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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全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09:22:35

(网经社讯)为推进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盐城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决策部署,在全面复制推广先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盐城对韩日经贸合作优势,通过口岸监管、信息平台、贸易载体、国际物流、跨境合作等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创新,逐步形成贸易便利、监管高效、规范有序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打造“四新”盐城,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有效推动跨境电商由“自主”向“规范”发展提升,形成汇集外贸产业链、电商服务链、跨境供应链的产业生态系统,打造“互联网+外贸”发展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2.坚持优化进口、扩大出口原则。发展进口贸易新方式,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多层次拓展进口渠道,扩大优质商品进口,促进消费市场升级。积极扩大出口,支持传统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3.坚持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原则。加快跨境电商制度、业态、模式创新,重点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跨境电商竞争新优势。

4.坚持开放发展、多方协同原则。立足盐城面向东北亚、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带动淮河流域开放开发的区位优势和巨大消费市场,发挥中韩(盐城)产业园的政策优势,放大盐城兼有海港、空港国家一类口岸的资源优势。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5.坚持规范发展、防范风险原则。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实现“管得住”“通得快”。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1年,盐城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达100家,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增长20%以上,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建成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核心区和产业集聚示范区,重点在B2B出口、海外仓建设、供应链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努力打造政府服务高效、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支撑完善的发展环境,形成多模式并行、进出口并进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盐城综合保税区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叠加”优势,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力争将中韩(盐城)产业园打造成为中韩跨境贸易集散中心,实现海外仓、国内仓“双仓”联动,海运、空运“海空”联动,使跨境电商成为外贸创新发展的新亮点、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载体。

(四)总体布局。

结合各地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协同发展、突出特色的思路,推进形成“1+4+N”覆盖全市的整体布局。“1”即1个核心区,依托盐城综合保税区和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全力打造中韩(盐城)产业园核心区;“4”即4个特色产业园区,重点建设燕舞航空产业园、顺丰盐城智慧电商物流园、大丰跨境电商产业孵化中心、盐城数据产业园等4个特色产业园;“N”即多个产业园,由先行先试的产业园带动全市产业园创新发展,渐次推进,逐步形成多园并举、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照跨境电商B2C(9610、1210)和B2B(9710、9810)等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对标国家“单一窗口”标准规范,依托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海关、税务、商务、外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鼓励支持跨境电商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跨境电商全程综合服务。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采取“4+N”的布局方式,建设线下“综合园区”平台,通过集聚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商专业人才、电商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优化配套服务,促进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联动发展,打造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选择燕舞航空产业园、顺丰盐城智慧电商物流园、大丰跨境电商产业孵化中心、盐城大数据产业园等4家特色产业园作为首批线下园区试点区域,条件成熟后逐步拓展。

(二)建立六大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商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打通“关”“税”“汇”“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智能物流体系。推进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等,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3.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工业企业之间规范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商信息可查寻、可追溯的特点,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强化政银企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推出适用于跨境电商特点的贸易融资产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险种。

4.建立电商诚信体系。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盐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加强政府部门、平台企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协作,推动跨境电商信用数据交换与按需共享。加强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在线披露,通过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本地报刊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建立跨境电商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名单,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和综合运用。

5.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以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跨境电商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

6.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商综合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建立跨境电商统计监测机制,完善统计方法,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为依据,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电商平台交易情况、部门数据和抽样调查为补充,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构建与韩国跨境电商区域合作机制。

1.完善与韩国合作机制。发挥中韩(盐城)产业园引领效应,积极参与推进中韩检验检疫互信互认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平台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组织好中韩(盐城)贸易投资博览会,扩大与韩国经贸往来。发挥“中韩自贸协定服务示范窗口(盐城)”作用,扩大中韩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成果,建立监管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互认机制。

2.打造与韩日跨境通道。探索“区港园”联动发展、跨境电商货物“先进区、后报关”等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推动盐城港开辟通往韩国、日本和东南亚国际海运航线,打通跨境电商海上货运通道,发挥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龙头作用,加快形成江海联运物流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盐城空港物流园区,充分利用“盐城-韩日”国际全货运航线,打造“盐城-韩日-全球”的跨境电商便捷物流通道,积极发展航空货运综合物流服务,打造以盐城南洋国际机场为中转基地,辐射江苏及周边地区的对韩日航空物流基地。充分运用南洋机场和盐城港“一港四区”运输优势,着力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货运铁路引入港区,发展江海、航空、铁路、公路多式联运的立体集疏运体系,利用盐城地处长三角北核心城市的独特区位优势,打造海、空双向互通的便利化跨境电商口岸和贸易通道。

