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9月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萧先生对美团网的投诉,称美团网没履行团购到期提醒职责,导致过期无法使用。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萧先生的投诉内容:
2011年7月29日,我在美团网团购了“网易印像派照片冲印25张,全国包邮”两份,成功付款19.8元,订单号为32593934。
但团购成功以后,美团网从来没发手机短信提醒我此团购的到期时间。我也是一直到临过期前2个小时才意识到有此团购没使用,但当我挑选照片上传完毕,已经过了使用期限1分钟。就这样无法使用了!
美团只是简单答复说“给您带来的不便真的很抱歉。优惠码过期是不能继续使用的~”,却不作出任何补救处理和解释。我只是希望能顺利冲印照片!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提醒消费者在团购后,留意团购的截止时间,尽早安排时间进行消费。因团购券过期造成的经济损失,团购网站还没有明确规定是否予以补偿。(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