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摘要:近日,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新农村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电商政策调整除了清单扩容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提高外,还明确了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这一规定对跨境电商行业基本不会产生新的影响,但对个人代购或将产生“毁灭性”影响。“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为单位运作的代购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本就处于‘灰色地带’,以后运作将更难。”
曹磊坦言,这一政策很可能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给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等形成有力打击,不过是否会对一件代发产生影响,还需要届时再进行判断。
以下是报道原文全文:《产业“灰色领域”或将受影响》
为做好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后政策衔接,商务部等十余部委联合发布进口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文件。其中既有有延续,也有变化。在利好跨境进口企业的同时,对一些“灰色”产业也会产生不小的影响。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曹磊就指出,跨境电商政策调整除了清单扩容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提高外,还明确了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这一规定对跨境电商行业基本不会产生新的影响,但对个人代购或将产生“毁灭性”影响。“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为单位运作的代购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本就处于‘灰色地带’,以后运作将更难。”曹磊坦言,这一政策很可能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给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等形成有力打击,不过是否会对一件代发产生影响,还需要届时再进行判断。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吕友臣则认为,政策对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跨境电商额度风险加大。同时强调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该提法对判断是国内代购还是真正消费者,颇有针对性,类似洋码头、淘宝全球购小商家先个人采购再行出售的行为无疑不能划入跨境电商。
不仅如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鹏博认为,新规规定的“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基本上已经给线下自提业务判了死刑。
李鹏博说,此前在深圳、郑州、杭州等地轰轰烈烈开展的线下自提业务都已经叫停,未来也不会开放,因为这个模式对线下的冲击太大了。“跨境电商已经在商品准入方面获得了极大便利,如果再在销售范围内放开,那基本就是完全放开了。”
此外,李鹏博说,政策明确了按照个人物品进行监管,但对“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除外。也就是说,比如此前核辐射区的日本产品,如果没有解除禁令,依旧无法进入。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规定,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质量安全主题责任,不过平台需要履行“先行赔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平台购买了某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平台先赔付,之后平台再向卖家追索。(来源:新农村商报 文/刘旭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