统计监测工作。电子商务企业要依法依规填报统计数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工商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金融办、河北证监局、省质监局)

(三)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支持淘宝大学与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培训基地。鼓励河北籍高端电商人才返乡创业。鼓励通过招聘网站、猎头公司、人才引荐等方式吸引域外高端人才。建立电子商务专家智库和后备人才资源库。(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四)加大电商企业宣传力度。支持龙头企业与长城网、河北新闻网等各级各类在线媒体深入合作,开展全方位、全媒体宣传推介,快速提升扩大各级龙头企业的知名度。支持我省电商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要经贸活动,寻求合作商机。通过举办年度电子商务大赛、项目集中路演、行业沙龙等活动,促进优质要素精准对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加强电商商品质量监督制度建设。强化电子商务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管理,完善电子商务市场的检测、抽检、追溯和查处制度。加强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提升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消费健康与权益。(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河北检验检疫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9日(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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