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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涉传”争议网络舆情排行榜》出炉:这30家“榜上有名”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22:27:11

(网经社讯)10月13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重磅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全文下载:https://www.100ec.cn/zt/2020sjghbg/),报告公布了《社交电商“涉传”争议网络舆情排行榜》,其中全球时刻、有好东西、云集、千团、环球捕手位列前五。

报告主要由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主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副主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吴旭华(副主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知名社交电商公司外聘律师丁梦丹丁梦丹(副主编)四位专家、律师编制而成。

今年以来,“涉传”风险仍然伴随着社交电商行业。从社交电商“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的消息引起关注,到粉象生活因资金提现限额问题一度被传出因会员制度问题被冻结资金3800万元,淘宝旗下社交电商平台“淘小铺”运营方广州三帅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等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400多万元,可以看出社交电商未来发展之路也是略显“迷茫”。

在此背景下,《报告》还发布“社交电商‘涉传’争议网络舆情排行榜”,榜单根据百度数据对社交电商“涉传”话题进行舆情监测显示,位列该榜TOP10的平台分别是:全球时刻、有好东西、云集、千团、环球捕手、云集品、有品有鱼、花生日记、未来集市、聚多佳品。

排在11-20名的平台依次为:每日拼拼、洋葱海外仓达令家、淘小铺、斑马会员、贝店、大V店、粉象生活、芬香、爱库存

排在21-30名的平台依次为:云品仓、达人店、甩甩宝宝、蜜源APP、楚楚推、素店、万色城、蜜芽plus、喜团、单创。

榜单显示,全球时刻“涉传”百度搜索数据高达4540万个结果,有好东西、云集、千团、环球捕手、云集品、有品有鱼、花生日记分别为251万、243万、177万、176万、168万、141万、101万。位列第30位的单创搜索结果也达2.93万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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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次同时,在根据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收到的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社交电商平台消费问题主要表现为虚假宣传、退店保证金难退还、商品久未送达、商品质量问题、退款遭拒等方面。

另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以斑马会员、云集微店、贝店、达令家、达人店、爱库存、好衣库、洋葱海外仓、好物满仓、楚楚推、有好东西、全球时刻、闺秘mall、脉宝云店、花生日记等为代表的分销开店型社交电商平台,凭借微商分销模式快速崛起,也吸引了包括网易推手、阿里巴巴“微供”、京东“微选”、唯品会“云品仓”、寺库“库店”等“头部平台”入场。同时由于野蛮生长、层级不清,导致良莠不齐,也频频遭到涉嫌传销争议与质疑,乃至工商千万元行政处罚(详见独家专题http://www.100ec.cn/zt/sxcx/ )。网络传销因手段隐蔽、涉众群体广、标的虚拟化、违法成本低、首脑高智化等特征,游离于处于监管“灰色地带”。

发展火爆的社交电商为何频频触传销红线,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法律上给出了解释,同时他认为社交电商商业模式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很难。究其缘由,一是社交属性的销售裂变增长速度太诱人,二是自认为已经做了有效的规避措施。事实上,关于传销刑法意义上的“传销”与工商行政执法层面的“传销”有很大区别。商业行为即便被认定为《禁止传销条例》所规定的“传销活动”,也不一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可以说传销披上互联网的外衣后变得更为隐蔽,作为普通互联网用户如何避免落入传销的“坑”?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认为,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也要具体剖析其模式是否超出直销的范畴,不同于传统传销采取拘禁等人身限制手段,部分社交电商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往往通过商业利益吸引和说服等形式“捆绑”下线。社交电商是否涉嫌传销存在几个判断标准: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除此之外,网经社长期发起电商系列社交电商“涉传”调查专项行动(具体详见:http://www.100ec.cn/zt/sjds_sc/),通过快评发布、滚动曝光、专题聚焦、密集播报、媒体联动、法律援助,对社交电商平台和用户发出预警。如果您遇到社交电商消费维权问题,可在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上进行投诉。

社交电商海报(5).jpg

“2019年,在企业、学者等多方面人事呼吁包容的同时,我们发现不同地区的监管部门对于社交电商是否涉传的理解还是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因此一个更加明确、统一的监管标准是亟待加以明确的。”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表示。

黄伟表示,作为社交电商,也一定要牢守几条发展红线,一个是发展人员的层级数量、自身行为的欺诈性、产品的定价是否合理性、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等。对于监管部分而言,如何监管也成为未来需要积极探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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