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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章鱼哥”因涉嫌传销被强制罚没174万多元 会员阿里巴巴网站购物
木瑾网经社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7:02:17

(网经社讯)导读:11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一则行政裁定书显示,社交电商平台“章鱼哥”APP运营方浙江盈米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没收违法所得344241元,罚款700000元以及因逾期未交纳上述罚款而依法加处罚款700000元,共计17442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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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查明,被执行人开发了一款名为“章鱼哥”的APP(在苹果系统上称“章鱼精选”),自2019年1月31日开始运行,消费者下载这款APP,通过注册成为章鱼哥会员,并取得会员号后,可以通过登录这款APP进行交易和接受服务,同时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和获得佣金。

被执行人通过收取会员费和CPS分发(引流消费者到电子商务平台或商家进行购物或接受服务,平台或商家支付一定的佣金)及销售商品来牟取利益。被执行人为了快速发展会员和吸收付费会员的加入,制定了奖励措施。具体方式是:

1、加入会员必须有推荐人,会员有普通会员和付费会员二种,付费会员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也就是成为公司的VIP会员;

2、直接推荐他人加入成为付费会员(也就是VIP会员),推荐人可以获得2000海草积分(2000海草积分如果兑换,可兑换18元人民币,即兑现时公司会扣10%);

3、间接推荐他人加入,可以获得1000海草积分,但只能是第一个间接推荐层级才可以获得;

4、当会员直接推荐30人成为VIP会员,间接推荐60人成为VIP会员,该会员升级为SVIP会员,这时该SVIP会员会增加获得整个团队销售额的5%(每位会员500海草的提成);

5、当SVIP会员直接推荐100人成为VIP会员,间接推荐200人成为VIP会员,整个团队达到4000人,该SVIP会员升级为代理商,这时该代理商又会增加获得整个团队销售额的10%(每位会员1000海草的提成)。

会员通过“章鱼哥”APP链接到阿里巴巴网站购物,阿里巴巴会给予返利,这部分返利阿里妈妈会扣除10%技术服务费和3%到5%的税金,剩余的支付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再将总佣金54%(按购物页面显示计)支付给作为普通会员的购买人,或者总佣金的60%(按购物页面显示计)支付给作为VIP会员、SVIP会员、代理商的购买人,购买人或分享人的收益(也就是总佣金的54%或60%)的20%支付给直接推荐人,同时SVIP可以获得购买人或分享人的收益(也就是总佣金的54%或60%)的10%,代理商可以获得购买人或分享人的收益(也就是总佣金的54%或60%)的5%,剩余部分归被执行人所有。

到2019年7月31日止,被执行人共吸收会员753652名,其中付费会员有243975名,VIP会员243231名,SVIP会员699名,代理商45名。公司会员总收入24517600元(其中重复购买会员充值收入120100元),会员退费264700元,佣金支出8401013.15元,购买优惠券支出11389000元,话费充值补贴支出2551174.22元,员工工资支出554826元,营业费用支出205924.7元,管理费用支出547070.62元,财务费用支出40124.88元,平台交易手续费支出219525.36元。获利344241.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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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企查查)

“章鱼哥”APP通过吸收消费者成为付费会员、CPS分发和销售商品来牟取利益。设置普通消费者通过缴纳会员费成为公司VIP会员资格,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加入成为付费会员可以获得从“VIP会员-SVIP会员-代理商”的上下线晋升奖励制度,并且其在CPS分发中,将会员分为多个层级,将阿里妈妈给付的佣金,按一定比例和条件进行上下线层级之间的给付,以下级购买商品产生的佣金计算给付上线报酬。被执行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2020年3月1日,依据相应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被执行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344241元;二、罚款700000元。

今年以来,“涉传”风险仍然伴随着社交电商行业。从社交电商“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的消息引起关注,到粉象生活因资金提现限额问题一度被传出因会员制度问题被冻结资金3800万元,淘宝旗下社交电商平台“淘小铺”运营方广州三帅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等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400多万元,可以看出社交电商未来发展之路也是略显“迷茫”。

10月13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重磅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全文下载:https://www.100ec.cn/zt/2020sjghbg/)。报告公布了《社交电商“涉传”争议网络舆情排行榜》、“以案说法”探究社交电商运营模式的合规性、通过对行业发展现状解读分析发展痛点与机遇等,为社交电商更好地发展提供参考。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贝因美旗下母婴电商“妈妈购”被指“拉人头诈骗”,创始人谢宏曾站台宣传、官网已撤下入口。店主称其“全国各地拉人头”,每人收取六千元至七千元加盟费,“目前平台瘫痪,退款无门,全国各地受骗的人很多,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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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中国网媒体报道)

更早之前,社交电商蜜源APP进入部分高校,发展在校大学生“拉人头”赚钱,对此,有高校老师称,校内已有不少学生沉迷于此、达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开始旷课去专心“拉人头”。除此之外,“素店”APP因拉人头传销违法行为被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万元,上缴国库。

目前,社交、直播、内容电商已成为我国电商市场重要的新业态,并保持高速增长。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触碰法律监管的现象,尤其是社交电商模式合规问题,引发争议。这都是互联网新业态所带来的市场监管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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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云集、斑马会员(环球捕手)、贝店、花生日记、达令家、大V店、万色城、甩甩宝宝、全球时刻、达人店、楚楚推、洋葱海外仓、有好东西、好衣库、闺秘mall、小黑鱼APP、素店、优可生活、红人装、蜜芽plus、爱库存、芬香、未来集市、粉象生活等社交电商均被传出“涉嫌传销”的质疑声。

为此,网经社长期发起电商系列社交电商“涉传”调查专项行动(具体详见:http://www.100ec.cn/zt/sjds_sc/),通过快评发布、滚动曝光、专题聚焦、密集播报、媒体联动、法律援助,对社交电商平台和用户发出预警。如果您遇到社交电商消费维权问题,可在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上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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