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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0:06:1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对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的政策做了进一步说明。

  在该说明中,质检总局强调了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属性为“货物”,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只有跨境电商直购商品可以免于签发通关单。说明中指出,实际上,需要通关单的产品只占正面清单的36%,同时,为了提高通关效率,质检总局在通关单的管理上会采取一系列便利措施。

  质检总局文件截图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一、按照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进口法检货物应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

  二、为提高跨境电商商品通关效率,质检总局在通关单管理上采取了相应的便利措施。

  1.通关单仅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网购保税商品。而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直购商品,免于签发通关单。

  2.将通关单的签发环节设定在“一线”,避免在“二线”出区时对小包裹逐个签发通关单,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3.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检验检疫机构将通关单电子数据直接发送海关,尽最大可能实现通关单无纸化,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4.清单内仅有约36%的编码在“法检目录”内,需要凭通关单验放,其余都不需要通关单即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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