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4月7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有用分期”的投诉,称疑高额利息。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刘先生于2017年11月3日在“有用分期”上借款12000元,订单号为17110322303937169798。
刘先生在“有用分期”上借款12000元,分期18期,每期还款1061元。我发现如果我要是还完全部分期,我等于是还了19098元,我觉得有用分期的这个利息已经远远高出月利率了,我给他们客服打电话,说他们的利息太高了,他们客服说当初签的可是有合同的,每个月快到还款日的时候就不停的发短信催我还钱,到了还款日就不停的打电话催我还钱,过了还款日每天就会上涨10元。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8yhts/)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客服问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发票问题、信息泄露、高额退票费、出票不及时、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