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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宝贝格子等平台发货延迟 电商法能否打破?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1日 08:48:21

(网经社讯)近日,“宝贝格子”“洋码头”等跨境平台因发货延迟频频遭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对此很是苦恼,那么新《电商法》能否打破物流瓶颈?此外,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微信ID:DSWQ315)接到用户对“宝贝格子”“洋码头”平台的投诉案例显示,宝贝格子、洋码头还存在售后退换货难等问题。

目前跨境网购主要有三种物流方式:海外直邮、保税进口、海外拼邮。

1)针对平台类跨境进口电商,如唯品会苏宁海外购、美囤妈妈、蜜芽等平台,一般采用海外直邮模式,该模式在海外发货通过一次性快递配送到位,一般附有商品的采购途径,商品相对靠谱。

2)针对平台类+自营类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如网易考拉、京东全球购、亚马逊海外购、国美海外购,大部分采用保税进口模式,该模式商品提前备货至国内保税仓,配送速度快。

3)针对个人卖家和海外电商平台,一般采用海外拼邮模式,多位不同买家的商品在海外使用同一包裹发货,到境内后再分拆包裹发货,该模式运费低,但物流时间长,商品经过分拆可能面临商品被掉包、破损等问题,安全性最差。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提醒广大用户,下单前仔细了解发货模式,对于价值高的商品尽量选择保税进口、直邮等安全性高的 物流模式;购买生鲜、食品、急需物品,尽量避开购买高峰期,并且了解发货时间和大致的物流时间;由于漂洋过海,快递务必“先验货再签收”,遇到商品破损、 腐烂、货不对板情况,可拒收快件。

此外,《电商法》第 五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 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 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因此,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 输中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在平台大促活动中,卖家不能以订单量大等因素为由推迟发货,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据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投诉平台——“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http://show.s.315.100ec.cn/)收到用户维权案例显示,宝贝格子、洋码头存在售后退换货难等问题。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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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格子”商品久未发货 售后迟迟未处理  回复:已处理

李女士于12月11日在“宝贝格子”下单台湾变脸猫护手霜一套,订单号为9555001253091112。

李女士在“宝贝格子”下单台湾变脸猫护手霜一套,多次询问客服告知5-10个工作日发货,截止今日,一直被忽悠,始终没有发货。请求发货并告知准确发货时间。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宝贝格子”发来反馈称:近期由于受1月1日实施的新《电子商务法》 和海关新政影响,仓库订单有所积压,发货延迟,目前仓库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中,该订单9555001253091112已协调仓库安排发货,发货单号 73108332071016 (中通),感谢理解与支持。

“洋码头”物流久未清关 售后困难  回复:已处理

詹女士在“洋码头”购物APP下单,并支付784元。至今12月29日并未收到该产品,订单号为1090363024。

詹 女士在“洋码头”购物APP下单,并支付784元。至今12月29日并未收到该产品。平台显示买手于11月23日接单并在次日海外直邮,平台物流信息一直 显示该产品从12月07日在国际物流清关中, 12月19日物流更新但是也是一直显示物流清关中,从买手接单至今物流已经用时36天,物流显示还在清关中。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洋码头”发来反馈称:此单由于海关查验导致清关时效延误,实际包裹已于2018年12月被签收。

“洋码头” 申请售后 商家拒绝退换货  回复:已处理

朱女士于12月14日在“洋码头”名为“首尔先生”的买手下单一件打底裤,订单号为1130221849。

朱 女士在“洋码头”名为 “首尔先生”的买手下单一件打底裤,并非海外发货,是拼邮国内发货的,且该商品“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于17日收到商品,试穿后发现非常不合适、松松垮 垮并非商品描述中的“塑形美腿”,于是提出退货,买手提出“没有开封不影响二次销售无条件退换货”,必须保证原装不开封才算七天无理由,买家表示必须做到 对客户负责,保证产品全新。等待后台介入,商家留言说“致电一直拒接”,拒接了一个电话也没有继续与我电话沟通。平台留言表示我已拆开试穿,所谓七天无理 由是指商品未开封,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支持并且单方面关闭了页面。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洋码头”发来反馈称:用户所购买的商品为贴身穿着的衣物,因商品已被拆封并试穿,破坏了商品的完整性,从而影响二次销售,故而超出了买手承诺的7天无理由退换的范围。

为 更好帮助消费者解决网络纠纷,做好用户与电商服务的桥梁,在运行八年后,今年元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全新上线了“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 (http://show.s.315.100ec.cn/)。 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真正实现了“天天315”,成为 千千万万电商用户的“网购维权神器”。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电商平台开放,电商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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