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北京市的曲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9月25日微店平台的金子小姐- -大牌服饰店铺给家人购买风衣一件,店主称胸围52相当于41尺码,29日在收到商品试穿仅3秒不合适,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向店家提出退货,店家称不能退货。
曲女士是通过商品搜索找到购买页面,页面并没有不支持退货的说明,并且在购买过程中店家并未做到不能退的提示,付款完成后通过系统消息自动发送不能退的提醒,连续4条的第一条,由于消费习惯以为是付款完成的确认并未在意到,曲女士本人也未进行确认。
微店平台并未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以店家已告知为由驳回曲女士的退款申请,并关闭退款通道,曲女士觉得不合理。根据消费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该商品并非定制产品,为通用产品,请平台审核,协助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