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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加快直播电商布局 “网红”获人才购房等多方面支持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6:48:07

(网经社讯)6月22日,电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22日公布《义乌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力争2022年直播电商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对知名直播平台、规模网红服务机构、自带流量的“网红”等,在金融、税收、人才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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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经社采集自义乌市人民政府网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推动直播电商跨越式发展,创新商业新模式,助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据网经社(100EC.cn)获悉,《方案》提出推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3年内建成10个直播电商产业带、培育10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直播机构、打造1000个网红品牌、培养10000名带货达人,成为全国知名的网红产品营销中心、网红达人“双创”中心、网红直播供应链主体集聚中心,力争2022年直播电商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

《方案》从扶持政策和通信保障两方面明确了要素保障行动任务。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对知名直播平台、规模网红服务机构、自带流量的“网红”等,在金融、税收、人才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统筹安排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全力支持直播电商新业态的发展。全面推进5G网络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布局,实现直播电商产业带的5G全覆盖。

以下为《义乌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全文)

关于印发义乌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推动直播电商跨越式发展,创新商业新模式,助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样板城市、以世界“小商品之都”为特色的国际样板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小商品市场货源优势,以打造一流的网红产品供应链体系为核心,以引进优质网红资源为抓手,以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为重点,着力完善直播电商产业新生态,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推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3年内建成10个直播电商产业带、培育10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直播机构、打造1000个网红品牌、培养10000名带货达人,成为全国知名的网红产品营销中心、网红达人“双创”中心、网红直播供应链主体集聚中心,力争2022年直播电商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人才培训行动

1.广泛开展普及型培训。组织市场经营户、商贸企业和工业企业等开展网红直播普及型培训10万人次以上,引导各类从业人员掌握直播电商基础知识,促进观念转变适应新型营销模式。(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市场发展委)

2.强化专业技能培训。依托专业直播电商培训机构,对直播电商从业者进行个性化专业化技能培训,提升新人主播的专业水平和带货能力,培养500名中腰部及以上网红主播、10000名带货达人。(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人力社保局、商城集团、市场集团)

3.大力实施院校培训。义乌各类院校要加强网红直播专业课程建设,建设网红直播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和全国高校直播电商人才中转站,打造直播电商人才培育和培训中心。加强与全国各大高校的合作,每年吸引10000名大学生来义实习实训、创业就业,建立定制化网红直播人才培训机制。(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教育局、义乌工商学院、浙江电子商务学院、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二)主体引育行动

4.加强与知名平台合作。加强与淘宝直播、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合作,打造一批直播平台区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各类直播活动超10万场,实现流量优势的转化和利用,拓展我市产品销售和品牌推广渠道。(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经信局、产业平台、商城集团)

5.招引网红直播服务商。招引50家以上国内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我市直播电商服务水平,完善“直播+内容+电商”等电商产业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产业平台)

6.做大做强直播电商企业。大力培育我市直播电商企业,提升网红直播能力和应用水平,培育1000家年带货额超千万的直播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我市直播电商主体。(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

(三)产业基地构建行动

7.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各产业平台和国有企业可通过房租减免等方式,加快“网红大楼”建设,并对直播电商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等资源。(责任单位:国资办、各产业平台)各镇街要统筹工业、商业、仓储物流用地等资源,构建“园区—楼宇—村”三级发展载体,3年内提供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产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各镇街、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发展委)

8.打造网红直播产业带。依托饰品、服饰、美妆、玩具等优势产业,培育10个以上特色突出、带动明显的直播电商产业带。(责任单位:▲经信局、市场发展委、各镇街、商城集团、市场集团)

(四)供应链打造行动

9.打造直播电商供应链企业。组织开展“百万网品”、“春雷计划”专项行动,引导市场经营户和工业企业加大优质网货供应,以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为抓手,培育100家以上优质供应链企业。(责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委、商城集团)

10.建设网红产品供应平台集群。完善“chinagoods”平台功能,汇聚一批“质优价优品全”的源头好货。建设一批数据网红选品和网货交易平台,实现网红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培育年销售额超100亿的网红产品供应平台集群。(责任单位:▲商城集团、市场发展委)

11.培育网红品牌。利用直播电商品牌塑造优势,完善网红品牌评选标准,促进传统品牌与网红品牌的融合发展,培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网红品牌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信局、市场发展委)

(五)产业赋能行动

12.赋能实体批发市场。利用直播电商中间环节少、交易方式直接、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特点,开展实体市场与直播电商全平台、全产业链的战略合作,培育6000名以上“网红老板娘”,促进实体市场的营销业态变革。(责任单位:商城集团、市场集团)

13.促进传统商贸领域转型升级。利用大型商超品牌货源和线下实体店的优势,组织全市各大型商超开展直播带货节等活动,提升商户应用直播电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发展委)

14.打造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在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创新开展直播电商活动,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促进直播与VR、AR技术融合,提升消费体验。(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15.助力农产品上行。汇聚全国农产品资源,利用直播电商销售农村地区的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带动农村地区增收。加快推进“百县万品”项目,打造义乌对口支援品牌。(责任单位:▲市场集团、发改局、市场发展委)

(六)氛围营造行动

16.举办各类论坛和活动。联动各大直播电商平台举办业内知名的直播电商峰会及专业性论坛,开展全国性的直播带货大赛等,扩大义乌在直播电商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人力社保局、各镇街、商城集团、市场集团)

17.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我市网红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情况,网红品牌和网红达人等行业标杆,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场发展委)

(七)规范提升行动

18.打造行业标杆。制定网红直播电商“诚信规范经营”的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采取政府指导、协会组织、社会参与的方式,每年开展行业标杆评选;(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制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19.净化市场环境。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有效解决直播电商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服务、价格等信息不真实问题,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委)

(八)模式创新行动

20.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网红+保税”、“网红+跨境”、“网红+新零售”等商业模式创新,引导跨境电商进出口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商务局、陆港集团、商城集团)

21.探索管理模式创新。支持各类企业建设网红直播平台,开展基于大数据与现代供应链管理技术的模式创新,探索直播电商发展中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税收管理、金融服务等机制的改革创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金融办、税务局)

(九)要素保障行动

22.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对知名直播平台、规模网红服务机构、自带流量的“网红”等,在金融、税收、人才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统筹安排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全力支持直播电商新业态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教育局)

23.加强通信保障。全面推进5G网络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布局,实现直播电商产业带的5G全覆盖。(责任单位:▲经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直播电商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直播电商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及时协调解决直播电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发展研究。组建直播电商行业智库,充分学习先进经验,开展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行业发展建设性意见,促进我市直播电商行业发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时间表和责任人。市场发展委将直播电商发展工作纳入市场发展考核体系,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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