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丰巢快递柜宣布针对存放超12小时包裹进行收费风波持续发酵,并引发连锁反应,继杭州东新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硬核”通知决定暂停启用丰巢快递柜后,不少小区陆续宣布暂停使用且遭到不少业主抵制。(详见专题:http://www.100ec.cn/zt/kdg/)
聚焦于快递“最后一公里”的丰巢快递柜,近年来在生活社区或办公园区中越来越普遍。可就在一周前,丰巢推出会员服务,对于此举,网友却看法不一,也因此推上了舆论风波。
于此同时,多地监管部门发声回应,截至5月13日,山东、江苏、浙江、福建、上海等地监管部门已经发声,重申快递入柜需收件人同意。5月8日,浙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调末端投递要求的紧急通知》明确,对于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快递企业,要督促相关企业在投递前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
13日,中消协也对丰巢快件箱超时收费问题进行回应,智能快件箱服务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服务费用,超期限可收费,但具公共属性。
发酵:从“一元赞赏”到“超时收费” 为何此次各方“不买账”?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专家委员解筱文表示,“一元打赏”的模式是一种自愿选择的服务方式,而此次的收费模式是一种强制行为。两者性质不同,故此引起舆论较强反响。关键的问题在于,快递柜企业此番收费的“大动作”,是否真正体现出便民利民服务的初衷,是否依法合规,是否能现实快递柜企业、快递物流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利益平衡。
快递柜发展主要困境在于如何协调快递企业和消费群体,解决公益服务和市场经营之间的矛盾,培养大量消费者广泛使用的习惯,更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探索被各方接受的盈利模式。此次收费举措所带来的问题,如果短期达不成一种共识,形不成利益平衡,在一些城市和特殊区域,相关矛盾还会持续。
但是,如果随着疫情风险降低,快递员可以直接进入小区等场所,配送至消费者,那么更多消费者将选择直接送货到家。如此情形的到来,快递柜企业势必将极为尴尬,经营形势或将更严峻,刚刚培养起的大众消费习惯,将大打折扣,不得不再次“讨好”消费者,以增进信任和继续培养消费习惯。
另一方面,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从“一元赞赏功能”到“超时收费”,快递柜都在试图探索盈利模式,侧面反映其面临持续亏损压力。而如何盈利也成为智能快递柜企业所面临的共同难题。
抵制:用户、社区的抵触情绪能否改变丰巢收费现状?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专家委员解筱文表示,作为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快递柜服务企业,贸然粗暴收费,所引起舆论关注必然会影响快递柜发展,做出收费政策调整。至于是否免费,现在不能确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按照快递柜企业的发展愿景,潜藏的必然是迫切收费盈利的冲动,这个不会改变的。
当某些快递柜企业以打着便民利民、公共服务旗号完成快递柜企业市场布局,并借助疫情特殊情况下无接触物流配送的实现需要以及消费者初步的依赖,绑架快递企业和消费群体,开始“变脸”收费,占据稀缺公共资源,行“坐商”之利,实为不该。
解筱文认为,快递柜服务的模式和方向是符合市场发展的,应该悉心研究,纳入社会物流体系,甚至整个电商业发展中探求商业模式,在体现公益服务的基础上,更大发挥其市场价值,而不应该贸然粗暴收费,或转嫁费用于消费者,以免断送这种新兴的末端物流服务方式。去年开始,有智能快递柜企业创设的柜体广告投放模式,就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创新突破。但是,快递柜运营企业的商业模式比较单一,盈利模式简单粗暴,整体发展还在探索发展中。快递柜相关企业和资本方,应该多一些长远发展的战略定力,少一些短期谋利的浮躁心态。
此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也表示,快递柜作为硬件需要巨额投入。除了运营成本高,快递柜的盈利模式不清晰也导致了亏损的出现。于是,对用户免费的快递柜开始尝试收取一定条件的使用费,与此同时,快递柜公司还在尝试广告和开展电商的形式,让流量变现,增加盈利方式。但是,快递柜广告变现有限,流量变现的前景尚未得到证实。
争议:丰巢收费究竟合不合理?是否涉嫌“二次收费”?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首先,快递柜服务在用户收件不便情况下,为用户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这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当下疫情期间,为无接触投递发挥巨大作用。
其次,快递放置快递柜先征得用户同意。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因此,只有征得用户同意后,快递公司才能将包裹投递快递柜中,若未经用户同意投递,那么因超时而造成的费用,收件人就没有义务支付。
最后,关于快递柜收费问题不能“一刀切”,而是要建立在双向选择和自愿原则基础上。快递柜存在的初衷是收件人收件不方便时的备选项,同样对于快递公司配送量过大且保障时效的前期下,快递柜也是最好选择。因此,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快递员告知其存放收费政策从而保障用户知情权,那么收费是可以的。
蒙慧欣建议快递公司在快件入柜之前可即时发送信息于快件人并附上使用说明或收费合同获得消费者同意后再投入,在期限到期前及时通知用户取件。。
解筱文也表示,事先联系收件人获得同意、收件人收件不便委托放置快递柜、以及特殊环境下无法直接送递的快件,采用快递柜服务方式,属于正常的快递配送服务,产生的费用可由收件人负责。其他情况下,包邮或收件人已支付快递费,在配送范围内的快件,配送中再向消费者收取快递相关费用,则涉嫌“二次收费”,存在违规。
针对丰巢对滞留快件的非会员用户在超时12小时后超时后收费0.5元,3元封顶的收费。解筱文认为,这种收费不尽合理。其中,超时时限设定过短,至少应该24小时。如果要收费,在收费中应该根据各地域快递柜使用情况,针对运作效率低、空置率低的快递柜减免收费。针对以极低成本进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地的一些快递柜,以及免费受邀入驻的快递柜,应该减免收费,绝不能“一刀切”武断操作。否则,涉及公共资源利益非正常交易。
前景:智能快递柜行业应如何发展?
解筱文认为,快件柜服务是一种新生事物,是快递末端服务的基础保障之一,不管它具有怎样的市场前景和盈利价值,它一定是具有公益服务和便利利民特性的。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应该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制负面清单,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可以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和税收减免,支持鼓励此类企业良性发展,同时更要倒逼快递柜企业从商业模式创新、从整个供应链和服务生态中探求可持续发展,而不能放任其“占山为王”“坐地收费”。
由此案例,有关政府部门应该警惕类似问题。目前一些社会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打着便民利民幌子,借助公益服务的旗号,从而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绑架社会和消费者,最终倒行逆施,违背初心,行市场不义之道。“共享单车”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政府免费充当了其信誉背书、公共宣传、日常车辆整理、管理协调、不良问题善后等大量工作,而企业却赚取大量利益,服务虽有利于社会大众,也造成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