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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快评】京东与申通纠纷:双向选择还是单方“分手”?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8:37:53

(网经社讯)京东“停用”申通快递?8月18日,京东平台停用申通快递发货一事引起强烈关注。事件发酵源于京东在卖家论坛发布《关于合作快递服务调整的通知》,其中提到,因京东开放平台与包括申通快递、国通快递、如风达等在内的多家物流承运商合约陆续到期,8月31日后或无法在系统发货列表中对其进行选择,建议商家切换物流承运商。

据网经社(100EC.CN)了解,京东通知是7月24日下发的,目前京东的商家后台发货列表已经没有申通的选项。除此之外,早在2017年8月,京东就曾终止天天快递、百世快递的合作。

申通内部人士表示,接到商家和网点的反馈后,尝试与京东的相关负责人保持沟通,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该内部人士称京东方面表示,此次终止与服务质量无关。

针对此事,2019年6月,申通与京东开放平台的合同到期之后,双方就续约问题进行沟通。而同一时期,阿里巴巴集团通过战略投资成为申通快递的实际大股东,京东物流也提出了入驻阿里巴巴旗下电商平台的合作需求,至今未得到响应。“本着公平、对等、共赢的合作原则,京东与申通无法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只能暂停合作。但我们的合作大门始终继续敞开,期待与申通面向未来,寻找新的合作机会。”京东方面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3月,阿里巴巴斥资46.6亿元入股申通快递,通过投资母公司的方式获得对方14.65%的股权。同年7月,阿里巴巴与申通快递股东签署购股权协议,该协议允许阿里巴巴或其指定第三方在三年之内收购申通前两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约31.35%的股权。此外,阿里巴巴还持有百世集团、圆通、中通、韵达各33%、9.89%、8.7%、2%的股权。

对此,申通快递则辩称,“京东认为阿里巴巴是我们大股东,是他们自己搞错了,现在大股东实际上还是公司董事长陈德军,本来阿里要持有30%以上股份,但资金还没进来,我们是上市公司,如果有股权变更会发布公告的。”

那么,在京东与申通停止合作一事上,究竟谁在理?京东是否有权代表商家选择快递配送公司?对此,不同的专家也有不同的观点。

双向选择:作为电商平台 京东有权自主选择合作伙伴

“京东作为一家电商企业,有权自主选择自身的合作伙伴。京东与申通的原合作协议到期终止后,只要没有合同条款的限制,京东有权选择是否与申通继续合作。”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记者表示,因此,其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这跟淘宝天猫不开放微信支付和京东支付,美团下架支付宝服务,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方超强律师进而指出,而京东、阿里、美团采取的这些措施,本质上都是商业竞争行为,只不过人们可能忘了,竞争天然就伴随着一方获益和另一方的损失,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在竞争中,一方有损失了,另一方就一定是不正当竞争。

此外,方超强律师也曾表示,京东作为平台运营商,毫无疑问有选择平台的合作方以及合作方式的自由,从这一层面讲京东选择与谁合作,或者不与谁合作,都属于京东自主的权利,而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抑或被口诛笔伐的“破坏市场”的行为。否则,淘宝不与京东物流合作,苏宁易购不对京东物流开放,都可以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非常荒谬的。

与之有相同看法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电商平台物流快递具有双向选择,对等原则。首先,接入谁、用不用,“就像我们买东西一样”,是一个双向选择、对等的市场行为。事实上,“阿里系”的部分物流企业仍然在京东的体系中,而反过来说,淘宝、天猫平台中并没有接入京东物流。因此,电商平台选择物流配送企业是一个正常市场,竞争因素居多。平台自身资源有限,可能要用到最有价值的物流服务商和金融服务商身上,那么,商家既然选择平台,就得遵循这个平台规则,当然,首先是这平台规则得合法。

物竞天择:数据安全、用户体验成京东合作考虑因素

“目前,国内快递市场对电商依赖程度高。”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据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显示,今年上半年快递业务量完成338.8亿件,增长22.05%,超过2016年全年(312.8亿件);快递业务收入完成3823.8亿元,增长12.57%。因此,可以看出很大比例的包裹来自电商件。其中,随着阿里入股韵达,终于凑齐了“通达系”最后一块拼图。此前,阿里已收购或入股百世、圆通、中通和申通四家头部快递公司。可以看出,三通一达基本已经被阿里“收编”得差不多,除了“三通一达”之外,京东物流、苏宁物流等电商平台自建物流在近年来崛起,已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传统的“三通一达”的担忧。

曹磊认为,电商平台海量的用户信息掌握在竞争对手控股或者参股的公司中,对于电商平台来说,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因此,“切断”与竞争对手控制的物流公司也无可厚非,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选择,不过京东并非“屏蔽”,据了解后续如果商家、消费者坚持使用申通,只是无法在京东端显示详细物流信息数据。

此外,据电商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显示,2019年度共计受理54家电商物流服务企业消费海量投诉。其中以百世快递U2C转运点我达、百通物流、斑马物联网59转运、中通快递、转运四方顺丰速运、海带宝这10家平台居多。此外,因物流配送等问题,申通快递、圆通、韵达、天天快递等平台也屡屡遭到用户投诉。

因此,曹磊指出,快递作为服务商,对于电商平台的用户体验非常重要,一些快递服务商在速度、送货上门等方面仍有进步空间,物流配送环节的体验不好可能造成整个购物体验不佳,因此对于京东这么一家大的“国民平台”来说,会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用户体验好的服务商。

刨根揭底:京东是否有权代表商家选择快递配送公司?

在京东与申通停止合作一事上,也有不同的声音,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京东平台入驻的商家享有自由经营权,有权自行选择与哪一家快递公司进行合作。电商物流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合作,一是商家与快递公司的合作,二是平台与快递公司的合作,但平台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合作不应成为限制商户与快递公司合作的理由。”

但事实上,京东物流从2017年4月独立运营以来,一直在大力开拓外部客户,除了阿里旗下电商平台外,拼多多网易严选、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均是其重要客户。此前,京东高层也曾明确表示,京东物流有意愿也有能力为阿里系平台商家服务,而且这些商家对京东物流服务也有需求,“在物流上,我们永远是乙方。”据京东介绍,“过去一段时间内,京东物流也曾多次提出入驻阿里旗下电商平台的合作需求,但都未得到响应。”

在行业人士看来,阿里和京东在物流领域的市场策略并不相同。“京东虽然拥有自建物流,但与申通等快递企业过去一直保持着合作关系。然而这种良好合作的平衡正在被逐渐打破,一方面阿里系快递企业一直可以入驻京东平台,但另一方面,到目前为止天猫、淘宝的商家依然无法接入京东快递。”

目前,京东开放平台与中国邮政、顺丰、京东快递、韵达、中通、圆通、壹米滴答、众邮快递等50余家公司仍有合作,其中,韵达、中通、圆通均为阿里占股公司。

除此之外,此前京东关闭天天快递服务接口事件中,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也曾表示,京东说到底是一个电商平台,是一个企业,有权自主选择自身的合作伙伴。京东停止平台内的天天快递数据接口的行为本身只是选择终止与天天快递的合作而已,即便有不合理之处也是合同纠纷,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除非京东在停止与天天快递合作的过程中,存在诋毁天天快递商誉以及其他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属于兜底性条款,约定范围较大,根据该条的规定,同业竞争的企业之间,任何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后,快递行业竞争愈演愈烈,阿里系、顺丰物流、京东物流、苏宁物流等快递企业各具自身特色,发展各有优势,互相厮杀,却又想进入对方领域,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但最终究竟是谁主沉浮?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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