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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诉宝】“微盟”在合同结束后未按约定退还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16:00:47

(网经社讯)近日,“电诉宝”(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微盟”的投诉,称合同结束未按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及产品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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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方女士作为温州彩信传媒营销部门负责人,与温州微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春志于2017年8月17日签订了一份《微盟营销代理协议V4.0》,成为平阳县代理商。

方女士支付协议保证金10000元,以及代理产品费40000元,协议中约定代理期限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7日。协议中明确指出合同到期退还保证金,同时未约定代理产品费不能办理退款。在代理期限内产品处理更新换代,产品不稳定,并且温州微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确定代理的区域依然开发客户,对我们开展业务造成困扰。2018年初后基本上停止这项业务。2019年08月09日正式书面告知温州微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续约。按合同约定不续约情况下,于2019年08月17日合同到期解除。后多次联系温州微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退还协议保证金10000元和代理产品费24880元,但是温州微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和退还保证金。希望相关部分能提供帮助。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9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9syhjcbg/)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 、商品质量、网络欺诈售后服务、发货问题、虚假促销霸王条款、退换货难、网络售假、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冻结商家资金、客服问题、恶意罚款、信息泄露、发票问题、高额退票费、送餐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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