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旅划算”的投诉,称申请售后,商家以特价为由拒绝退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龙女士于2018年4月25日通过微信“旅划算”链接,订单号为2018042510200611901和2018042421150612081。
购买旅划算的餐饮电子券,因许多朋友反映2人餐分量少,所以没有去消费想退掉,但旅划算方面以页面标注“此产品为特价抢购产品,购买成功后不设退款,过期不用自动作废”为由不予退款关于菜品少的问题,旅划算自己也知道,后期又推出了168元的三人套餐。 但是该电子券符合团购的基本特征,电商平台联合商家提供电子券,顾客去商家消费核销电子券之后,旅划算平台打款给商家,完成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顾客有效期内没去消费,电商平台和商家都没有损失,理应退款给顾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文件。该文件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栏中有指出,“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8yhts/)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客服问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发票问题、信息泄露、高额退票费、出票不及时、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