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http://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分期乐”的投诉,称商品拒收,用户仍需还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孙女士于2019年1月17日在“分期乐”分期买了一部手机(美图V6),订单号为190117162710340902。
孙女士在“分期乐”分期买了一部手机(美图V6),快递于2019年1月20日到货我直接拒收了,当时分期乐界面没有拒收申请退货这个选项,我以为商家收到货后就会处理,2019年2月17日分期乐给我打了N多个电话提醒我还款,我手机没收到又不能申请退货我凭什么还款,我就给分期乐客服打电话刚开始能打通后来直接占线不接了。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监测了解,分期乐、趣分期等是用户投诉的热点分期贷款平台,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校园贷黑幕多 为谋暴利设陷重重 大学生分期市场乱象丛生》(详见:http://www.100ec.cn/zt/fq/)。(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