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法律案例】学生假冒身份网上购物 以未收货为由退款诈骗被拘
【法律案例】学生假冒身份网上购物 以未收货为由退款诈骗被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10:52:0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31日,赛罕区公安分局接到某快递公司报案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在网上购物,以未收到货物为由,要求卖家退款实施诈骗。接到报案后,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查,2015年9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用假冒的名字注册淘宝账号,收货地址为呼市某大学校园,当日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两块卡西欧手表。快递公司员工让其取货时,王某利用快递员送货不核实收件人信息,只需说出收件人电话号码就能拿走货物的管理漏洞,报上电话号码后拿走手表。回到宿舍后,王某在淘宝网页上申请退货,理由是没有收到货物。卖家核实情况后,由于不是本人签收,只能给王某退款。之后快递公司按遗失快件处理,退赔商家钱款。尝到甜头的王某于2015年11月14日再次故技重施,在淘宝网上购买一部苹果6S手机,以同样的手段收到苹果手机的同时得到了卖家的退款。王某诈骗财物折合人民币6000余元。(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文/崔小红、刘军、张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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