(二)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1.引进培养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加快引进和培养电商、移动商务、互联网金融、在线法律等跨境电商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推进政府、企业、个人的有效融合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一批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成立跨境电商行业协会与人才发展联盟,形成跨境电商人才定制化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构建跨境电商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2.创新跨境电商金融模式。鼓励银行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范开展互联网支付产品和服务。扩大电商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风险、拓市场。鼓励保险机构突破现有模式,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模式,开展电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探索供应链金融等多种形式,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

3.优化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建立信息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依托各方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实时、准确、完整的物流状态查询和跟踪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向配送运营中心和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物流发展。鼓励仓储、配送一体化,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实现跨境货物的集货运输、集中分送,降低物流成本。

4.完善跨境电商监管平台。建立符合盐城实际的跨境电商通关平台和监管模式。实施备案管理、全申报管理、快速核放等新型工作模式。建立相适应的监管流程,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综合监管。海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质量安全高风险商品发布风险警示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建立政务信息交换共享、企业信息交互及溯源机制。强化对个人携带物品进境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代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堵住相关商品非法入境渠道。

(三)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

1.加强跨境电商载体建设。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将中韩(盐城)产业园、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政策集成落地,大力培育本土跨电企业,放大品牌影响力,引进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针对跨境电商骨干企业、大型平台、供应链服务商、金融支付企业、物流服务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分类确定招引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元化招商活动,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带动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使园区在集聚发展、规范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吸引规范化运作的跨境电商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园区。着力发展产业园区内配套服务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入驻提供便利条件。创新“进口商品指定口岸+跨境电商”,支持申报水果、肉制品、冰鲜产品、药品等进出口指定口岸,推动相关产品物流产业集聚发展,更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为盐城以及周边的跨境电商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能。

2.提升跨境电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盐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打造融合政府监管、企业需求、园区发展、协会动态、中介服务、风险警示等功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延伸拓展服务内容,建设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优质交易服务。鼓励传统外贸代理企业转变发展模式,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报关、退税、结汇、仓储物流等全方位服务。

3.拓展海外仓储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型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发展,引导海外仓运营或建设企业合理布局,探索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实施监管前服务改革。支持公共海外仓整合海外理货、物流、通关等服务资源,鼓励企业在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独资建设或合作共建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备货、海空转运、清关、仓储配货服务。鼓励公共海外仓运营企业建设互联互通、衔接顺畅、优质高效的仓储物流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韩国、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展示交易中心、分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为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提供境外集成服务。

(四)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协同发展。

1.强化跨境电商与优势产业联动。推动汽车零部件、节能灯具、纺织服装、水海产品、玩具等产业集群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化经营。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协同发展。鼓励各板块建设特色跨境电商产业带,以跨境电商推动产业和外贸转型升级。

2.支持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支持有境外销售渠道资源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与汽车零部件、家纺、节能灯具等优质制造商、供应商合作,共同创建自主品牌。支持老字号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开拓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商文旅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加强海外商标注册,培育自主互联网品牌。支持企业在境内外电商平台开店,利用搜索引擎推广等数字营销技术开展品牌推广。支持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开展境外品牌并购。

3.助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依托中韩(盐城)贸易投资博览会等平台,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盐城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鼓励线上率先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支持建设具有盐城特色的市内免税店,在南洋机场免税店设立市内免税店离境提货点。发挥盐城综保区、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优势,拓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出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商贸企业运用“互联网+”,打造O2O电商新模式,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交易”。支持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拓展线下市场,提升盐城跨境电商便民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盐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建设需要,定期研究、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加快盐城综试区建设步伐。省级有关部门根据综试区建设和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综试区建设中的问题,扎实推动综试区创新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

盐城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考核。

(三)加强政策扶持。

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统筹运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园区、公共海外仓建设,鼓励中小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出口,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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