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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全文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11:22:0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加快我市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动电商燎原工程,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经过近 20 年积极推进和创新发展,2015年至2017年,我国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速超过30%。2016年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26.1万亿元,2017年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13.35万亿元,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十二五”期间,网络零售额从7500亿元猛增至3.88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为3.24万亿元,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达10.8%,网购成为消费增长新力量。“十二五”末,互联网创业年投资额达153.62亿美元,占全国创业投资总额的28.5%,电子商务成为投资与创业新热点。电子商务企业积极探索电子商务村、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等“电商扶贫”方式,开辟“脱贫攻坚”新途径。
  (二)省内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2017年淘宝村、淘宝镇分别发展到243个、36个,成功创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5个。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电商交易额突破2.3万亿元、同比增长31.6%,居全国第4位,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居全国第3位。我省积极与阿里巴巴电商平台合作,在全省60余个县(市、区)开通了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设立省级、市级、县级“特色地方馆”83个,建设村级服务站2200多个,覆盖6000多个行政村。
  (三)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挑战。
  1.发展现状。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2050亿元,增幅70%,被认定为“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并通过“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评审,曹县等5县区获批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称号。淘宝镇、淘宝村实现县区全覆盖,淘宝镇24个,占全省的2/3、全国的1/10,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淘宝村168个,占全省的2/3、全国的1/12,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与浙江金华并列),其中曹县大集镇32个行政村实现淘宝村全覆盖。全市7县4区全部成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江北地区率先实现“千县万村”试点县区全覆盖,共建成7800余个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小二和淘帮手数量居全国前三。全市建成电商园区51个,入驻电商企业3600余家,电商交易额累计达到445亿元。10多家快递公司下沉到村庄,日均发单量13万单。全市为村发展到5154个,占全国上线为村总数的85%,成为全国第二个拥有“为村总号”的地级市。我市实际进出口企业500余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有210家,阿里巴巴国际站200家,速卖通等B2C平台10余家,其中曹县达到110家。2015年,我市与阿里巴巴集团就淘宝大学菏泽培训基地、千县万村、菜鸟网络、特色中国·菏泽馆、“1688菏泽产业带”等方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已基本落地。2017年,我市与腾讯公司签署的“智慧菏泽”战略合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面临的挑战。 
  (1)小微企业为主,缺少行业领头羊。尽管我市有一些大型的实体企业开始发展线上业务,但无论是表演服饰产业集群还是木制品产业集群,大都还处于模仿、复制阶段,缺乏能够引领电子商务发展的龙头企业。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培训,实现企业从管理体制到运行模式、经营管理、质量品牌的全面转型升级是当前我市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 
  (2)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乏品牌经营理念。多数厂家的经营者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乏品牌理念,仅有部分企业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但也没投入精力和资源进行品牌传播和推广。特别是在表演服饰的生产中,产品更新迭代快与知识产权申请流程耗时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3)基础设施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尚欠缺。我市农民网商大多是通过模仿创新自发形成的网商集群,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仓储、物流、金融、培训、美工等相关电商服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当前我市为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商提供技术服务、仓储配送、网络推广、代运营、视频美工、教育培训及售后服务的能力薄弱,缺乏一些相对专业的运营服务商,网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4)高端电商复合型人才及技术团队短缺。在电商快速发展中,人才缺乏问题十分突出。农村年轻人流失现象明显,特别是受过较好教育的农村青年,更愿意到城市工作和生活。留守的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又普遍面临“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问题。在农村电商的服务商环节上,缺乏既懂农业、又懂互联网的复合型人才和农村电商带头人。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导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2.统筹兼顾,分类支持。注重农村与城市相结合、农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统筹兼顾农村电商各领域、各环节的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区自身环境对不同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给予分类支持。  
  3.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加强政府引导,注重对各部门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打捆集中使用,重点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注重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以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镇、试点村为抓手,因地制宜探索适应当地实际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总结先行地区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全面提升。    (二)发展目标。
  围绕苏鲁豫皖电子商务中心枢纽城市创建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创业、行业应用和国际化进程。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交易规模大、集聚程度高、支撑体系强、发展环境好、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力争2020年通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验收,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持续高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2018年达到3000亿元,2019年达到4500亿元,2020年突破5800亿元;网络零售额2018年达到700亿元,2019年达到1000亿元,2020年突破1500亿元,确保增幅高于国家年度增幅5-10个百分点以上,电商生态体系初步形成并走向成熟。
  加快推进集聚发展,助推更多的传统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力争2020年,形成50个电商镇、500个电商村(电商村、镇认定标准:参考淘宝村、镇认定标准,经营场所在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本村活跃网店数量达到100家以上,或活跃网店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的10%以上。当一个镇、乡或街道符合电商村标准的行政村大于或等于3个,即为“电商镇”)。力争2020年,全市千万级电商类店铺发展到500个以上,亿级电商类店铺50个以上,培育年销售额过亿元其中通过互联网销售超过30%的“互联网+”新型企业200家。同时,推动工业互联网快速发展。 
  2020年,争创1个国家级、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争创1个国家级、1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30家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建设3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2020年,争取创建3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 
