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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杭州首起电商恶意投诉案宣判:假货店投诉正品店卖假货 反赔偿210万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5日 13:29:14

(网经社讯)昨天上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名自己卖山寨货的卖家,竟然冒充该品牌的权利人,把同平台上卖真货的卖家全店商品下架。这起纠纷,也是自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生效以来,杭州首起电商恶意投诉案件。

随着“审判长”一声槌响,这起电商恶意投诉案件有了结果,被告江某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210万元。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王某经营的淘宝店售卖的是海外直邮的正品,可是没想到,从2016年12月开始,就遭到了另一淘宝店主江某的恶意投诉。为了投诉成功,江某还伪造了相关注册商标的权利证明等报告,声称自己就是该品牌的权利人,王某店铺出售的衣服为假冒商品。平台根据他反申诉提供的依据,对原告的平台进行了降权的处分。

降权会影响店铺的搜索排名,再加上部分商品被下架,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王某店铺的月销售额从800万元降到每月仅三四百万元。自己明明卖的是正品,却被投诉,王某很不服气,他发现江某曾对淘宝平台上其他多名同品牌卖家也发起过投诉。在淘宝方面的协助下,王某发现,江某的店铺竟然和自己卖的是同一品牌服饰,而且江某还因售卖假货,被四川当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随后,王某将江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查明,此案为一起恶意投诉案件。

据了解,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杭州首例因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故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案件。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叶胜男介绍,《电子商务法》出台以后,对于这种恶意投诉的行为是明确打击的。恶意投诉平台内经营者,造成平台内经营者经济损失的话,就需要加倍承担赔偿责任。(来源:新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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