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1.电商行业中的“贴牌”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类似此次的月饼事件,在食品、家居、服饰等行业内普遍存在的形式,即一家公司取一个“洋名字”,或同名一些大品牌,在境外注册一个壳公司,并申请到相应商标,但注册地可能未必存在该公司的实体店或销售网络。境外壳公司对国内关联公司进行授权,通过境内厂家进行生产,并在境内进行销售,利用消费者看重大品牌等心理,获得更高的溢价和销售量。
2.第二种情况就是电商平台或机构利用大数据后台发现哪几类类目的商品销量大、利润高,进而自建所谓的严选店或甄选店,贴牌的品牌甚至包括茶叶品类。从平台的角度来讲,日常主要赚钱佣金与平台交易服务手续费,但自建贴牌工厂后,可以以“严选”的名义直接赚取商品利润。
3.但不论哪种方式,只要正式获得厂商授权,在法律范畴内就是合法授权行为,但未必合乎大众接受的情理范畴。
4.以小杨哥“香港月饼”为例,小杨哥带货的这款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了“美诚”、“香港美诚月饼”、“MEISUN”等商标,并授权给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这表明美诚月饼在品牌注册方面有一定的合法性。但如果美诚月饼在直播推广中强调其“香港品牌”或“港式风味”,但实际上并未在香港生产,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涉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