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共分为19篇,其中第五篇为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第十五章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一是关键生产要素:数字化的知识+信息。指将图、文、声音等被储存在一定虚拟载体上并可以多次使用的信息和知识;
二是重要载体:现代信息网络。指诸如电子商务平台等有互联网构成,搭载市场组织、传递关键生产要素的载体;
三是核心推动力:数字技术。指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等在内的,能够将数字化信息和知识进行收集、分析及处理的新一代信息技术;
四是数字经济产物:新型经济模式和业态。主要变现为将数字技术融入传统实体经济中,旨在提升效率、优化经济结构去推动一系列经济活动,如个体经济、共享经济等。
数据支持:数据资本取代实体资本是数字经济最本质的特征,数据资本是指包含海量信息的流通数据经由分析处理技术衍生出的集成信息资产(如大数据)。
开放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使创新过程脱离了从知识积累、研究到应用的线性链条规律,创新阶段边界逐渐模糊,各阶段相互作用,创新过程逐渐融为一体。
互惠共享:数字技术使创新主体之间的知识分享和合作更高效;多样化的创新主体主动适应数字化技术以创造新产品和新服务,使得数字创新产品和服务具有快速迭代的特征。
《纲要》共分为19篇,其中第五篇为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第十五章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大数据产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导向,围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着力推动数据资源高质量、技术创新高水平、基础设施高效能,围绕构建稳定高效产业链,着力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和行业赋能效应,统筹发展和安全,培育自主可控和开放合作的产业生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
《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规划》部署了八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二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三是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四是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五是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六是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七是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八是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围绕八大任务,《规划》明确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等十一个专项工程。
沿着“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的数字经济发展蓝图,各省市也正在结合自身情况抢抓建设数字经济新赛道。在此背景下,各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政策陆续发布,着力推动其区域数字经济发展。
形成开放领先的新型数字社会生态,率先构建面向未来的数字经济新体系。培育数据驱动的未来产业,建立数字经济规则和发展测度体系,形成开放领先的新型数字社会生态;聚焦数字经济基础性、综合性、关键性环节领域,率先实施一批标杆工程,建成有力彰显数字经济时代标志性设施、标志性系统、标志性机构、标志性场景、标志性产品和标志性服务。
到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左右,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成“三区三中心”,成为展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
数字经济是当前国家及相关领导人的重点关注领域,因此出台了各类政策来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已有相关的学者认为,未来我国数字经济政策将呈现体系化局面,全面且深度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一是在国家“十四五”总体规划的引领下,各级政府出台的规划中均将“数字经济”作为单独篇章;二是目前国内各省市基于实际情况对数字经济发展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实现了更加全面的顶层设计;三是浙江等地出台地方性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保障数字经济发展。
遵循市场先行原则,只有当相关垂直领域发展方向基本明确时,具体的产业规范与促进政策才能出台。目前,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网络安全等垂直领域均出台了中央或地方的促进规划,未来随着新领域的诞生和成熟,将有更多的政策推出。
从数字经济顶层到各垂直领域,正逐步形成自上而下的政策体系,实现了从宏观方向指引到具体分工落地的体系化过程。
遵循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初始政策的重点在于基础设施建设与标杆项目推进,以此为引领,促进产业自发性成长。未来支持的重点,一是新型基础设施,这是数字经济的根基;二是与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应用领域,这是数字经济的价值所在;三是自主创新领域,这是“双循环”等更高顶层设计的落脚点。
数字经济领先地区的发展政策已经从发展自身扩展至区域性发展,再拓展至带动型发展,如2020年5月江苏和宁夏联合发布的《2020年江苏宁夏数字经济合作重点工作》。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已经开始规划数字经济的管理和监督框架,而内蒙部、新疆等地方目前仍主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2年11月7日发布的《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指出,截至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39.8%,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据网经社“电数宝”(DATA.100EC.CN)电商大数据库预测,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达50.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2%。
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数字鸿沟未有效弥合,甚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数据资源规模庞大,但价值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等。
虽然我国数字经济增长迅猛、2020 年的增速以 9.6% 领跑全球,但仍需培育更多的新模式、新业态;在数字经济规模上,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达 5.36 万亿美元、居全球第二,但仅为美国13.6万亿美元的40%;在数字经济占比上,美国、德国等国的数字经济在其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比重均超过 60%,而我国2020年的数字经济占比仅为 38.6%。
关键技术工程是困扰我国数字经济向高质量迈进的“绊脚石”,特别是在算力平台建设上。不论是个人电脑,还是超算、云计算等算力形式,都是由整机、芯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4 个主要部分组成;其中,芯片和操作系统受国外的制约程度最大。
当前,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了数字经济的高速增长。而长期以往法律制度不完善也将逐渐成为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掣肘。数字业务的进一步开展依赖法律规定的持续细化。如数据确权法律的缺位造成数据交易难以推进;法律规定的缺位会加大一些数字业务创新导致的社会风险、金融风险。
在参与开放政府联盟(OGP)并做出开放数据承诺的国家中,欧洲国家占 36.5%、发达国家占 26.9%。我国的数据开放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不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同时,面对单边主义的日益盛行,我国数字经济的国际影响力也受到削弱。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基础、网络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数字经济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空间不平衡特征。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也具有较高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此外,各省市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规模也存在一定差距。
