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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44:3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精神,协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加速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建设制造强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双创”成为制造业转型发展的新引擎,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跨界融合的制造业新生态初步形成,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成为推动我省向制造强省迈进的核心力量,处于集成提升和创新突破阶段的企业比例比2015年翻一番。

  制造业互联网“双创”支撑新体系初步建立。到2018年,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到2020年,培育省级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50个、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20个,创新资源和服务在线化、平台化和共享水平显著提升,制造业互联网“双创”成为转型升级的新动能。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模式成为引领制造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型生产模式在重点行业逐步得到推广。到2018年,培育智能工厂(车间)900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58%,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45%;到2020年,培育智能工厂(车间)累计达到1500个、省级“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100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2%。

  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化服务新业态快速发展。打造一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应用平台、信息化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对重点行业或产业园区的引领和提升作用明显增强。到2018年,工业云企业用户数量相比2015年底翻一番;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50%,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万亿元。

  融合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大幅提升。以自动控制与感知系统、工业软硬件、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为重点的制造业“新四基”快速发展,以“大智移云”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不断壮大,贯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成为引导企业战略调整、业务转型、组织变革、新型能力培育的重要途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信息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

  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互联网“双创”体系基本完备,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充分发挥互联网叠加、聚合、倍增作用,加强互联网新理念、新体系、新要素与制造业的融合对接,强化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跨界合作,带动技术、产品、模式、业态创新,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竞争新优势。

  (一)构建制造业互联网“双创”支撑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加快大型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实施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大型制造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在建设完善内部业务协同创新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孵化、协同创新、网络众包和投融资等“双创”平台,积极发展用户深度参与、产业链高度协同的创新模式;鼓励大型企业开放“双创”平台,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平台资源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负责)

  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双创”平台。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制造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或合作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双创”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制造能力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打破企业界限,共享技术、设备和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营造大中小企业合作共赢、协同共进的“双创”生态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积极培育制造业互联网“双创”示范基地。依托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检验检测、测试认证、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等专业研发服务在线化和平台化,打造一批资源聚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互联网“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提速降费,支持“双创”基地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推进智能制造。实施产品装备智能化工程,在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邢台、廊坊等地,发展以数控机床、智能生产线、工业机器人等为重点的智能装备产业,打造一批以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医疗等为重点的智能产品。实施智能工厂(车间)培育工程,在冶金、机械、建材、石化、食品等传统行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推广研发与制造、管理与生产、产供销、财务与业务的一体化应用,实现智能管控。围绕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开展试点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负责)

  发展网络协同制造。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工程,加快企业内部工业网络、控制系统、管理软件和数据平台集成应用,促进研发设计、智能装备、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实现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企业间研发设计、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和营销服务等系统的互联互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面向行业的供应链协同平台,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设计、制造、商贸和资源协同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负责)

  推广个性化定制。在家电、家具、服装、纺织等行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鼓励汽车、机械、轨道交通等行业,提升高端产品和装备的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设计、模具开发和产品定制等在线服务,培育基于互联网的小批量个性化定制模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负责)

  强化服务型制造。发展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监测追溯、质量控制、故障诊断、远程维护、设备监管等在线服务模式。开展基于产品智能化、供应链在线化的信息挖掘;鼓励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拓展总集成总承包、租赁外包、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等新业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重组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仓储、设备租赁等业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专业化系统化服务,推动企业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邮政局负责)

  (三)培育平台化服务新业态,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

  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实施工业电子商务推广工程,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开放性采购、销售、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或区域平台转化,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重点打造钢铁、建材、医药、食品、轻工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创建服务名牌;加强与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合作,大力发展面向行业或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支持制造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快递企业在战略投资、品牌培育、产品体验、网上销售、仓储物流等领域合作,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邮政局负责)

  建设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实施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示范工程,积极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联合,打造钢铁、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光伏、风电、建材等行业云平台,推进研发、生产、服务等制造资源聚集和开放共享,开展基于行业大数据的精准营销、供应链协同等服务,培育基于工业云的新型生产组织模式;鼓励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百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建设特色化、专业化、市场化云平台,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商贸物流、供应链金融等公共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负责)

