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15日,中城院要案中心发布关于供应商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审理期限,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无论是否受理,均应作出书面裁定。而法院没有在期限内作出裁定,意味着苏宁易购的破产清算风险不仅没有解除,而且随时可能启动。(详见网经社专题:屡屡拖欠供应商货款 苏宁易购破产?http://www.100ec.cn/zt/hypcqs)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了解,依据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法院应在收到破产清算申请后22天内作出裁定,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15天。现在南京市中院已经超期审查,随时可能作出裁定,而一旦裁定受理,苏宁易购的破产清算申请就立即启动。
而针对法院的超期审查违法一事,供应商已申请检察院依法启动法律监督,并向江苏省高院直接提交申请,相关程序正在推进。
此外,早在7月,苏宁易购就曾经被传出过“破产清算”。7月4日,网上有消息称有供应商向法院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7月6日凌晨,苏宁易购发表声明表示:“严正声明,网传“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系谣言。苏宁易购目前经营一切正常,业务企稳向好。
苏宁易购发布声明后,中城院要案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相关供应商的代理人,该中心有协同律所,以诉讼和非诉讼的方式结合推进相关事项。目前,供应商还没给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的)指令。即便是撤诉,也肯定是以(苏宁易购)立刻还钱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