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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全文)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09:31:26

(网经社讯)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要求,结合龙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顺应全球贸易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以促进和服务龙岩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为重点,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新优势,探索具有“龙岩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与开放包容相结合,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相结合,强化示范引导、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通过综合改革和集成创新,强化海关、外管、税务、物流、金融、保险等部门的协同合作与政策衔接,实现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有机融合。

  (三)发展目标。立足龙岩地处闽粤赣三省结合部,是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东南沿海连接中西部腹地的重要交通枢纽的综合优势,发挥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政策优势,用好“互联网龙岩军团”资源,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经过3至5年的综合实验改革,力争把龙岩综试区打造成以“数字化监管+在线化贸易+网络化服务”为主要特征,以跨境电商“平台运营服务+培训孵化服务+仓储物流服务”为核心竞争力,实现“关、税、汇”合一,“商流、物流、资金流”一体化发展。总体目标是:建成闽粤赣边跨境电商孵化培训中心、集聚运营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25年,实现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备案企业100家(其中,平台交易额亿元以上跨境电商企业15家,跨境电商知名平台企业5家,引进“龙商回归”跨境电商企业30家,培育跨境电商企业50家);实现全市跨境电商年进出口货物总额达100亿元,形成跨境进出口均衡发展、“龙岩制造”特色明显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发展基础,打造八大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在保障海关监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中国(龙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打通与“关、税、汇”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实现海关、税务、外管、金融、保险、物流等各环节的信息互通,以及监管部门之间的执法互助、监管互认,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数据有序流动和共享。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龙岩海关、市外汇管理局、市金融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市贸促会、龙岩出口信保、龙岩人寿财险、龙岩中外运)

  2.金融服务体系。通过设立基金、创新金融产品、解决跨境电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电商平台等基于跨境电商真实交易可追溯查询的大数据,在商户及终端用户融资、跨境电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电商出口信用保险、在线供应链金融、进出口商业保险等方面规范开展合作,建立一站式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金融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行龙岩中心支行<外管>、龙岩银保监分局、龙岩出口信保、龙岩人寿财险、龙岩中外运)

  3.智能物流体系。加快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跨境物流深度融合,推动供应链管理与物流体系有效对接。加强与深圳、厦门等地的跨境电商联动,建设指定口岸、加密来往卡班等方式,探索龙岩中欧班列可行性方案,打通龙岩与沿海沿边城市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物流通道。加快建立保税公共仓储、海外公共仓储、海外重点国家物流专线等相结合的跨境物流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龙岩海关、龙岩人寿财险、龙岩中外运)

  4.品牌营销体系。发挥“互联网龙岩军团”作用和品牌影响力,加快建立跨境电商出口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收购境外品牌,打造海外品牌。促进与跨境电商品牌营销相关的第三方服务发展,支持中介组织提供品牌和知识产权申请注册服务。大力发展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广告推广等数字营销服务,发挥龙岩会展中心作用,举办各类跨境电商行业峰会(论坛)和展销对接活动,积极参与线上涉外展会,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产销对接机制,推动形成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跨境电商品牌营销网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贸促会)

  5.信用评价体系。开展跨境电商企业诚信标准试点,建设诚信评价体系,创新诚信分级机制。完善跨境交易信用查询、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制度规范,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信用监管系统和负面清单系统,实现对跨境电商信用的“部门共享、分类监管、有序公开”。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龙岩海关、龙岩银保监分局、市外汇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龙岩人寿财险、龙岩出口信保、龙岩中外运)

  6.统计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以平台数据为依据,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电商平台交易情况、部门数据和抽样调查为补充的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完善统计模式,以线上公共服务平台为媒介,探索建立跨境电商自动化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系统;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跨境电商业务全流程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龙岩海关、市外汇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龙岩人寿财险、龙岩中外运)

  7.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跨境电商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和防控体系,重点在关键流程和节点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风险处置,实现跨境电商“安全规范、风险可控”。发挥行业服务机构和平台作用,探索建立跨境电商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牵头单位:龙岩海关,责任单位:市外汇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龙岩出口信保、龙岩人寿财险、龙岩中外运)

  8.人才服务体系。加快组建跨境电商协会,引导行业协会通过政校企协多种合作方式,加快跨境电商人才培养。鼓励市内各类职业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办跨境电商专业。扶持认定一批跨境电商领域的职业(工)技能培训基地。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跨境电商人才培训。鼓励引进和汇聚高端领军型人才,构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贸促会、市中华职教社、有关行业协会)

  (二)着力营造氛围,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建设中国(龙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模式。健全完善数据标准、认证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完善跨境企业身份认证、安全交易、便利通关、质量溯源、费用支付、信用担保、物流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实现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保障海关、外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共享。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龙岩海关、市大数据局、市金融管理局、市外汇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龙岩出口信保、龙岩人寿财险、龙岩中外运)

