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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专车新政与国务院鼓励创新相违背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10:45:5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就“专车新政”采访时表示:7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那么专车及专车司机是否还需要职业许可,是否有部门通过立法增设许可的问题,是否和国务院鼓励创业创新的精神相违背,这都是值得每个人思考的。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交通部发布专车新政过度限制引争议》

  众多出租车司机们对于专车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认为专车抢了他们的“饭碗”,同时给他们所在的行业造成了“毁灭性打击”。图片:本报记者王越/摄

  日前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交通部)正式对外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拟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专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并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专车经营。这意味着,广受消费者欢迎的专车将会进入严格管控期。办法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人士认为,对于专车这类新兴行业,应该将更多的调整空间下放到市场,交通部的“制约”举动有悖于国家倡导的简政放权思想。

  监管需要新思路

  交通部应该将更多的调整空间下放到市场,减少行政干预,与平台一起做好市场监管。

  专车兴起于互联网,是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源向共享经济迈进的新兴业态。时至今日,专车已经成为社会日常出行的新选择,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便利。但10月10日交通部发布的《暂行办法》却给专车的发展套上了紧箍咒。

  在征求意见稿中,交通部对专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分别提出了要求,私家车必须注册为出租客运车才能从事专车服务;按照规定,车辆需取得《道路运输证》才能上路;驾驶人员除了基本资历要求,还需取得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同时规定,专车经营者需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暂行办法》还对专车的运价进行了限制。征求意见稿指出,专车运价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要在服务品质、价格上与普通巡游出租车拉开差距。如果互联网约租车平台要采取低价促销的形式吸引消费者,必须提前10天将方案向社会公告。这意味着专车价格势必会高于出租车价格。

  《暂行办法》发布之后,记者看到某滴滴员工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写下“中国本可以在如何监管专车这一世界性新难题方面走在前列,有所作为。现在却在拿着一手好牌的情况下自动弃权,开启了时代的倒车,不由得让人扼腕。”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提出质疑:“7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那么专车及专车司机是否还需要职业许可,是否有部门通过立法增设许可的问题,是否和国务院鼓励创业创新的精神相违背,这都是值得每个人思考的。”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约租车平台本身是互联网企业,现在交通部想要将其按照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模式去施加约束,显然不符合“互联网+”的时代背景,这对于互联网约租车行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扼杀。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交通部所发布的内容与国家大力倡导的用互联网思维、技术来治国理政、服务群众相左。不是“互联网+”反而是“互联网-”。

  对此,赵坚表示,交通部如果想促进专车长期稳定发展就需要调整思路,将更多的发展空间下放到市场,减少政府的审批,与平台一起做好市场监管。

  对此专车从业者也有同感,Uber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秉着鼓励创新的态度来引导市场。同时,Uber希望在从事专车行业的资质方面明确最低要求,其余尽量让市场进行调节,不要做太多的行政干预。

  上述Uber相关负责人还表示,除了营运资质、定价方面之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细则也有待商榷,他表示专车属于平台性质,而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化的方式。在他看来,新的业态将会带来新的劳动关系,这方面还需要通过共同研究探讨来实现。

  当新业态与传统行业发生冲突,造成二者均无法有效、良性发展的时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必然要对其进行规范引导,但要明确的是,哪些内容应该放到市场去调节,哪些要求需要由政府施加监管。适当的简政放权,有利于各行业在竞争的状态下长足发展。一位专车从业人员就发文表示,“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远比封闭傲慢的行政管制要安全得多。”

  眼光应该放长远

  相关意见的改进应该兼顾各方利益,仔细倾听消费者、传统产业、新业态产业的各方诉求。

  众所周知,一直以来专车所带来的另一个影响就是对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此前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的众多出租车司机们对于专车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认为专车抢了他们的“饭碗”,同时给他们所在的行业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而此次交通部大力干涉专车领域,也是出于平衡利益的角度考虑。赵坚对记者表示,交通部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因为现在各个省市的出租车主管部门已经被出租车公司俘获,所以他们要站在出租车的立场上来说话。”而这种平衡方式,显然对专车来说不是很公平。

  赵坚补充道,交通部应该做的是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不是选择保护一个,限制另一个。把专车变成第二个“出租车”,这样既限制了专车的发展,又不利于出租车行业的发展。

  上述Uber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人们可能只看到了一个方面,即专车的出现给出租车带来的巨大冲击,但是忽略了专车在一定程度上也创造了就业机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他认为急于限制和约束专车行业,未必是明智之举。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任鸿雁表示,交通部采取“堵”而非“疏”的做法是简单粗暴的做法。“将专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看似拓宽了出租车的服务业态,明确了专车的合法地位,实则将私家车一刀切地划进‘非法运营’的行列。”任鸿雁说。

  从业人士、专家学者也都认为并非只有“一刀切”这一种方法可以规范行业秩序。相关从业者告诉记者,私家车进入平台有很多方法,不一定非要转移资质,如果允许符合一定条件(比如车况、司机驾龄、保险额度)的私家车兼营网络预约出租业务,对其进行相应的运营监管、税收征管,更有利于解决当前的交通问题甚至科技创新和法律规制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交通研究所陈艳艳教授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相关意见的改进还是要兼顾各方利益,仔细倾听消费者、传统产业、新业态产业的各方诉求,应该摒弃“新业态是高端、定制化,而传统行业就是旧模式”的看法。传统产业也可以随着竞争的加剧而不断进行改变和升级,提供差别化的高端服务。新兴业态也可以提供高端之外的合乘式的、低成本的服务,以此为准则制定多元化、人性化的规范。

  在采访过程中,上述说法也得到了不少业内人士的赞同。Uber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国进入了新的转型时期,在政策的制定上应该采取稍微宽松的方式,给予行业一定的发展空间,鼓励新业态的创新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专车模式的本质是共享经济,是“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不应该按照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固有模式进行监管。从立法层面来看,对专车实施管理是必然的,但是如果操之过急,也有可能使市场受到过强冲击。因此对于新生事物应当既鼓励又监管,引导市场良性发展。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转变思维,拥抱“互联网+”。(来源:《中国商报》 文/房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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