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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双11”期间网购市场定向监测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15:50:47
为进一步掌握“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购市场状况,预测把握江西省网络市场发展趋势,实现网络市场监管有的放矢,规范全省网络市场秩序。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今年“双十一”期间,开展了网购市场数据和执法人员人工定向监测工作。现发布如下:

(网经社讯)一、双十一期间网购大数据监测概述

本次监测数据涵盖省内主要电商平台及淘宝京东天猫聚美优品1号店唯品会苏宁易购、国美在线、亚马逊等辖区外电商平台。

01

监测基本情况

“双十一”期间,总计监测到江西省活跃的网络商品交易主体78253家。其中,淘宝平台店铺数量68237家、京东平台店铺数量6603家、天猫平台店铺数量2231家、苏宁平台店铺数量222家、国美平台店铺数量38家、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数量922家。

02

“双十一”网络购物监测情况

“双十一”期间,共监测到在省外平台销售的商品6290.98万件、店铺77331家。2018年“双十一”当天,省外网络商品交易额为53.74亿元。

1. 网络商品交易额监测概况

“双十一”当天,省外网络商品交易额达到53.74亿元。其中,天猫平台网络商品交易额最高,为29.54亿元,占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54.97%;京东平台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二位,为16.57亿元,占比30.83%;苏宁平台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三位,为2.56亿元,占比4.76%。


江西省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平台分布

“双十一”当天,省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区域分布中,南昌市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一位,为19.14亿元,占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35.62%;赣州市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二位,为13.55亿元,占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25.21%;景德镇市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三位,为5.09亿元,占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9.47%

江西省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区域分布

“双十一”当天,省外网络商品交易额行业分布中,服饰鞋包行业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一位,为14.59亿元,占比27.15%; 家装家饰行业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二位,为10.51亿元,占比19.55%;食品/保健行业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三位,为9.29亿元,占比17.29%。

江西省辖区外网络商品交易额--行业分布

2.网店监测概况

“双十一”期间,共监测到省外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网店44408家。其中,服饰鞋包行业店铺数量居全行业首位,占比40.08%;家居用品行业店铺数量居全行业第二位,占比16.94%;家装家饰行业店铺数量居全行业第三位,占比12.16%。

江西省辖区外平台--店铺行业分布

“双十一”期间,在省外平台网店中监测到商品6290.98万件。其中,新余市辖区外平台网店中的商品数量最多,占比61.50%;九江市辖区外平台网店中的商品数量居第二位,占比15.24%;南昌市辖区外平台网店中的商品数量居第三位,占比6.82%。


江西省辖区外平台--商品区域分布

03

“双十一”促销商品监测情况

“双十一”当天,在省外平台网店共计监测促销商品1195.29万件。其中,服饰鞋包行业促销商品数量居全行业首位,占促销商品总量的40.29%;食品/保健行业促销商品数量居全行业第二位,占促销商品总量的19.01%;家装家饰行业促销商品数量居全行业第三位,占促销商总量14.01%。

江西省辖区外平台--促销商品行业分布

“双十一”当天,省外平台网店的促销商品价格分布中,单价低于50元的促销商品数量最多,占促销商品总量的34.28%;单价为100-300元的促销商品数量居第二位,占促销商品总量的30.59%;单价为50-100元的促销商品数量居第三位,占促销商品总量的14.94%。


江西省辖区外平台--促销商品价格分布

04

“双十一”商品价格诚信监测情况

“双十一”期间,有的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出现了“先涨价再降价”的现象。在2018年11月11日促销活动前抬高价位,用于伪造折扣,吸引消费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价格法》发布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其中第七条指出:“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双十一”期间,省外平台网店中,先涨后降商品的提价时间主要集中在双十一来临两个月之前,其中,提前两个月提价的商品数量最多,占提价商品总量59.81%;提前一个月提价的商品占提价商品总量的16.00%;提前一周提价的商品占提价商品总量的14.97%。

江西省辖区外平台-先涨后降商品提价时间分布

“双十一”期间,省外平台网店中,价格涨幅在30%以下的先涨后降商品数量最多,占先涨后降商品总量的68.59%;涨幅区间为50%-100%的先涨后降商品数量居第二位,占先涨后降商品总量的9.52%;涨幅区间为30%-50%的先涨后降商品数量居第三位,占先涨后降商品总量的9.14%。


