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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共享发展理念在精准扶贫领域的实践——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为例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0:12:52

(网经社讯)【内容摘要】精准扶贫战略是实现共享发展理念的关键环节,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作为精准扶贫战略的起点,关系到共享发展理念在精准扶贫领域的落实。针对目前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现状,以共享发展理念的主体、客体和标准为切入角阐述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探究共享发展理念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契合点。针对契合点就目前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存在的困境提出相关建议,力求共享发展理念在精准扶贫战略中得到更好的落实。

【关键词】共享发展理念精准扶贫战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一、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现状及困境

(一)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现状

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指通过合法程序,采取多维度评价方式对贫困人口进行识别的过程,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精准的识别内容。识别内容应包括对贫困人口自身状况、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贫困人口脱贫难度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识别;二是,精准的识别过程。识别过程应坚持程序正当、公正透明的原则,合理把握宏观一微观、抽象一具体、主观—客观三者间的动态关系;三是,精准的识别方法。

科学的识别方法决定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质量。精准扶贫战略发展到现阶段,大部分省份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经验,在坚持科学合理和革故鼎新的原则上探索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方法并相应形成整套识别机制。根据识别内容、识别过程和识别方法三方面内容对贵州省、甘肃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安徽省六个地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方法进行分析并做归类.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内容轻致贫原因识别

表1六个地区除安徽省采用的“六看六问”识别法①和云南省采用的“七评”识别法②将贫困成因列入识别内容,对贫困人口进行深度了解,其余地区均忽视对致贫原因的调查,原因在于:在识别过程中,财务状况的占有量可直接通过对贫困人口工资收入、占有房产、拥有土地、农副业收入等进行货币量折合,直接依据国家标准线判断其是否贫困和贫困程度。而贫困人口致贫成因需要对贫困家庭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分析,难以用量化归类标准进行识别,无形加大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主观判断难度和实际工作量,故大多数地区未将致贫成因列入识别内容的范畴。

2.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基本实现流程化

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流程化指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公正透明原则制定整套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程序,过程层层递进,程序合法合理。据上图,甘肃、云南、宁夏和四川四个地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实现流程化。而贵州省采用的“四看”识别法③和安徽省采用的“六看六问”识别法侧重于对贫困对象进行深度了解,在实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的流程化方面尚存不足。原因可能为,由于地区环境差异,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流程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可教条地依据中央相关政策,所以造成部分地区识别程序流程化尚存在欠缺。

3.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方法均侧重定性观察

只有甘肃省采用的“9871-四步走”识别法④实现定性和定量分析识别,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较为全面。定性观察偏重分析贫困人口家中的资源占是“有”还是“没有”的两种情况,据此直接进行识别。定量分析注重通过变量分析影响结果的因素,更注重对贫困对象占有资源“有多少”进行判断。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方法单纯依靠定性观察法,则不能确保信息的精确性和完整性,无法对贫困人口深层次要素进行量化研究,从而得出准确结论。图中的多数地区未使用定量分析识别方法原因在于定量识别方法需考虑多种因素,识别变量层次、数目多样,难以通过对已把握数据分析得出精准结论。

(二)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困境

1.人口老龄化限制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部分贫困地区大量劳动力输出造成人口老龄化、人均受教育程度低,加之宣传力度不足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造成挑战。在识别过程中贫困户因信息掌握不足可能未能参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且不谈在识别过程中是否能献言献策,甚至最终呈现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结果都需再加以推敲。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缺失,不仅可能造成由于识别方面的缺陷产生发展成果不能给予贫困人口以照顾,还可能导致识别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破坏社会风气,从社会环境层面打击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心,使得“塔西佗陷阱”现象滋生,降低人民群众共建社会的动力。

2.自然环境恶劣限制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现今贫困地区多位于自然条件闭塞的地带,发展深受客观环境限制,长期与外界沟通存在困难,造成封闭或者半封闭的地域性贫困,即贫困地区“孤岛效应”。“孤岛效应”从客观上限制扶贫工作人员对贫困地区相关数据的采集与更新,加大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难度。除此之外还造成共享发展理念和精准扶贫战略相关政策制定的缺漏性,从客观上限制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和破除自身困境参与社会建设的过程。

3.财政资金缺乏限制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根据调研,判断一个家庭是否贫困的平均成本是30元。2012年,临夏回族自治州全州财政收入为17.47亿元,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37.39亿元,前者为后者的12.72%。【2】贫困地区自身财力尚不足以支撑日常支出,因此,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资金保障存在很大问题。此外,识别成本会因贫困地区条件差异和贫困家庭内部情况多样化上涨,造成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在实际工作中面临巨大财务压力。较高的识别成本可能直接影响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的精确性。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结果不准确,则共享发展理念和精准扶贫战略的落脚点就难以合理定位。

