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其中提到,要求微脉补充说明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情况及外汇登记程序履行情况等事项。
证监会请微脉补充说明以下事项,并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求是科技设立德清科技、求是优脉、嘉兴优脉科技、张家港优脉所涉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程序履行情况。(2)收购杭州微尔、容海保险、岑石保险股权的对价、定价依据及转让方所得税纳税情况,收购杭州微尔具体原因及杭州微尔具体业务经营情况,以及法律意见书中关于岑石保险股权收购对价与招股说明书披露对价不一致的原因。(3)德清科技收购杭州利和、喜脉健康股权的支付手段、支付期限,评估值与发行人整体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定价公允性,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义务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请说明:(1)发行人回购Freechoice Holding股权对价及所得税纳税情况。(2)2018年10月股权转让对价及转让方所得税纳税情况。(3)D+轮股东ODI外汇登记、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减资程序及所涉所得税纳税情况。(4)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穿透说明Cenova China中境内主体情况,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程序履行情况及Source Code实际控制人离岸信托情况。(5)VIE协议签署的微脉技术股东与发行人股东关联关系情况。
三、请说明:(1)你公司员工激励存在大量外部顾问的原因,列表说明相关顾问姓名、国籍、背景及任职经历、具体职责、顾问期限、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方式、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2)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情况及外汇登记程序履行情况。
四、请说明:(1)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情况。(2)开发AI模型及所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3)通过前述渠道收集及储存用户信息(如个人医疗健康信息等)规模、类型,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请说明:(1)你公司控制的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规定及依据,是否存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你公司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含多层次投资)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否持有相关证照。
网经社数字健康台(HLTH.100EC.CN)了解到,6月27日,微脉正式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主板挂牌上市,招商证券国际和德意志银行担任联席保荐人。招股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微脉的营收分别为5.12亿元、6.27亿元、6.53亿元;2022年至2024年,微脉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为0.88亿元(17.2%)、1.18亿元(18.9%)、1.297亿元(19.9%)。
利润方面,2022年至2024年,微脉的年内亏损分别为4.14亿元、1.495亿元、1.93亿元;经调整净亏损(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分别为2.33亿元、0.99亿元和0.30亿元,2023年和2024年分别同比大幅收窄57.5%和69.5%。同时,微脉的经调整净亏损率已从2022年的45.6%大幅收窄至2024年的4.6%,经调整EBITDA率亦从2022年的-42.5%大幅收窄至2024年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