  大力发展信息化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线上线下相结合(O2O)的信息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产品追溯、评估认证、质量监管、产业链金融等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智能物流信息平台,提高满足供应链协同需求的物流响应能力。充分利用微信、搜索引擎、手机APP等新形式、新平台,开展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大力发展网络品牌,提升河北制造影响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负责)

  (四)建立完善融合发展“新四基”,带动以大数据为重点的信息产业快速发展。

  加快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配合国家“芯火”计划和传感器产业提升工程的实施,依托科研院所和优势企业,加强细分领域传感器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提升传感器智能化、微型化和集成化水平;组织开展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分布式控制系统、工控机,以及在线数据采集、计量检测、监视控制等系统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工艺过程控制、特殊控制模块等核心芯片产业化进程,推进相关领域嵌入式处理器的研发和规模应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负责)

  发展核心工业软硬件。围绕制造业关键环节,鼓励开展嵌入式系统、人机交互系统、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的研发和应用,提升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等工业软件的部署和再开发能力,以及工业软硬件与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系统和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提升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统筹推进张家口、廊坊、秦皇岛、承德、石家庄等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鼓励云计算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业的云计算资源池,创新云计算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培育和引进大数据产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开发面向市场营销、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和工具,推动建设面向全产业链的大数据资源整合和分析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跟踪IPv6、工业以太网、泛在无线、软件定义网络、5G等新技术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加快园区的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建设和宽带升级,优化数据中心空间布局,推进物联网设施建设,提高面向工业应用的网络服务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五)扎实做好保障性工作,提高融合发展质量和成效。

  推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评估工程,在150家行业重点企业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以体系应用促融合水平提升,培育和打造数据驱动、网络协同、精细管理等新型能力,力争50家企业通过国家评定;在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中采信评定结果,加快形成市场化采信机制;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持续开展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以评估找差距、促对标,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评估,为政府精准施策、机构精准服务、企业精准决策提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负责)

  加快推广重点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实施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聚焦钢铁、建材、装备、电力等重点行业,培育两化融合创新服务支撑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按细分行业优选两化深度融合典型案例,总结形成面向细分行业的两化融合解决方案和建设规范,并在行业企业进行推广;跟踪国家在信息物理系统(CPS)、工业物联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等方面的最新成果,适时组织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负责)

  加强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落实国家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推动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的应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工业控制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提升工业信息安全监测、评估、验证和应急处置等能力,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网信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实施重大工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统计监测和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抓好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各级政府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政策落地,加强考核评估,确保融合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利用省级财政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各地设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通过补助、贴息、奖励等多种形式,为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双创”新体系、制造新模式、服务新业态、融合“新四基”等相关项目提供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或工程中涉及技术研发、确需省级财政支持的,通过优化整合后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予以支持。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充分利用各级已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融合发展;鼓励政府购买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鼓励国有企业设立创新投资基金,支持大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创新创意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负责)

  (三)落实税收金融政策。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选择一批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负责)

  (四)强化用地用房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补助,为从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五)健全人才支撑队伍。建立政产学研用联动机制,设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家委员会,成立“互联网+”制造业推进联盟,鼓励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业务剥离重组,为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提供服务。加大引智工作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引进优秀人才。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一批高端复合型人才。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建立一批“互联网+”制造业的实训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科研工作站。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推广企业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把手”进行专题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负责)

  (六)优化融合发展环境。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吸引具备创新能力的跨界人才,在各类专家选拔、优秀人才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创新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业绩考核与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引入有限合伙制,落实突出贡献人员股权、分红激励政策。鼓励骨干优势企业探索制定细分行业两化融合应用规范和实施指南,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组织开展“互联网+”制造业市县行活动,分行业开展整体解决方案推广培训。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学习借鉴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做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负责)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8日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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