4.人才缺乏限制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甘肃省截至2014年选派2234名青年干部到贫困村任职,脱贫效果显著,但部分地区此方面情况不尽如人意。因为,多数驻村干部虽出生于农村,但其因学习和工作需要长期脱离农村生活,自身对贫困地区缺乏实时把握。因此,扶贫工作开展中易出现政策制订与落实效果脱轨的现象。此外,驻村干部管理方面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和保障机制,少数驻村干部潜意识将扶贫工作单纯作为增加工作履历的方式之一。此外,未将扶贫成果纳入扶贫干部工作绩效的考核,造成扶贫干部工作敷衍。扶贫工作开展尚存困难,更勿谈需要实打实干地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环节。共享发展理念的实施客体自身素质欠缺加大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困境。

5.政策缺陷限制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扶贫政策顶层设计存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方法单一和贫困人口规模限制等问题。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单纯以农民年平均收入为标准,忽视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支出差异,识别标准未兼顾全面性和特殊性,容易造成难选和漏选等问题。扶贫政策对贫困人口实行规模限制,尚未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思维,各层级间存在分配贫困指标现象。忽视不同贫困地区扶贫供需状况差异,致使部分地区分配指标明显少于实际需求或出现“凑数”现象,导致共享发展理念的落实出现异位或错位现象。

6.人员竞争限制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贫困地区常住人口中弱势群体所占人口比例大,其余精壮劳动力虽然占人口比重小,但影响力不可忽视。贫困与非贫困人口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竞争,“精英独占”现象不可忽视。贫困地区采集贫困对象信息主要以谈话或通过他人评价等方式实现,贫困地区“精英群体”掌握话语权、判断权和实施权,结果可能将真正贫困人口排除出扶贫政策范围。“精英独占”阻碍共享发展理念在贫困地区的落实,限制贫困人口共享发展成果,并直接打击贫困人口自我脱贫、参与共建的热情与能力。

7.道德判断限制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贫困包括经济和思想双方面贫困。以往扶贫工作侧重经济扶贫,忽视对贫困对象进行道德扶贫,故扶贫效果逐渐弱化,返贫现象严重。贫困对象长期处于扶贫环境下易产生“文化贫困”现象,表现为主观拒绝脱贫、发展意识薄弱、不劳而获的“优越感”强烈。拒绝脚踏实地、自力更生的思想形成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隐性困难。“文化贫困”人口长期不合理独占发展成果,导致脱贫能力弱的贫困人口无法充分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同时,这部分人群有能力自我脱贫却不参与共建环节,是自共享发展理念在落实环节中的隐形人力资源浪费。

二、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契合点

(一)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主体——人民群众

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既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劳动者又是发展成果的享用者。共同建设小康社会是人民群众的责任,共同享发展成果是群体人民群众的权利。

1.共建共享原则

“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生活在新时期的中国人民都享有活出出彩人生的机会,都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都享有与祖国共同成长的机会。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民群众在共享发展成果层面的主体地位,是对“十三五”规划的落实。让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的获得感,从而增强内生动力,促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人民群众感受共享发展成果不仅源于生活条件的改善,其更加真切的获得感来自于亲身感受建设过程。人民群众共建原则体现共享发展理念对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的尊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背景下,坚持人民群众共建是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必须贯彻的原则之一。唯有如此,才能形成人人积极参与、全员尽心竭力和人民共同享有的和谐的、可持续的发展局面,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共同享受的前提是共同建设,共同建设的目标共同享受。唯有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共享发展理念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主体的契合点

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坚持人民共享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其核心要义是让全体劳动者享受幸福生活。中央将仅占全国总人数5%的7017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上升到国家的战略高度,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深入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将目光聚集于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这一焦点,以其需要为前提,尊重和保护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利益,注重其物质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同步提升。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根本的指标,实现全体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

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坚持人民共建的原则。“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4P5)生动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人民观,即,人民群众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决定社会前进力量。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始终坚持人民在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注重人民群众的力量的发挥,使人民群众在获得幸福感、成就感、尊严感,同时激发人民群众在脱贫共建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智兴邦,众志成城,最大激发人民群众潜能,汇聚成新的力量推动社会的前行。

(二)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客体——政府和社会

1.以不同视角审视共享发展理念客体会产生不同倾向

目前学术界的主要观点可归结为政府和社会两大派别。从社会主义角度出发,根据共享发展理念自身的公益性质,我国政府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同时在政府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背景下,政府理所当然被定义为共享发展理念的客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利用自身掌握的行政权力和资源储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因此,目前政府在共享发展理念落实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从公共服务角度出发,政府固然在信息掌握、组织协调和资源占有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但共享发展理念的落实应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只是主要角色之一。

