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月4日消息,据河北新闻网报道,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家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暂行)》),其中明确规定,网约车不得以巡游方式运营,而巡游出租汽车能够以网约方式营运,须遵守网约车相关运营规定。既能符合社会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又满足巡游出租汽车作为出租汽车行业兜底形式,满足市民个性化服务要求,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公平竞争。
《办法(暂行)》)将规范网约车发展,以市场规律为主要手段,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使网约车发展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不限定网约车投放数量,通过科学设立车辆、人员准入门槛,对现有不符合条件的网约车进行削减;畅通进退机制,对愿意参加网约车经营的,利用办证节奏,适时适量投放,不愿意继续参加网约车经营的,可随时申请退出。
《办法(暂行)》规定加强部门互动,优化办事环节。网约车行业监管涉及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等部门,《办法(暂行)》对机构改革后,网约车审批和监管事项中的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等证件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梳理,简化办事环节,加强部门信息推送和互动,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证件办理业务过程中实现网络多跑路,人员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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