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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0:09:1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闽政〔2016〕9号)的精神,加快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打造“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将发展“互联网+”作为“智慧泉州”建设重要内容,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推进原则,坚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公共服务两个维度推进,坚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理念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着力发挥互联网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的平台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挖掘和释放互联网潜力活力,提升益民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各领域进一步融合发展,成为改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重要手段,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互联网创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建成互联网创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个以上,若干个县(市、区)列入全省互联网经济区域化链条化试点,互联网创业创新活力大幅提升。

  ——互联网与产业深度融合。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依靠科技创新,促进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能力创新。建设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10个,建成配套完备的新兴产业基地1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0个;建成电商产业基地(园区)10个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超3000亿元;云服务、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00亿元。

  ——互联网应用与服务全面普及。实现以电子形式提交电子签名申报材料,全程网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达30%。推进信息服务产业结构的高端化,不断扩大社会信息消费市场。

  ——互联网接入水平大幅提升。全市所有县(市、区)实现全光网络,在城区实现100M光纤接入能力,在重点农村实现50M光纤接入能力。

  到2020年,“互联网+”成为引领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经济社会运行高度网络化。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基本形成,信息社会初步建立。

  三、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行动目标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力争至2018年,建成20家以上互联网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至少2个县(市、区)列入全省互联网经济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推进示范创新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创业创新网络体系。

  2.主要任务

  加快构建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创新园、创业基地、孵化器、电商园、淘宝村等建设互联网众创空间。对经认定的省级互联网孵化器,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补助。重点支持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及其分园区建设,搭建集群注册与信用服务平台、众包协作平台、全渠道供货平台及专业网货批发市场,鼓励个人网商向个体工商户或电商企业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开放信息资源开发便民利民、服务经济的应用系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1.行动目标

  以深化“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实现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提高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

  2.主要任务

  (1)“互联网+”个性化定制。鼓励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远程诊断和产品后市场服务。支持制造业服务化支撑平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建设,引导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产品供应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按需制造、众包设计等网络制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构建网络化制造系统,实现工业生产规模化和定制化相融合,促进制造业企业走向产业价值链高端。

  (2)“互联网+”智能制造。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推动自动化生产线和智能工厂建设,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支持引导典型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集成创新,加快典型行业的企业资源与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智能装备重大专项、首台套开发专项等项目,重点培育一批智能装备龙头企业。

  (3)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推动工业技术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控制技术的集成创新,引导企业通过集成应用,形成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型能力,实现生产管理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加速工业企业向互联网迁移,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互联网+”商务贸易

  1.行动目标

  依托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优势,围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力争至2018年,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3000亿元,打造一批颇具规模、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园区)和知名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主要任务

  (1)“互联网+”跨境电商。加快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工程,大力推进通关电子平台建设,重点推进中兴海丝路外贸项目、泉州出口加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泉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晋江陆地港)等项目建设,鼓励纺织鞋服等传统制造业、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借助阿里巴巴、谷歌、亚马逊等第三方平台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统筹发展B2B/B2B2C/B2C多模式相结合的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2)“互联网+”农村电商。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开展国家、省级农村电子商务进村示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激活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平台建设,构建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网货下乡的物流配送渠道。

  (3)“互联网+”行业电商。发挥泉州电子商务主要货源地优势,支持鞋服、藤铁、休闲食品、水暖器材、石材、陶瓷雕刻、茶叶等网货走产品创新、集群发展、网络销售的路子。打造基于我市产业特色的垂直性电子商务平台,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垂直类电商平台发展上下游的供应链采供销平台,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支持“泉州购”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通集群全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全渠道供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金融工作局、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市口岸办,市国税局、地税局、泉州海关、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互联网+”农村农业

  1.行动目标

  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众筹农业,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云平台,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产业体系。力争至2018年,建设若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一批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站点,培育一批农村信息员队伍。

