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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网络假货需多方沟通治理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17:13:0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恰逢全国“两会”召开前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2月27日,阿里巴巴在“2017年度打假工作交流会”上向全社会公开呼吁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重刑罚、加大打击制假售假的执法力度,倡议“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

  这是继2月19日,阿里巴巴披露过去一年通过大数据主动风控体系识别并清退淘宝全球购涉假卖家高达3万家,以及2月6日,阿里巴巴首次对恶意投诉骚扰敲诈网络卖家的“知识产权流氓”发布封杀令“梅开二度”之后,第三次重磅出击。

    对此,担任过国务院《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国家工商总局中国网络交易平台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组长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则表示:

  首先,“假货”界定目前仍缺乏国家层面统一定义,亟需明确。饱受争议的“非正品”定义,淘宝也提出异议,据工商总局文件中称,统一将假冒伪劣产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通用标签》要求的产品列为非正品。对此淘宝也曾指出,现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均未使用过“非正品”的概念,非授权渠道不等于非正品,因为,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拥有从出厂到销售最后一环的完整授权体系。

  其次,曹磊指出,假货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多方面沟通治理。制假售假产业链在国内根深蒂固、利益盘根错节,任何人、任何公司都无法凭借任何一方一己之力根除,需要从政府、电商平台、商家、消费者、社会机构五个维度来解决。

  详见快评全文:《【电商快评】电商售假屡禁不止背后的原因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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