强化核心技术仍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有利于解决我国数字经济大而不强的问题。从本质上看,我国仍然不是“数字经济强国”。作为当前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数字科技领域也是我国核心技术“卡脖子”相对突出的重要领域。
因此,应当加强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持续推动应用场景开放,加强从基础层、技术层到应用层各个层级数字科技的持续性创新和应用。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我国数字经济仍应在网络基础技术、高端芯片、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多个方面加强研发,从而强化核心技术。
数字经济治理层面上,随着数字经济推动社会经济的进步的同时,大量治理问题也不断显现。数字经济治理涉及到国际国内的复杂体系,不仅包括政府对数字空间的管治,也包括网络上各种主体的治理行为。从未来发展看,需要协同政府、网民、平台、各种虚拟组织等各个主体之间的治理行为,推动数字经济“技治、法治、自治”三者的融合互动,使“工具 、法律、自律”三者之间达到统一,从而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而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继续加深与治理体系的融合,优化升级治理结构和治理流程,提高治理的效率和治理,使治理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福祉的提高。
数字经济领域核心人才层面,我国需要加快数字经济领域核心人才的培养。数字经济的转型发展推动数字人才需求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对数字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数字经济就业影响研究报告》12显示,2020 年我国数字化人才缺口接近 1100 万,且伴随全行业的数字化推进,需要更为广泛的数字化人才引入,人才需求缺口在未来仍将持续放大。《2022 年中国十大人才趋势》13也指出,未来几年,几乎所有行业都需大量数字化人才帮助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国家、地方政府应当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数字人才建设,打造数字人才培养机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应充分发挥各自主体优势,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人才的培养,同时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紧密合作、协同培养。
我国需要加快部署未来决定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日前,包括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明确将适度超前部署 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多方正加紧绘制新一轮“新基建”规划图。据工信部此前发布的数据,2021年全年新增5G基站数达到了65.4万个,千兆光网覆盖到了3亿户家庭,“5G+工业互联网”在采矿、钢铁、电力等10个重点行业形成了远程设备操控、机器视觉质检等20个典型应用场景。在推动新型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与传统数字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同时也要根据未来发展导向布局,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应用创新,有效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
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中国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牢牢把握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探索气候变化、绿色发展、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全力打好国际“数字突围战”。
人口红利等传统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初期作用明显,普及率和渗透率的提升会迅速释放数字经济潜力并带来相关产业的高速增长。但从长期看,电信基础设施、数字技术研发及相关配套政策等数字资源禀赋依赖政府投入,国家干预和产业扶持特征显著。此外,数字资源禀赋成为新的国际投资区位影响因素,左右跨国企业全球布局及战略转型。跨国企业全球价值链数字化导致全球生产体系日益集聚,并呈现出海外低资产和低就业的 “双低”现象,很可能在减缓全球范围内资本流动的同时,赋予发达经济体重聚外资的新优势。加之近来美国等发达经济体逆全球化思潮兴起,国家保护主义凸显,大量海外资本被强制回流,或加重上述趋势。
技术进步不可避免地存在跨国溢出现象,导致技术创新国在国际贸易投资或技术转移的过程中丧失对新技术的控制权。一方面,发达国家出于国家安全和既有利益考虑,对技术合作制度和技术研发项目等倍加敏感并严格限制,促使国际局势日益紧张甚至出现国际冲突;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面临急剧变革的国际政经环境及科技能力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在双边、区域和跨区域经贸协定中强势引入具有约束力的新一代数字经济相关条款,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呈现出明显的 “中心—外 围”格局及分化趋势,发达经济体借此获得制度垄断新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美国是新一代数字经济规则的引领者和塑造者,以 “技术中性”和 “互联网中性”为基本理念。二是欧盟通常要求谈判方将数字规则设置为“欧盟类型”,强调技术的公共政策目标和互联网主权属性。
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也将成为未来国际竞争的主要赛道。数字革命时代加速到来,数字基础设施成为国家核心竞争优势之一,且日益成为大国之间博弈的前沿。近年来,各国加快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方面的布局。数字技术的深度发展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经济相关战略会陆续深入实施,普遍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先进制造业,积极推进从生产要素到创新体系、从业态结构到组织形态、从发展理念到商业模式的全方位变革突破,持续催生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形成数字与实体深度交融、物质与信息耦合驱动的新型发展模式。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动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以 5G、人工智能、半导体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为全球产业链升级提供关键支撑。未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速度有望进一步加快。首先,各国高度重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以制造业为基础的传统产业。其次,物联网、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充分释放制造业数字化后发优势。最后,疫情进一步强化制造业领域对数字化转型的需求。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现有国际规则体系带来新的挑战,国际规则亟待重塑。各国应在充分尊重各自主权与发展利益的基础上,共同协商构建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国际标准。一是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的国际规则。针对隐私保护、数据安全、数据确权、数字税收、数据法治等,加强交流与合作,增进共识和信任,共同推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国际规则,让数据流动更好地促进技术进步,服务数字经济发展。二是加强网络安全国际合作。借助多双边合作框架,推动各国在网络安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等方面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研讨会、展览展示会、人才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