  2.主要任务

  (1)“互联网+”农业。引导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资合作,支持安溪县实施“安溪铁观音有机产业智慧云平台”项目。推动泉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云平台建设,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北斗卫导等技术,为灾害预警、耕地质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等提供监测预警服务。深入推进科技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大力提升12396科技信息服务水平,加快12316服务热线升级改造,支持永春县开展全省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建设。

  (2)“互联网+”精准扶贫。推动精准扶贫体系建设,构建农村电商公共平台,引导建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点,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完善电商扶贫机制,利用互联网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逐步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提高生产与流通效率,提升我市农民收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扶贫模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互联网+”普惠金融

  1.行动目标

  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消费金融、征信服务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消费金融、金融租赁的融合和创新。力争到2018年,全市互联网金融年营业收入超30亿元。

  2.主要任务

  (1)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加快发展产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产业金融大数据系统,创新产业链金融、电商金融、消费金融、农村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建设金融产品在线交易服务平台。鼓励申报全国性网络支付牌照或者引入具有全国性互联网支付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2)推动传统金融创新发展。支持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网络众筹、网络证券、网络保险及互联网理财产品销售等业务。支持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利用互联网,拓展发行固收类产品、不良资产挂牌流转、融资项目对接等服务模式。

  (3)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加快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及防范处置力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互联网+”益民服务

  1.行动目标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政务、医疗、教育、养老、社会保障、就业、旅游、文创、法律等新兴服务。力争至2018年,初步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教育、社保等服务对城乡的全覆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主要任务

  (1)“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群为主体的信息公开渠道,构建政民互动公共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市民意见建议,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融合应用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加快建设统一共享的电子证照库,推行政务全程网办,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推广政务申办材料电子化提交,大幅减少纸质材料,进一步提高无纸化办事服务成效。到2018年,针对各事项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不得拒绝电子签名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申报材料,实现3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互联网+”医疗卫生。大力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依托市、县综合医院影像科建立市、县两级区域医疗影像云平台,并与省平台对接,形成上下医疗机构在线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探索互联网在线医疗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提供预约诊疗,第三方医疗支付等服务,以信息化促进医疗机构开展分级诊疗、远程医疗等服务。开展社区医生网上签约服务,为居民提供慢性病跟踪随访、老年健康照护等服务。有序推广智能可穿戴健康设备,实施对病人家庭化监测和远程医学指导。在做好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推行面向市民的居民健康信息查询系统。到2018年,群众就医体验明显改善,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互联网+”教育。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与业务互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建设全市统一的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即: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中心),面向教师提供教学资源制作、发布、共享管理功能,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建立教师备课和学生学习支撑系统,实现优质课程课前预习、课中互动、课后辅导的综合管理。到2018年,基本实现教育服务网络化体系的全覆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互联网+”民政。依托互联网资源,推动信息化服务向基层、社区延伸,建设养老信息、社会救助信息、慈善救助信息一体化平台,提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福利慈善等信息化水平。推广普及面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可穿戴设备和急救呼叫设备,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前置服务。探索养老机构内设医疗组织与医院的远程医疗合作模式,研究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展定制化养老医疗健康服务试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市老龄办,市慈善总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5)“互联网+”社会保障。建设一体化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行社会保险业务一站式网上申报与办理。打造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数据共享平台,推进与外部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打造数据集中、业务协同、服务创新的社会保障“云数据”平台。开启社会保障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启动社会保险“智慧社保”工程,拓展社会保险服务线上线下新渠道。2018年底,建设成涵盖社会保险各业务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6)“互联网+”就业服务。积极推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的实施应用,加快就业人才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就业服务、远程招聘、职业培训一体化的网上平台和入口。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就业信息化率达到90%以上,初步形成综合、多元、互通的公共就业人才与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7)“互联网+”旅游。推动构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旅游服务体系,构建全市智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推进A级景区和重点旅游街区WiFi覆盖,大力推广全市语音导游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智慧旅游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等智慧旅游服务。加强旅游网络营销平台建设,引导线路产品和旅游商品及伴手礼在线营销,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网站等“微平台”,提升泉州旅游线上线下营销实效。系统化提升旅游产业管理、服务、营销信息化水平。到2018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重点景区语音导游系统,全市初步形成“互联网+”智慧旅游产业格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8)“互联网+”文创媒体。发展互联网文创媒体新业态,积极打造报业数字内容产品,推进泉州网、泉视界、泉州文化产业网等门户网站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安溪惠普聚贤国际数字媒体产业基地、文化产业园区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数字精品内容创作生产和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加速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化、网络化,培育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力争到201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超390亿元。

