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1月26日消息,日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五八公司”)与长沙创业之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五八企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仟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合称为“两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认定“58同城”与“五八同城”两枚商标为驰名商标,维护了五八同城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五八公司拥有 “58同城”和“五八同城”两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两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微信小程序上使用“58企服”、“五八企服”、“58企名”字样提供企业起名等服务。五八公司起诉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结合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在案证据可以证明“58同城”与“五八同城”两枚商标经过五八公司长期使用和大量宣传,已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同时,五八公司的域名“58.com”已成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五八”字号已成为有一定影响的字号。
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五八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将域名58qm.net及5858qm.net转让给五八公司并承担转让费用,赔偿58同城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