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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焦点科技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4日 09:50:2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焦点科技股票代码00231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顾军迟梦洁

  电话025-8699 1866 025-8699 1866

  传真025-5869 4317 025-5869 4317

  电子信箱zqb@made-in-china.com zqb@made-in-china.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49,939,793.68 223,279,128.94 1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2,786,000.84 59,217,483.97 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0,947,777.40 56,138,486.27 -9.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9,447,137.19 37,863,044.14 4.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 0.5 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 0.5 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9% 3.63% -0.0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986,719,059.96 1,977,704,216.79 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93,130,276.41 1,704,427,582.72 -0.66%

  2.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7,85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沈锦华境内自然人59.34% 69,727,661 52,233,346

  姚瑞波境内自然人3.37% 3,961,144 2,970,858

  许剑峰境内自然人1.73% 2,035,573 1,526,680

  谢永忠境内自然人1.52% 1,791,304 1,343,478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85% 1,002,492 0

  张玉英境内自然人0.18% 207,419 0

  顾惠萍境内自然人0.17% 200,023 0

  李芊境内自然人0.17% 196,309 0

  楼华境内自然人0.17% 194,400 0

  葛美琴境内自然人0.14% 160,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沈锦华、姚瑞波、许剑峰、谢永忠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和公司业绩

  报告期内,国际市场仍不平静,但较过去几年,整体的危机风险水平已经趋缓。公司内部于2012年开始实施调整组织架构、控制人员规模、优化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措施,成效已经开始显现,各平台的定位与发展路径进一步清晰,人均收入开始上升,各业务、人员都为实现既定的目标而积极转型、努力突破。

  2013年1-6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4,993.98万元,比上年增长11.94%;营业成本7,815.93万元,比上年增长21.87%,主要系随着网站经营规模的扩大网站运营费用和人员成本的相应增加所致;销售费用7,555.94万元,比上年增长2.60%;管理费用5,291.84万元,比上年增长33.90%,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导致公司人员人数增加所致;研发投入2,532.57万元,比上年增长22.75%;财务费用-2,579.11万元,同比增加6.52%,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8.60万元,比上年增加6.03%。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为3,944.71万元,比上年增加4.18%,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25.21万元,同比下降75.22%,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出9,395.50万元,比上年减少5.81%,主要系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02.11万元,比上年减少341.85%,主要系子公司台湾文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育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新台币汇率下降所致。

  3.2上半年重点工作回顾

  3.2.1主营业务进展

  公司主营业务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上半年收入有所上升,平台与服务整体向专业化发展。上半年中国制造网完成了首页改版,实现了多语言版本的优化并推向市场;完善了即时询比价、买家征信服务;陆续优化上线了新版TM、视频见面会、TYP手机版等多项功能和服务;并通过用户身份、行业、市场的进一步细分,帮助买卖双方实现需求的精准匹配。逐渐转变人员职能与分工,着力提升运营体系的服务意识,深化贸易服务。公司加快了对外合作的步伐,投资设立了美国公司,并将设立北美展示中心,为中小企业的跨境贸易提供支撑。为了满足企业需求,公司将通过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实现贸易任一环节的资源融合,包括集中提供物流,出口报关报检、信用保障、支付、咨询、融资等各类服务,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用户需求。

  百卓采购网(Abiz.com)明确了定位及核心发展思路,从提供信息工具,帮助采购商和供应商实现自主、高效地连接,顺畅地完成采购作业,到借助中国制造网内贸平台的传统优势,完善供应商/买家数据库,大力发展身份认证会员以及优质收费会员,通过资讯的互动以及专业的行业频道,不断增强用户粘性,吸引合作资源,以及成立专业团队,发展一站式代理采购,并与各类机构组织合作,利用线上线下资源提供深度采购服务,在基础之上,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势,不断实现供应链资源的整合,并实现自身的发展。

  新一站保险网(Xyz.cn)继续强化各种运营手段,增加平台的流量以及用户粘性,保证了一定的订单数量以及重复购买率。为适应移动应用的需求,新一站上线了触屏版网站,APP应用等,给移动终端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上架可实现货物定位、监控和跟踪的货运险,并成为首家实现产责险线上销售的电商平台。扩展与外部平台、机构的合作范围,进行资源的利用和融合。2013年上半年,新一站重复购买的会员比率处于较平稳状态,来自APP的订单呈总体上升趋势,货运险保单数量呈略微增长。在此基础上,新一站将继续在B2C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不断优化运营方式、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外部资源合作,真正为用户提供良好的购买体验和优质的服务,有效树立自己的品牌和良好的口碑,进而获得公众的广泛认可。

  3.2.2内部管理进展

  公司确立强化了纵横向体系的业务关联关系。继续宣导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工作品质与工作效率。倡导突破、创新,继续深化员工和管理干部培训,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加快系统建设,控制办公成本,提升资产使用价值。开发焦点商学院在线课堂,推广手机杂志,践行环保、节约的发展理念。强化了对市场的考察和深入研究,加强与政府、战略伙伴的沟通合作。通过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使一些延伸业务能够快速成长,并具备持续发展的动力。

