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在很多时候,一些平台经营者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法违规操作,采取欺诈营销、虚假宣传等违法手段,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问题主要表现为平台商家发布虚假宣传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并在消费者下单之后,却以商品已售完等理由拒绝发货,涉嫌刷量行为。其中,以国美在线、返利网等平台投诉最为严重。
佟先生在“国美”团购活动页面下单购买一台某品牌液晶电视,当时活动页面显示团购价格为6988元,佟先生通过微信支付全款后,页面当天显示已出库发货,预计送达时间为10月3日上午9点到下午2点,然而,到了10月3日,快递员却打电话告知佟先生电视运到锦州库房时被国美操作拦截 ,不予配送。随后,佟先生咨询客服,被告知因为系统问题,该电视不能派送,要求进行取消订单退款操作。
对此,“国美”平台发来反馈称:此单据我司最终有两种解决方案,顾客可任意选择一种,第一种方案为:按照商品现链接价格购买,总价可有500元优惠;第二方案为:顾客取消订单,一次性补偿300元红券,顾客均不认可。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认为,在很多时候平台商家为了“刷量”搞促销活动,当消费者下单的数量超过商家已备货物数量时,商家就会要求用户取消订单,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实质上,当消费者完成商品支付之后,用户与商家之间的购买合约已经生效,平台不能以其他理由不履行发货的职责。
此外,返利网作为典型案例,此前对诈骗平台“金豆包”进行推广误导致投资者造成损失,在部分逾期投资者无法收到款项时,返利网仍在推广金豆包的广告,使更多投资者陷入。此外,自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多名用户在“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投诉称在临近返利期时违背购买时的承诺返利、私改订单以及售后服务差等问题。
如马女士通过“返利网”在淘宝购买了几件童装, 在到正常返利的时间,马女士正常程序确认订单以后收到了该得的返利,谁知,几个月后,返利余额被扣除成负数,马女士与客服沟通,给出的理由确是返利不符。马女士认为,“返利网有用过其他返利媒介的嫌疑而拒绝返利,事实上我从返利网跟单并交易成功,返利网就应该给我这部分返利,哪有给完又反悔的道理。”
对此,返利网平台反馈称,已致电消费者告知淘宝商城答复结果,但却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认为,一般而言,网络推广行为可以认定为广告行为。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返利网应当依法核对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若其疏于核对而造成投资者产生损失应当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若返利网本身存在违反约定私改订单等行为时,应当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