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核心要点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目的在于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我国对于“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的政策的延续性很强,且层层递进,逐渐渗透到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医保在线支付。医保在线支付的实现,一直被认为是打通互联网医疗闭环的关键。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发挥了积极作用,政策也及时给予了鼓励并指明了发展方向。我们认为,随着支付端的政策支持,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将加速,互联网医疗机构有望成为线下医疗的有力补充;零售药店也将受益于此。
事件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
正文
1. “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层层递进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打通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全流程。国务院文件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七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该文件允许医生在线开展部分常、慢性病复诊,并可开具电子处方。对于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相关问题,该意见指出“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
2019年8月份,国家医保局发布正式印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明确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医保支付政策。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复诊服务,参照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和支付政策进行结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需要是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如果服务项目与目前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项目内容相同,经过备案后即可纳入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如果是全新服务内容,省级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纳入医保支付。新冠肺炎疫情当前,2020年2月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1、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2、科学组织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3、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4、切实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的实时监管工作。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纵深推进,3月2日,国家医保局、卫健委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目的在于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指导意见》明确:1、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落实“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可以在本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探索推进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直接结算,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医保政策和标准,分别由个人和医保基金进行结算,助力疫情防控。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创新配送方式,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
2. 关注后疫情时期行业各环节发展
在国家层面出台政策之前,已有多地如上海、浙江、江苏、天津、四川、广东等地区将定点医疗机构的常见病、慢性病的线上复诊以及线上购药纳入医保。大部分地区已经可以进行医保在线支付,患者仅需要支付自费部分。“互联网+医疗健康”在抗击疫情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受到了关注。因此,相较于之前的文件,这份《指导意见》的内容更为明确和细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有关医保和配送的问题从政策层面都有了突破,有利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的各环节的发展。
首先,对于医院来说,由于以前没有接入医保,所以建设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动力不强;随着支付端的不断改革,医生和医院对互联网医疗的接受度也将逐渐提升,大型医院也将介入互联网医疗市场。我们已经看到,由于疫情所致,线上医疗服务量倍数增加,很多实体医疗机构也在短期内以入驻或者建议开通方式建设了互联网医院。
其次,对于平台型互联网医疗机构而言,此次疫情期间也在积极探索尝试新的模式,尤其在诊疗模式上。同时,线上咨询等服务量较以往倍数增加,虽然不排除疫情过后互联网医院使用率下降,但此期间的使用也会在一定程度培养患者线上诊疗的习惯,有利于互联网医疗机构获客。
第三,《指导意见》提出的“长处方”以及定点药店医保直接结算等政策,也有利于引导慢病患者到零售药店购药。这种模式逐渐形成之后,医疗机构的门诊压力将随之减轻,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和落实也将良性发展;而且,这个模式也有可能带来处方外流,对零售药店来说这是很大的增量市场。
我国对于“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的政策的延续性很强,且层层递进,逐渐渗透到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医保在线支付。医保在线支付的实现,一直被认为是打通互联网医疗闭环的关键。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发挥了积极作用,政策也及时给予了鼓励并指明了发展方向。我们认为,随着支付端的政策支持,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将加速,互联网医疗机构有望成为线下医疗的有力补充;零售药店也将受益于此。(来源:ICBC 文/纪键 编选:网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