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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0:56:2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19号)、《威海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16〕3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推行“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改革,逐步实施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库为基础的“一号”申请,探索开展以分类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报系统为平台的“一窗”受理,最终实现以网上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的“一网”通办,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强化资源共享和协同办理,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市、县、镇三级全面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与行政权力清单相结合,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基础信息和流程信息,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相关信息要录入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库,并通过网上政务大厅统一对外公开。依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凡需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分类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或受理,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制办等部门、单位,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

  (二)整合优化政务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市、县两级部门逐步将公共服务事项分别下放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或受理权最大限度下放到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探索推进村(居)便民服务代办机制,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重心转移到集中服务企业及其他组织、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上,实现全市政务服务资源错位布局、分类服务、贴近基层、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编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探索开展“一窗式”、“一门式”改革。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一窗式”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分类整合,设立咨询导办、综合受理和统一发证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一门式”改革,推行县级统筹、平台统一、业务统办的服务模式,实现柜员化服务,逐步实现异地办理、全城通办。创新工作机制,严把入口关和出口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编办、财政局、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建设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以居民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唯一申办号码,综合运用数字证书、实名认证和生物特征及网络身份识别等技术手段,联通整合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政府网站、市民网、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建立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的用户互认,做到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积极与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进行衔接,实现与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各市网上政务大厅的“一点登录、全省漫游”。(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公安局等部门、单位)

  (五)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基础信息库,对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件、证照、证明和批文等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公民、企业电子证照目录。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元采集方式,将各类电子证照采集入库。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广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技术,建立与省级电子证照库相一致的电子证照通用模板和制证系统,推进制证系统、事项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将增量电子证照数据实时入库。强化与各级各部门证照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限时将保存在数据库中的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和保存在档案室中的纸质证件、证照、证明、批文制成电子证照数据批量入库;未保存的证件、证照、证明、批文,在群众和企业申请办理事项提交相关材料时予以收集、汇总、整理、验证,制成电子证照即时入库。建立电子证照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健全电子证照库建设管理应用工作制度,纳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编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法制办等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六)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在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梳理整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网上办事系统,对外构建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多元化的网上公开、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网上评议和网上投诉。对内构建全市统一的网上申报系统和网上办理系统,按照迁移为主、交换为辅的原则,完成与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的整合和对接。有效整合现有自助服务终端资源,普及应用到人口密集区域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在网上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的应用,拓展邮政快递、网上缴费、社区代办等服务渠道,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业务协同办理和实时电子监察。今后,市、县两级不再批准新建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系统。(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七)强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应用。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搭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将政务服务平台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和办理信息全部纳入目录管理,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互联互通,加快对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强化共享交换平台大数据资源的运用,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凡是平台内已有的数据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的综合分析,了解政务服务需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做好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实施步骤

  到2016年底,建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成事项信息标准化梳理填报工作;建成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一号”申请;开展试点,探索分类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启动与部门业务系统整合的前期工作。

  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完成网上申报系统和网上办理系统主体开发建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探索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制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合署,负责组织推动、项目实施、督办考核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编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改革。2016年,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和国家级开发区都要选择1个镇(街道)进行“一门式”改革试点,尽快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按时完成事项梳理、事权下放和系统整合等任务,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属于政务服务平台范畴内的配套软件,市级提供开发支持。

  (三)加强信息安全。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强化“一号一窗一网”信息化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

  (四)强化保障措施。根据“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改革进度,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服务窗口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等问题;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本级实体大厅场所改造、信息化建设、日常运维等专项资金。(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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