  责任单位:市文改办、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9)“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公共法律服务O2O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机融合。协调推进市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语音平台与省级“12348”热线平台的对接升级,优化完善市级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及各方面法律服务资源。到2018年,基本实现公共法律信息化服务覆盖全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互联网+”公共安全

  1.行动目标

  充分运用互联网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力争到2018年,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快速响应能力、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有显著提升。

  2.主要任务

  (1)“互联网+”平安城市。建立城市视频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探索视频图像信息在社会治理、智能交通、服务民生、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应用。依托视频专网,对接省级统一公安感知信息采集网。优化完善警务平台和警务系统,深化公安移动警务应用,提升警务信息集成水平。到2018年,基本实现综合防控、社会信息采集与互联网融合,城市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互联网+”食品安全。推动监管业务信息化,并通过官方网站、公众信息号等平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问题食品投诉,提供追溯信息查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对食品生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到2018年,建立一批覆盖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示范点,基本建成辐射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防共治体系。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互联网+”安全生产。大力推广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在企业生产流程管理、仓储物流和工艺设备中的运用。构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里统一工作部署,建立包括智慧安监信息管理、重大危险源和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信息的综合平台。争取做好市、县两级安监系统和市直各部门数据交换。到2018年,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互联网+”信息安全。加强互联网安全技术应用,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检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我市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建设,加强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深入开展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工作,推进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通报预警平台建设工作,提升网络安全预警监测、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和处置等能力。到2018年,进一步提升网络和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经信委,市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八)“互联网+”高效物流

  1.行动目标

  推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和标准化建设,加快物流企业信息化,完善物流仓储配套设施,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到2018年,初步建成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2.主要任务

  加快物流企业信息化。大力推广射频识别、多维条码、卫星定位、货物跟踪等信息技术在物流企业中的应用,鼓励物流企业建设现代化仓储设施,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综合集成。积极推进跨行业、跨区域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搭建本地B2B支付结算平台,争取在结算平台建设上有所突破,确保线上产品销售的税收落地在泉州。加快实施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工程,发挥物流企业对行业资源的整合能力,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培育一批电商专业服务企业,发挥电子商务服务类工程协同促进效应,为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委、经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九)“互联网+”智能交通

  1.行动目标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完善交通状况监测,实施智能交通管理。力争到2018年,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便捷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建成,公共交通保障能力、交通治理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

  2.主要任务

  (1)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设。推进智慧路网建设,完善各类智能终端在城市公交网、铁路、航道、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网络的布局与应用。提升交通出行信息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交通运输线上服务统一平台,推广交通支付电子化,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

  (2)提升交通治理智能化水平。建设无线视频调度系统、城市道路交通流量监测及交通诱导系统,建立点对点、扁平式交通指挥体系,提高交通警情快速发现处置能力。启动市级、县级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汇聚接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公安局、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互联网+”绿色生态

  1.行动目标

  进一步完善环保、国土、水利、海洋、农业、林业、交通、建设、气象等部门之间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力争到2018年,基本形成精细化的资源监管和环境监测预报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城市发展模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生态型转变。

