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马恺浓律师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表示:
1、抖音的决定出人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随着交易额的增多,交出的用户数据也增多,抖音开始使用自平台电子面单,正是对平台数据的保护与自持,是防止本平台数据流入其他平台的手段。
2、随着抖音业务量和掌握的客户数据越来越多,抖音拓展的快递行业的业务可能会成为未来一块新的版图。
3、平台采集数据要严格遵循“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等两项个人信息保护基本原则。“知情同意”即要告知用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由用户在充分自由的前提下作出明确的同意。“最小必要”指平台不得从事超出用户同意范围,或者与服务场景无关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4、比如抖音,用户在该平台购买商品并留下自己的住址等个人信息后,应有权删除和收回这些数据。同意平台采集数据不等于将自己的信息永久给予平台。即使抖音确实有计划在未来建立自己的仓储、物流体系,也不可以在不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数据用于发展壮大自己的其它产业。数据首先是用户的个人信息,其次才是平台公司可以用于交易的一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