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2月15日,人民日报发文批广告极限词滥用,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提出规范网络电商广告用语。文中还提到,互联网时代,当滥用极限词的虚假广告搭上技术的便车,其负面影响更不可小视。规范网络电商广告用语、整治滥用极限词乱象,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
此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将以互联网直播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跨境电商广告纳入监管。面向未来,紧跟互联网业态发展,落实落细监管举措,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才能推动互联网电商恪守底线、健康发展,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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