  3.3形式解读及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3.3.1革新是公司的决胜力量

  B2B行业未来空间广阔是业内的共识,但停留在传统的信息服务型模式则难以持续发展,革新是公司在行业内建立和巩固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公司长期以来坚持推动创新,在传统的信息服务方面,努力扩大信息覆盖区域和提高信息传播/接收效率,前者主要体现在小语种市场和新兴市场的业务推广,而后者包含借力移动互联网的浪潮推出Fast Match等快速匹配服务,买家服务部的VIP采购服务以及百卓和环球采购的内外贸的代理采购服务等。同时不断加强线上线下服务与资源的整合创新,创造新的服务价值。

  3.3.2具备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公司具备十余年的电子商务运营经验,具有丰富的供应商以及买家资源以及相对丰富的产品线。近年来,大数据的应用价值得到业界的充分认可。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流量基础以及数据挖掘技术,可对用户群体行为和使用信息进行分析,获得数据潜在价值,为企业和个人决策提供参考。公司凭借运营互联网的产业经验以及积累的海量信息,拥有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的有利资源,并将通过服务内容的丰富、贸易数据的积累和风控体系的完善,伴随企业共同成长。

  3.3.3拥有多元化的市场空间

  除了传统的外贸B2B业务,公司近年来重点打造内贸B2B、保险B2C等多条产品线。伴随社会与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与服务行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线上服务与线下业务相结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行业的运行效率,B2B电商平台必然会产出巨大的价值。保险是个巨大的市场。随着社会发展,国民的保险意识提高,中产阶级规模急剧上升以及新生代消费习惯的改变,市场对优质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的需求将不断上升。国家相关部门设立的保险中介市场准入制度和进入标准,减少了竞争者的进入,也给新一站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3.3.4人才构筑的企业竞争力

  公司积累了大量的运营经验以及大批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在规范管理、新产品研发、新技术跟踪和应用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在业界具有突出优势。互联网产品投入高、周期长,公司的既有资源结合多年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积极、踏实的工作作风,客户、务实、创新、团队的企业文化,以及面向目标,不断克服困难,奋力前行的坚定信念,将更有利于新业务成长和人员发展。人才是企业的核心资源,在共同的目标指引下,明确方向,有效落实,持续优化,必可实现最终目标。

  我们相信,虽然公司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并非特别乐观,行业内部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或改善,但是公司仍然可以努力改善内部运营,不断寻找机会,不断形成突破,并通过服务内容的细化以及服务效率的提升,与广大中小企业共同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锦华2013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13-034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3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出具了《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3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13-03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13-03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号《关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3,3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11.9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84.07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2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验字(2009)第402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18,484.0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7.8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25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59.5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2,052.46万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3年6月30日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91010102100004193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2010122000382234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10353000000484260 -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原名为: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支行,于2012年8月7日更名为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7329210182600083723 3,511.90

  合计------- 3,511.90

  定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期2013年6月30日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天893,131.15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3个月3,000,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6个月19,000,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年660,000,000.00

  小计

  682,893,131.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1年69,1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年71,181,488.29

  小计

  140,281,488.29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1年103,500,000.00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1年100,000,000.00

  合计------- 1,026,674,619.44

  合计金额见下表:

  单位:元

  账户名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2013年6月30日余额

  焦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682,893,131.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140,281,488.29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103,500,000.00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100,003,511.90

  合计1,026,678,131.34

  备注:为加强资金的现金管理,超募资金多以定期存款形式存于银行账户中。公司投资焦点科技(美国)有限公司时,定期存款尚未到期。为避免利息损失,故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焦点科技(美国)有限公司的前期投资款,即人民币615.35万元。公告日前,公司已用超募资金偿还了之前垫付的自有资金615.35万元。因此,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较披露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2,052.46万元多出615.3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批准开设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否7,817.9 7,817.9 102.5 1,619.02 20.71% 2015年12月31日0 否否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否9,218.4 9,218.4 0 142.58 1.55% 2015年12月31日0 否否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否6,322.9 6,322.9 0 27.16 0.43% 2015年12月31日0 否否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否7,877.8 7,877.8 70 3,103.35 39.39% 2015年12月31日0 否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237 31,237 172.5 4,892.11 -- -- 0 -- --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否6,000 5,322.04 0 5,322.04 100% 2010年12月31日-224.69

  否

  增资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否1,500 1,430 0 1,430 100% 2011年06月30日-0.95

  否

  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否10,000 10,000 0 10,000 100% 2011年06月30日-188.63

  否

  设立焦点科技(美国)有限公司否4,245 4,245 615.35 615.35 12.5% 2014年12月30日-0.01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1,745 20,997.04 615.35 17,367.39 -- -- -414.28 -- --

  合计-- 52,982 52,234.04 787.85 22,259.5 -- -- -414.2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公司计划与原有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南京高新开发区土地于2012年才完成招拍挂程序,并取得宁浦国用(2012)第22672P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和“焦点科技研究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116-001地块(宁浦国用(2008)第01442p号)变更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019-003地块(宁浦国用(2012)第22672P)。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只是建设地址发生改变,项目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目前,设计单位已基本确定,即将进入施工图纸设计阶段。

  2、“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由于为了回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而暂缓在各地分公司购置房产,以及销售管理人员的培养与招聘力度未达到预期进度,以至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万美元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已实际投资人民币6,153,500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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