江西省辖区外平台-先涨后降商品价格浮动情况

05

江西省网络交易平台“双十一”网络购物监测情况

“双十一”期间,全省总计有922家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用户访问活跃。其中,辖区内独立交易网站856家、辖区内第三方交易平台66家。参加活动的平台中,单价低于50元的商品数量最多,占商品总量的66.94%;单价为50-100元的商品数量居第二位,占商品总量的12.02%;单价为100-300元的商品数量居第三位,占商品总量的11.97%。


江西省辖区内平台-商品价格分布

二、执法人员网购市场定向监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行为,着力维护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秩序, 2018年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市场监测监管工作。

从10月起,围绕国庆、 “11.11”、“12.12”以及圣诞节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选择省外和省内大型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移动电商平台、微店,开展对涉嫌商标侵权、价格异常、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定向监测工作。加强对网络商品集中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的行政指导,督促经营者履行相关责任。

全省共开展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065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50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7条,责令整改网站13个次,开展行政指导19个次,行政约谈电商主体4个次。

三、定向监测发现的问题

01

霸王条款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在“双十一”集中促销期间,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免责条款;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条款情况依然比较多,在线旅游页面成为重灾区,霸王条款在飞猪同程等在线旅游平台中,依然普遍存在。如很多在线旅游商家均设置了“行程不含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等内容。

02

极限广告用语明显减少

只发现极少数商家仍使用了“最”“首家”等绝对化字眼。如同程网中万年神农源景区的页面中包含“中国最美的地下河——神农宫;中国首家原生态洞穴探险三部分组成。”等内容,淘宝网中赣东北土特产的页面中包含“100%纯”等内容。

03

冒用高知名度商标品牌

“双十一”期间监测促销商品中,全省总计有26个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存在涉嫌被冒用,共涉及店铺2315家、商品22177件。其中,“景德镇”非官方授权店铺数量最多,为1293家;“赣南脐橙”非官方授权店铺数量居第二位,为374家;“猴姑”非官方授权店铺数量居第三位,为223家。

四、规范“双十一”网购市场主要做法

01

高位推动,督促网络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

1.突出重点监测。各地紧紧围绕关键时间节点,选择本地企业网站、网店、移动电商平台、微店,加强对集中促销活动的监测监管工作,侧重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监测。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为配合2018网络市场专项行动开展,对全市已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申办ICP备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共查出该市786户企业(个体)申办有ICP备案。通过比对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江西版)数据,新增网络经营主体181户。

2.加强行政指导。各地市局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通过媒体、报纸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加强警示宣传、强化监测监管。南昌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约谈网络经营主体,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参会代表(京东、苏宁、美团饿了么携程顺丰等)就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等方面进行约谈。萍乡市市场监管局与价检局、网信办、商务局联合进行集体约谈会,重点针对辖区网络交易平台的合作商饿了么、美团外卖、马管家、萍实之乡等共计13户入网餐饮、食品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3.强化监管执法。各地市局结合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及重点行业(商品)定向监测为抓手,重点检查和查处相关网络经营者“预售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以及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刷好评”“刷信誉”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4.积极处理投诉。“双十一”期间,全省共受理涉网投诉802起,举报164起。投诉问题主要涉及网购商品网页宣传广告违法问题、对商家自行解释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完好、优惠券无法使用、有价无货、虚假宣传等问题的投诉。各地市局重点安排值班人员应对“双十一”期间网络消费投诉举报,要求各分局、各业务股室及时处理相关网购消费纠纷,及时处理网络投诉举报,并按照时限要求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2

多措并举,强化舆论宣传提示消费风险

1.发布网络购物消费提示。我局根据近几年来开展的网络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在11月初发布了《2018年“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从避免冲动消费、谨慎选择平台、保留购物凭证、依法主动维权等方面,提示消费者:“双十一”购物避免盲从、理性消费。

2.公布网络交易十大典型案例。据统计,截至11月底,在江西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各类网络市场违法案件422件,已办结网络市场违法案件255件,违法案件多为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等类型,同时在炒信刷单、网络传销、微商监测新型违法案件取得新突破。在“双十一”之前,我局选取与消费者网络购物密切相关的十大网络交易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一方面警示网络市场主体守信合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提醒广大网络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购物。

3.加大法律宣传。“双十一”期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约谈、走访网络经营企业250户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签订市场主体网络交易信用承诺书130份。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当好守法经营的典范、诚信自律的典范、消费维权的典范、引领行业发展的典范。鹰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在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网络消费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消费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来源:中国工商报 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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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双11网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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