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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外卖应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8:16:25

(网经社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

据网经社数字生活台(DL.100EC.CN)了解,该规定旨在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中各方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当前网络餐饮服务中的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如"幽灵外卖"、无堂食外卖经营行为等,作出系统性规范。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

规定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遵循"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不得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平台提供者需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确保网店招牌名称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此外,规定还为"无堂食"商家设置了专属标识,并对标识的展示位置和页面呈现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征求意见的《规定》以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为目标,致力于提升平台与监管部门的协同治理效能,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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