  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协同发展,建立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实现电商配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市电商、农村电商协同跨越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年业务量突破1亿件。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动菏泽特色产品“互联网+品牌”建设

  1.充分发挥菏泽农业大市的资源优势,依托农村淘宝项目,探讨利用新零售渠道,加大菏泽特色产品,如牡丹、山药、芦笋、罗汉参等的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菏泽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互联网+品牌”,帮助菏泽优质产品走向品牌化。到2020年重点培育50个菏泽市“互联网+”优势品牌,进行补贴扶持,集中向外宣传推介。让菏泽更多商家借助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拼多多等知名电商平台,升级本土电商品牌,从本土走向全国和世界;为菏泽重点企业量身定制专属品牌升级方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2.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在财政、税收、金融、人才、文化和标准等方面综合发力,加快推出一批叫得响、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网络品牌。依托我市优势农业资源,集中打造一批特色网售农产品品牌。各县区要抓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工作,摸底排查地方特色网售农产品,积极推进农产品网货化、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大孵化培育扶持力度。同时,结合山东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严把质量关口。(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 
  (二)助推电商产业规模化发展。
  1.推动传统行业与电商深度融合。利用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国内知名大型电商平台的师资和课程资源,在帮扶当地传统企业向电商转型、中小微网商提升、电商人才孵化、电商企业孵化、政府电商培训等领域开展合作。大力发展“互联网+”,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商场、市场和特色街区,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网购店送、网购店取等电子商务新型服务模式,支持开发应用商贸数据,科学引导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创新品牌孵化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示范评价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
  2.推动工业品电子商务发展。培育“电子商务+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园区,支持各地面向产业集群、区域特色产业和各类专业市场,培育和发展一批电子商务平台,鼓励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入驻国内外知名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加速特色产业集群新旧动能转换。引导东明石化等大型企业发展垂直电商平台,鼓励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全方位交易。通过1688互联网采购,提升菏泽本地大企业网络集中采购水平,形成透明、高效、低成本的网络集中采购体系。2018年至2020年,持续扩大阿里巴巴菏泽产业带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产业带的社会影响力,将菏泽打造成为鲁西南地区最大的工业电商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3.深化农村电商合作。积极拓展菏泽市乡村基层服务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农村淘宝服务站点、京东服务站点等村级服务站点的全覆盖,利用好腾讯“为村”平台,建立县、镇、村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探索新型镇级知名电商体验店模式,为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提供基础性支撑。与阿里巴巴集团积极对接,打造辐射全省及周边省份的农村电商区域中心,实现税收本土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电商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1.建设淘宝大学菏泽人才培养基地。推动阿里巴巴在菏泽设立培训中心,挂牌“淘宝大学菏泽市培训中心”,安排讲师在当地完成系统培训,发挥阿里巴巴优质的师资力量、资深的电商教学团队、丰富的实战经验、创新的培训体系等优势,着力为菏泽电商发展孵化和培育“高技能、高素质”的电商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2.引进高端电商人才。结合阿里研究院、腾讯研究院等大型电商研究机构,设立菏泽调研基地,加快推进菏泽电商智库建设,加快本地人才的培训和高端人才返乡。到2020年,引进100名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人一策”进行个性化跟踪服务。大力发展归雁经济,引导鼓励菏泽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参与家乡电商发展。把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列入我市重点产业人才培养序列。为引进高层次电子商务人才提供人才入户、安家补贴、财政奖励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3.采用人才合作、委托运行的方式,实现借力发展。依托创业创新科技孵化基地、职业学院等,创新课程体系,开展互动式、体验式的实战授课,提升电商培训效果。支持行业中介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投融资对接、创业辅导、人才交流、专业培训和电商咖啡、电商沙龙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四)深化产业园区发展。
  1.进一步加强电商园区水、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餐饮、住宿、医疗、娱乐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打造适合电商集聚发展的外部环境,增强对电商产业的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立足于现有的51个电商产业园,引导更多电商元素、电商企业向园区聚集,争取2020年,电商产业园发展到10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
  2.完善园区电商生态链,全面提升电商园区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加大招商力度、培育孵化新业态小微企业等途径,力争到2020年,全市电商类企业达到3万家,电商服务类企业100家,物流配套类企业400家,金融服务类企业100家,创业创新团队1000个。(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招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3.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健全园区管理机制,重点解决好园区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从辖地辖人的角度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把市场化机制运用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管理服务等工作上来,进一步扩大园区自主权。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有机结合,创新服务与监管机制。鼓励园区构建适合不同行业需求的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大力推动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有形市场和虚拟市场的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五)建设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
  1.依托优势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50个化工、轻工、机械、家居等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开展网上现货交易,扩大交易规模。支持有条件的自建平台企业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发展50个农产品交易平台。推动与阿里巴巴、京东、腾讯、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建设一批网上区域性特色产品馆,开展区域特色产品定制供应。同时,积极培育具有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助推牡丹、芦笋、山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触网上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六)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开展新外贸合作。通过与阿里巴巴、亚马逊、京东、易贝(eBay)等平台对接,积极推进“新外贸振兴计划”,结合与“速卖通跨境产业专区”和“一达通”的合作,培育“互联网+大外贸”新型商业模式;联合开展“优商优品”培育工程,支持和推动优秀企业和优质商品在阿里巴巴国际站等平台上线经营;共同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加强产业链协作,实现线上平台、线下服务以及交易各环节的打通,提升我市跨境电商产业的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2.立足我市现有跨境电商产业带,如曹县木制品产业基地、鄄城人发制品产业基地,大力支持企业借助已有跨境电商渠道,积极培育国际化企业群体,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鼓励更多的企业涉足和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有实力的外贸企业设立海外仓,直接将产品销往境外消费者或零售终端。通过使用阿里平台、谷歌平台、亚马逊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引导企业销售最前沿的产品。积极举办各类跨境电商宣传、培训活动,强化跨境电商企业构筑自有品牌意识,加快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3.做好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最大程度简化跨关区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和检验检疫能力,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进出口产品退税效率,为电商国际化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菏泽中心支局、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菏泽检疫检验局、市口岸办)  
