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华为商城”的投诉,称商品未时送达,售后退货困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袁先生在“华为商城”被诱导下单,订单号为11670124552。
这个商品只要有货,商品页面都会固定显示:第一天19点前付款,预计第三天送达。 但是我下单后,实际物流却显示,第1天没有发货,到第2天才出库,然后物流收件,然后运往火车站,到第3天才装车开始运往目的地。明显做不到第3天消费者收到货。 而这种因为虚标预计送达时间,导致消费者下单但收获太晚而退货的情况,是属于个人原因退货,消费者是要承担退货的物流费用的。 所以我认为,这种商家虚报预计送达时间,有诱导消费的嫌疑,而因为收货太慢导致的退货,由消费者承担运费非常不合理。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事件跟踪:
2019年10月31日,“电诉宝”(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收到 “华为商城”发来反馈称:商城工作人员在6月8日已处理完成,用户已签收产品。
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8yhts/)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客服问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发票问题、信息泄露、高额退票费、出票不及时、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