  2.建设线下园区服务平台。建设龙岩陆地港跨境电商产业园。尽快完成龙岩经开区陆地港联检大楼改造,配套完善跨境电商企业进驻的各项软硬件设施,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尽快建成完善跨境出口检测线,实现跨境进出口双向查验功能。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楼宇经济,积极推动政校企协合作,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主城区建设“1+N”个市(县)域性的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基地),促成产业链式集聚发展。深挖“互联网龙岩军团”资源,积极实施跨境电商领域的“龙商回归”工程,大力引进跨境电商各大知名品牌企业落户,形成跨境电商集聚抱团发展的生态圈。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龙岩海关、龙岩中外运)

  三、主要措施

  (一)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海关要在职责范围就跨境电商统计、注册登记、申报、监管、征税等环节予以支持,为龙岩开展1210、9610、9710、9810等多种跨境电商模式提供便利。税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要求,尽快制定发布简单实用、操作方便的具体免税管理办法,对龙岩综试区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有关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外汇管理部门要简化外汇名录登记手续,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中小电商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解决B2C(企业与个人)零售出口收汇管理问题,研究制订以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代替报关单的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龙岩海关、市外汇管理局、市税务局、邮政管理局、龙岩中外运)

  (二)打通国际物流通道

  积极研究并尽早开通龙岩至国内特定口岸城市的跨境电商陆运线路,研究龙岩通往境外国家(地区)的国际铁路物流通道,探讨融入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探索研究运营龙粤港直通快车,畅通港澳跨境电商物流通道。打通多口岸至龙岩的物流清关通道,为龙岩跨境电商进口直购监管中心提供便利、创新、高效的通关环境。尽快开通B2C(企业与个人)零售出口,使龙岩产品更多地“走出去”。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龙岩海关、龙岩中外运)

  (三)发展多种业务模式

  支持开展B2B(企业与企业)出口、B2C(企业与个人)零售出口、B2C(企业与个人)直购进口、B2B2C(企业与企业与个人)保税进口、跨境电商海外仓等业务模式;创新发展B2B2C(企业与企业与个人)保税出口模式,重点推进B2B(企业与企业)出口业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创业创新,促进社交电商、移动电商和个性化定制电商业务发展,实现龙岩制造的地产商品走出去,提高地产品出口比重。积极推动全球知名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在龙岩落户,让更多更好的境外商品走进来,惠及龙岩。鼓励跨境电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零售模式发展,促进跨境消费升级。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龙岩海关、龙岩中外运)

  (四)促进自主品牌出口

  积极争取国家驻外机构的支持,鼓励龙岩企业在海外建立区域运营中心、行业展示馆、体验馆、海外仓等海外营销渠道和网络,加快实现自主品牌企业利用自建平台与境内外电商企业的强强联合,尽早实现B2B(企业与企业)出口全程在线交易,实现与线上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不断扩大可交易商品的范围和规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贸促会、龙岩中外运)

  (五)积极推进勇于创新

  推动“全球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加快9610进出口业务开展;推动厦门机场(码头)--龙岩陆地港的“厦龙一体化”模式,实行场、区跨境电商通关一体化;发展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模式,借助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采用“入区退税、分送集报”开展B2B2C(企业与企业与个人)保税出口业务;执行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创新配套解决所得税问题,完善B2C(企业与个人)出口企业所得税管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龙岩海关、市外汇管理局、市税务局、龙岩中外运)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牵头,各方参与,合力协作”的原则,成立中国(龙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和龙岩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负责日常工作的副组长,市商务、财政、统计、海关、税务、交通运输、外汇管理、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大数据、经开区以及龙岩中外运、出口信保、人寿财保、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为成员,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主要领导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落实推进等。

  (二)突出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数字化监管+在线化贸易+网络化服务”为主要特征,以跨境电商“平台运营服务+培训孵化服务+仓储物流服务”为核心竞争力,以闽粤赣边跨境电商孵化中心、运营中心、物流中心为总体目标,尽早完成《中国(龙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2020-2024)》的编制,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奋斗目标、项目支撑、实施路径等关键节点内容,加快形成闽粤赣边集聚抱团发展的跨境电商生态圈。

  (三)完善政策支撑。充分利用国家赋予龙岩综试区的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商务部门的牵头责任,加强绩效管理,积极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统筹、整合现有市级商务专项资金和其他各类上级商务专项资金,在建设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体系、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海外仓建设、引进跨境电商(品牌)龙头企业、培育自有跨境电商出口品牌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孵化支撑体系(基地)、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跨境电商市场开拓和营销、打造闽粤赣边跨境电商物流集散中心等方面,制定具体扶持政策。

  (四)分层落实责任。根据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加快制定各类创新举措并抓好落地实施,力争龙岩综试区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在全国苏区(老区)等“红土地”同类地区可借鉴的成熟案例

  (五)全面协同推进。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大力加强省、市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一目标、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作为,以积极开放、敢为人先的态度,切实帮助解决龙岩综试区建设中的机制体制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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