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微拍堂”的投诉,称申请售后,商家拒绝退货。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方先生2019年7月19日在“微拍堂”以1800元购买一个花瓶,订单号为1907151832im263c。
7月19日15:39分签收,7月25日17:31自动确认收货(只有6天时间)。导致我第一次7月26日8:55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被拒绝,当天21:32向卖家再次提出退货又被拒绝。我在7月26号23:00分发起小二投诉,7月30日被小二驳回,说我超过7天,质量问题退货证据不充分。8月2日我发现网站是以卖家发货时间计算7天包退并自动确认收货,我第二次发起申诉,向平台提出平台计算时间有误,小二以我第二次7月26日21:32分提出退货已经超出7天为由,又驳回我。我第一次第二次向卖家提出退货请求都是被拒绝的。我与小二说“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当天不算,从下一天计算为“七日”的第一天,”她又以我7月26日23:00向小二提出退货申请时间为准。我说这样也没超7天。她最后以微拍堂有自己的规定,时间是从收到货开始计算,不是第二天开始算,为由驳回我第二次申诉。这里“微拍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已经违反“消保法”。又因微拍堂软件时间设置问题引起我退货失败。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微拍堂”发来反馈称:此投诉已联系投诉人,经平台介入:因投诉人签收至发起退货申请已超7天,且商家不认可七天无理由退货,故难以满足其诉求。
据《2019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9syhjcbg/)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 、商品质量、网络欺诈、售后服务、发货问题、虚假促销、霸王条款、退换货难、网络售假、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冻结商家资金、客服问题、恶意罚款、信息泄露、发票问题、高额退票费、送餐超时(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