  (七)助推新零售等新型商业模式展开布局。
  1.多种商业新业态、新模式以比传统商业无可比拟的发展优势,不断孕育并呈现爆发式增长,给经济社会带来巨大活力。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握发展趋势,积极推动天猫优品、京东便利店、无人商店、智能无人售货柜等2000个商业新模式落地,推广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的无人售货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
  2.引导本地零售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我市传统商超企业,积极探索运用人脸识别、二维码进门、RFID 无线射频识别等新技术,建设24小时无人便利店。在抓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市分阶段进行推广复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 
  3.以新零售发展理念,依托线上企业的货源信息、专业人才优势,帮助生鲜农产品的传统线下企业加快实现“触网”转型,利用本地化、近距离货源,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配送服务,推动农产品流通商业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 
  (八)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完善产业园区电子商务企业招募、孵化培育、专业服务、投融资对接和绩效考核机制。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广大网商提供包括技术服务、仓储配送、网络推广、教育培训、视频美工、产品摄影以及售后服务在内的多功能、全方位服务,鼓励国内大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落地我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2.提升现有众创空间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支持利用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及主力商圈等闲置楼宇资源打造电子商务众创空间。鼓励建设大学生及返乡人员电子商务实习、实训等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3.持续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围绕服装、家具、床上用品等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促使全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高。(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四、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支付体系。增强我市法人银行在线支付服务功能,面向全国拓展网上支付业务,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安全易用的电子商务在线支付平台,促进支付平台与电商企业加强对接。进一步完善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满足支付需求为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支付清算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支付体系服务主体多元化格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行)
  (二)快递物流体系。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加快物流园区、分拨中心、仓储中心以及集散中心和城市末端配送快递网点建设。统一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信息交换标准,建立信息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第四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透明化的物流信息服务。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实现从出库到消费者的全程无缝对接,实现县区2小时冷链配送。对已落户的“四通一达”物流龙头企业华北区域总部,加快投资建设进度,搭建网络信息、仓储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三)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金融创新优势,特别是针对大宗商品在线交易活跃以及行业供应链运行资金量庞大的特点,创新发展现货质押(仓单融资)、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商业保理等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行业整体运行效率。积极开发建设大宗商品在线交易融资平台,面向大宗商品行业提供商品交易、仓储、融资、检验鉴定、交割和结算等服务,进一步整合生产企业、贸易商、终端用户、仓储物流、银行、担保公司等全产业链各方主体,打造全流程的第三方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和在线融资平台。加强普惠金融合作,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腾讯等进行对接,在环境、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发挥大型电商平台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金融扶持,助力菏泽市小微电商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行)
  (四)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电商企业在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电商人才培养和交易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措施办法和相关服务,进一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创新发展移动电子商务。聚焦“支付+平台”发展模式,开放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发展以支付、交易为核心,以本地化、生活化、社交化为特色的移动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与金融、快递物流等相关行业协会合作,确保本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大财政支持。市财政在每年安排500万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研究制定菏泽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以及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前瞻性技术研究、新型业态发展以及关键领域、重点项目和示范基地等,对符合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方向的总部、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机构的设立予以资金扶持,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提供配套资金。
  (三)强化人才支撑。在全市建立一套电子商务人才认定体系,开展面向大学应届毕业生的电子商务技能及企业负责人的电子商务战略决策、面向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的三类电子商务培训,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库、人才库和案例库。聚合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和知名企业的优势资源,鼓励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完善电子商务学科设置,通过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制定相关奖励激励办法,积极引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军人才以及具有创新思维和运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优秀团队。
  (四)扩大宣传推广。积极宣传推介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和知名电商企业,不断增强电商企业、产品的认知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重视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政策等,努力在全市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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