依据“利益及责任”原则,共享发展理念对于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产生正面效应要求对其行为和成果需要进行区域性明确。故,政府、社会和个人各自立足自身所处社会层面,各自承担责任。将推进共享发展理念的责任划分到不同层级的客体,力求在实际工作中各层级客体各司其职、互相监督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2.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客体的契合点

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契合点之一在于两者客体的统一。政府和社会团体两者在实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各自发挥作用,协力推进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促进共享发展理念的落实。

政府作为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主要力量,发挥整体布局作用。一方面,政府作为扶贫力量的组织者需要对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有效整合,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物质方面的支撑。另一方面,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工作目前主要由政府工作人员承担。政府坚守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标准,将真正的贫困人口纳入精准扶贫战略,依据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结果对贫困人口给予财政分配和相关政策上的倾斜。为共享发展理念在精准扶贫战略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提供力量的支撑和政策的保证。

随着我国社会团体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团体在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和推进精准扶贫战略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作为扶贫环节的重要补充力量,社会团体不受体制间利益博弈的束缚,因此其将目光主要放在政府可能忽视的角落,将未被纳入扶贫范围的贫困对象重新筛选和审视,补齐政府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的短板。社会团体为共享发展理念的落实提供了多种选择,并拓宽扶贫渠道,增强扶贫力量,将市场机制引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环节中。充分发挥人道主义精神,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提供多种补充方法,从而更好实现自我价值,激发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积极性。

(三)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标准——公正平等

1.公正平等为共享发展理念的标准

公正平等为共享发展理念的标准,但平等不等于均等,共享发展也不等于平均发展。平均主义指全体社会成员无差别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实行平均主义原则的结果就是阻碍生产力发展,造成全社会的共同贫困。现阶段的共享发展与平均发展存在很大差异。

平均发展单纯强调数量的相同,即要求全体人民群众所占有的发展成果是无差异的,也就是单纯的“你有,我有,大家有”的状态;而共享强调意义公正,即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成果、承担自己应该分担的责任,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共享发展理念实质上是对公平的追求,享受发展成果的相对公平。在实现全体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将社会贫富差距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平均是为了克服不公平现象,指付出的劳动与收获不成正比,可以看做是少劳者对多劳者的剥削;共享则是由差异性的平等,个人的付出与收获成正比。平均主义要求实现各方面平均化,抹杀因个人劳动成果而带来的劳动报酬上的差异,否认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的原则。现阶段不同群体之间享受发展成果必然存在数量上的差异,追求绝对平等必然损害社会效率。实现绝对平等,只能是幻想。

2.共享发展理念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标准的契合点

坚持发展成果享受的惠普性。惠普性是指即全体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共同享受发展成果,运用于精准扶贫战略就是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将精准扶贫战略目光对准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坚决不让一个地区掉队”,对贫困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人口给予重点帮扶,同时注意抵制平均主义。其不同于过去“均贫”、“均富”思想,更加注重追求公平原则下的差异化共享。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在享受基础设施方面与城市特别是发达地区存在差异,共享发展理念指导下的精准扶贫战略以注重贫困地区的基础民生设施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区域间基本民生设施的公平享有。

坚持发展机会共享的公正性。共享发展理念注重内涵和质量上的共享,因此,在实现方式上坚持精细化和差异化原则。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机会和权利的公平化。因为,权力和机会的平等是实现社会阶层流动、激发人民探索进取的精神动力。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突破贫困自地区人口自我发展瓶颈,为其提供教育、医疗、卫生等一系列资源保障。在解决其基本温饱的基础上为其发展提供机会,实现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使其参与到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最终在共建的同时享受共同发展的成果。

三、探析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对策

(一)共享发展理念引领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主体人性化

1.加大宣传实效,保证人民群众参与识别过程保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才能精确识别扶贫对象进而推动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依据贫困地区现有人口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因地制宜选用宣传方式。针对劳动力输出大省,与时俱进采用微信、短信或者建立贴吧等方式建立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了解扶贫政策、参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渠道。知行合一,保证贫困对象对相关政策的了解,贫困人口在知晓扶贫政策基础上才能有效参与到识别过程,切实感受当家做主并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此举,一方面体现民意,实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种中人民的主体性,保障弱势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另一方面汲取民智,激发人民参与共建环节的智慧。

