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至3月中旬,俏物悄语总裁蓝石将全部营业额转移走,在此期间两月一直没有付款工人工资,昆山仓库的房租也是欠的,而这两个月的所有收入被蓝石占为己有,带着他的情人携款失踪数月。
3月24日晚下班后,俏物悄语员工收到公司邮件,告知员工公司正式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月25日,俏物悄语员工向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来求助,该信称公司正式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同时拖欠上百名员工数月工资。经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向俏物悄语公司求证,但400电话:400-920-1888已无法呼叫成功,公司相关高层也已无法联系上,而打官网www.ihush.com依然显示可以下单。
3月26日,经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披露后,《每日经济新闻》、《上海商报》等多家全国性媒体对该事件进行报道,并引发供应商和网站用户强烈反响。
3月26日上午十点左右,俏物悄语昆山仓库遭到诸多著名品牌供应商洗劫,三万多件商品,几十台电脑,贵重设备被哄抢一空,商品包括数百个贵重名表,武器,损失近八百万元。
3月27日,俏物悄语官网主页尚能打开,但是公告显示即日起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俏物悄语用户热点投诉问题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网络零售部主任 莫岱青
主要观点:
一、公司自身:商业模式复制失败外国模式未经“本土化”改良遭遇水土不服。
二、行业层面: •竞争对手的崛起导致俏物悄语拉开距离
•电商寡头局面形成垂直电商市场空间不多
三、资本层面:俏物悄语这类垂直电商深陷困境一方面源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就是被资本“绑架”。
四、法律层面: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的工资等各项费用,优先受偿。【详见】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mdq1#netsun.com(发送时#改@) 电话:0571-88228186
主要观点:
目前还不清楚俏物悄语是何种类型的清算,但可以推测,俏物悄语的债权申报即将开展,如果俏物悄语的客户资源和运营资源有价值,是否可以思考启动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债权人会议表决,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重整对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重整是否适用于俏物悄语还有待于后续发展的观察才能判断。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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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wanghy#liuhelaw.com(发送时#改@) 电话:0571-87206716
主要观点:
俏物悄语应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首先进行清算,清算后如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该向法院申请破产,并将全部的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或者相关债权债务人发现该公司资不抵债的,可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最终由法院依法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规定,破产等特殊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在公司注销时终止,由于清算至公司注销登记前有一特殊时期,在这段特殊时期内,公司如没有作出相关经济补偿是不能提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因此,上海伯络公司要求员工自愿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涉嫌侵害公司员工权益。
此外,公司清算财产在支付完清算费用后,应首先用于清偿所拖欠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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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zx#kingpound.com(发送时#改@) 电话:020-38390333
主要观点:
一家企业破产,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破产职工的问题。按照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企业职工的权益受到多方面的维护。俏物悄语清算程序,在破产清偿顺序中的位置前后,将直接决定着债权人的债权满足程度。把职工的权益位于其他债权之前,也是基于对职工的特别优先考虑和破产人的财务状况的双重考虑。
除员工问题外,俏物悄语还有税务、会员、债务、注销;甚至重组、和解等破产问题。一个企业是否值得信任,不仅仅看这家企业的"生前事"做的是不是光彩,还要看"身后名"是否保得住。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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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
对于网站注册会员的权益如何处理,这是比较麻烦的。在经济利益上,会员与网站可能存在以下的情形:要求付费注册成为会员;购买网站虚拟产品或道具;以及会员在网站的预存款等。
从法律性质上来讲,会员注册时所交纳的注册费或认证费等已经成为网站的财产;购买虚拟产品或道具在网站还有剩余资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货,并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至于会员在网站的预存款,该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不能将该部分财产列入公司清算资产的范围,清算组要及时退还给会员。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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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22317774#qq.com(发送时#改@) 电话:0571-87699576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的工资等各项费用,优先受偿。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下列事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