  2.主要任务

  (1)“互联网+”环保监管。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连续在线监测监控,进一步扩大第三方运维覆盖面,不断完善第三方运维管理模式;全面推广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建设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平台,强化企业环境监管。依托省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全市环境风险及预警信息平台。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推动海洋监测智能设备与技术的广泛应用,建立全方位海洋动态监测体系,推进精细化海洋监测与预报服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委,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互联网+”资源监管。建立全天候、多层次的资源监测体系,完善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采集更新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监测管理水平。推进全市林业信息共建共享和业务应用协同融合,提高森林火灾预警和林火实时监控能力,形成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一)“互联网+”人工智能

  1.行动目标

  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的推广应用,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智能技术,加快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引领智能终端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到2018年,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2.主要任务

  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提高智能终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能力。优先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强化智能硬件技术研发以及智能辅助驾驶、车载智能设备等产品创新。

  加快发展智能硬件产业。加快发展云制造,推动智能技术的深入应用,着力做大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规模,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产品、工业制造等领域规模商用。争创建设全国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基地。

  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广泛应用。充分利用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的云计算资源以及各类数据资源,支持依托龙头企业和高等院校,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支持安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支持建设车联网应用平台。

  积极发展VR(虚拟现实)产业。开展图像渲染、数字影像及虚拟场景合成等技术研究,加快VR摄像、头盔、显示屏、眼镜、智能图形处理芯片以及图像识别、三维建模、融合显示等软硬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虚拟现实应用平台,推进VR、AR技术在网络游戏、影视制作、旅游、医疗、环境监测、在线教育等领域的应用。支持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建设动漫(VR)应用内容创作基地,加快惠普聚贤国际数字媒体产业基地建设,搭建发展平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推动“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推动“光网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宽带提速行动;推进“无线城市”建设,提升4G网络覆盖深度。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机制,进一步缩小“数字鸿沟”,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与互联互通,提升我市互联网骨干层级。到2018年实现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81%,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78%,互联网普及率70%。

  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各电信运营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组织实施《泉州市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福建省知识产权在线服务平台,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实现90%以上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接入平台,实现80%拥有专利的规模以上企业接入平台。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有效运行泉州市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引导企业通过泉州市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进行专利许可、转让、质押、拍卖和入股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和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等专项行动,以各类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重大展会及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检查和整治对象,严厉打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商务局、公安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加快制定修订标准。引导和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到2018年,力争扶持重点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互联网+”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单位,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强化人力智力保障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办好“海创周”“海外博士海西行”等活动,发挥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载体作用,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带团队、带项目、带资金的“互联网+”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健全人才激励评价体系,对入选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兑现落实资金补助、落户、医疗保健、子女就业入学等政策待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加强泉台人才往来。深化泉台人才交流合作,鼓励互联网企业参加海峡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大会,为企业提供人才项目对接服务。加大与台湾人力资源机构合作力度,引导台湾互联网人才到我市创业创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积极营造发展环境

  支持牌照申办迁移。支持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互联网支付牌照。支持辖区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申请互联网支付牌照增项。对于企业在辖外以收购等方式获得互联网牌照,协助将牌照迁回泉州。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化相关领域政策文件,加快建立“负面清单”并严格管理准入,形成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政府部门依法依规管理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各类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泉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建立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机制。建立多部门的沟通协同机制,推动组建泉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行业发展监测分析和风险防控。从项目、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鼓励和支持其商业模式、技术、风险控制模型等创新。鼓励互联网企业发展大数据服务,积极拓展新兴信息、征信服务业态,做大移动互联网产业。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泉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完善开放合作发展机制

  积极推动“走出去”战略。以“一带一路”战略、“海丝”先行区建设为契机,发挥民营企业主力军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泉州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动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走出去”,通过建设境外生产加工基地或商品分拨中心,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国际品牌并购等多种方式,打造并推广泉州品牌,不断拓展泉州企业国际市场空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泉州海关、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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