2.贫困地区联动,降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难度贫困地区因自身条件局限,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远落后于其他地区,成为其自我发展的瓶颈,同时也是限制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客观阻力。对于自身基础设施薄弱但存在发展潜力的贫困地区,政府要联合社会力量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并对特色资源进行开发,助力贫困地区突破发展瓶颈,实现自我的可持续发展;对于自然条件异常艰苦、脱贫希望渺茫的特困地区,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实行搬迁式扶贫。地区联动在降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同时直接改善贫困地区人口的生活条件,突破原有自然条件的局限,改善原有的发展机会不平等限制贫困地区人口和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推动共享发展理念的落实。

(二)共享发展理念引领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客体专业化

1.增加国家财政对贫困地区资金投入

国家财政对贫困地区资金投入是推动精准扶贫战略最为直接也是最有效保障。自“三西”建设至今,国家投入甘肃省的专项资金达上百亿元,且每年以2.79%的速度增加,是精准扶贫战略的主要资金来源。政府在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投入的同时将扶贫资金的使用细化到扶贫的各个环节,实现资金的专业化配给并加强对各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资金充足支持和使用的合理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提供物质支撑,克服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资金不足的问题。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为后续扶贫政策和资源的落实提供着力点,将发展成果惠及到贫困地区,实现共享发展理念的全覆盖。

2.强化扶贫人员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意识

思想决定成果,行动决定未来。作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的执行者,加强扶贫人员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意识教育,从思想层面树立识别标准线,对该环节工作落实的作用重大。同时,将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成效纳入考核,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扶贫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标准之一,严格追究未如实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的干部的责任。实现“驻村扶贫干部”常态化,例如,甘肃省实行驻村帮扶机制和领导干部“逢提必下”任用机制,将扶贫工作与个人发展相联系。从思想和升迁两方面加强扶贫干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的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同样,扶贫人员同样属于主客体双重范畴,加强扶贫人员识别能力培养,从客体层面实现扶贫对象识别精准度,促进共享发展理念落实。

3.强化社会力量推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动员组织公共资源和社会力量让每个贫困人口过上好日子,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和最好例证”圈。在社会大扶贫格局下,社会资源是推进精准扶贫战略资金重要补充。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将社会慈善团体和社会扶贫基金引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加大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在识别过程中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保证基层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的公正性。将社会力量引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在加强识别过程中实现资源和监督保障的同时激发人民群众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的共建小康社会的信念。

(三)共享发展理念引领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标准合理化

1.注重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程序合法

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应坚持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政策确定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法律程序遵循自愿原则,有序实现贫困人口自主申请、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各层级民主评议和审核和最终在各层级公示,保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从信息采集到建档立卡依据扶贫政策和法律制度规范。

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实现人人知政策、人人懂政策。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程序合法不但保障贫困人口对自我权力的维护同时也参与到共建过程,将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于个体。

2.推行全国普查,完善贫困对象数据库

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信息进行整合、汇总,建立信息准确、覆盖全面的动态系统数据库。扶贫政策标准制定依托贫困对象数据库,破除以往单纯人均年纯收入作为贫困标准,将贫困人口致贫原因纳入考虑范围。实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动态区分,完善扶贫对象“进入一退出”机制,定期对贫困对象进行检测,将已脱贫的扶贫对象移出贫困范围,将返贫人员重新纳入扶贫对象范围。贫困对象数据库的完善,一方面将发展成果精准分享给贫困人口,提高其生活水平。另外一方面,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贫困者的紧迫感,激发其自我脱贫动力。

3.重视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道德识别

物质贫困是相对的贫困,精神贫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贫困。对于贫困对象,将精神脱贫引入扶贫工作之中,引导其树立自力更生、自我脱贫思想。对于顽固依赖扶贫政策傍人篱壁的贫困人口,重点教育其下一代,培养其自我发展能力的同时帮助其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念。精准脱贫才是真正的脱贫,脱贫观念树立则脱贫致富则指日可待。精神脱贫是实现脱贫的根本因素也是推动共享发展理念的有力环节,贫困者一旦树立脱贫信念,辅以相应的政策与资金优惠,实现脱贫指日可待。脱贫者发挥榜样作用带引更多贫困人口实现自我脱贫。最终实现共享发展成果和共同建设社会的良性循环。

注释:

①“六看六问”识别法:对贫困对象的住房状况、劳动力状况和粮食储存量等12项内容进行多层次调查。

②“七评”识别法:对贫困对象住房条件、生活水准和生产能力等七方面进行调查。

③“四看”识别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和四看家中人口接受教育的状况。

④“9871-四步走”识别法:9项直接排除法、8项问卷调查法、7项积分排名法和1次民主评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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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l.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5]李国祥,习近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EB/OL] http://news.nen.com.cn/system/2016/02/10/018 85 -6986.sht-ml/.(来源:360期刊网 文/卫小妮 蒙慧;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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