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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广西首例“P2P网贷”非法集资案 吸金49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09:32:1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广西信亿银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被立案侦查,贺州市公安局逮捕了2名犯罪嫌疑人。这是广西首例利用“P2P网贷”平台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4900多万元,涉及北京上海、广西、云南等地。

  P2P是“PeertoPeer”的英文缩写,译为“人人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P2P贷款不需要金融机构作为中间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业务往来都在网络平台上完成,网络作为第三方平台将小额的资金聚集,并向有资金需求的人群流动。由于贷款手续简便、难度小、成本低,P2P融资在网络时代迅猛发展。

  经贺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新于2012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广西信亿银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7月15将公司转给犯罪嫌疑人左某强(法人代表为钟某)。该公司通过租用阿里云服务器,在互联网上开设“有钱贷”网络融资平台,对外公开宣传是新型的P2P投资模式,即投资人通过“有钱贷”网络平台注册个人帐号,以投标的方式将资金出借给在信亿公司登记的借款人,信亿公司从中赚取手续费,并承诺支付投资者年利息22.6%的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并接受社会上不特定人群投资。但实际上,该公司除小部分资金以真实借贷形式借给他人使用,其余融资所获的大部分资金均用于股东自己的企业或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消费,严重违反了国家对P2P网络融资平台的操作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据统计,该公司注册的“有钱贷”网络融资平台累计吸收资金达4900多万元,目前尚有360名投资人约1290万元本金没有归还。贺州警方仍在紧抓案件查处工作,全力追缴涉案资产,争取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针对该案面向全国投资人的特点,将进一步整理收集平台受害投资人资料、制定报案所需资料和报案询问笔录相关模板,发全国协查给被害投资人所在地经侦部门做材料,联合各地相关警力进行侦查和追缴,尽快返还涉案资金给投资人。

  民警提醒广大民众,“P2P网贷”平台存在风险隐患,一些不良企业经常以高息为诱饵,吸引投资人投资,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群众应加强理性投资思想,谨防不良企业以高额利息回报进行诱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来源:广西法治日报;文/莫世武 汤雁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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