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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网店”隐身术失灵?市场监管新规“亮剑”商标侵权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5:22:52

(网经社讯)导读:登记地址虚假、经营者失联、维权困难,这些网络购物中的糟心经历,终于有望得到根治。11月14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就“幽灵网店”商标侵权等相关问题明确查处措施。(详见#网经社 专题:https://www.100ec.cn/zt/ccylwd/

出品|网经社

作者|可乐

审稿|云马

配图|网经社图库

一、“幽灵网店”难以捉摸

所谓“幽灵网店”,就是一些不法商家在网上开店时,故意留下虚假地址和电话。消费者投诉维权联系不上,哪怕是执法人员循迹上门也找不到实际经营人。这些店铺凭借这种“隐身法”,堂而皇之地售卖假货,肆意躲避监管。近年来,在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网店售假案件中,超过半数都涉及“幽灵网店”。这一现象屡禁不止,已成为网络监管执法的一大难点

“幽灵网店”的典型特征包括登记地址不实、经营者失联等现象,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不仅普通消费者受害,一些知名品牌同样对“幽灵网店”十分头疼。这些网店仗着有“隐身法”,冒用知名品牌商标,却从不在公示地址上实际经营,很容易让消费者上当受骗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查处拼多多淘宝、快手、京东等平台上涉嫌侵犯“胖东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4家网店时,发现10家不在公示地址经营,其中8家根本无法找到。这一数据揭示出“幽灵网店”问题的普遍性与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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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称,“幽灵网店”的违法行为并非单一层面,包括:

核心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构成了“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或“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等典型侵权行为。

规避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第十条与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公示与平台的核验义务。“幽灵网店”提供虚假信息以逃避监管和责任,直接违反了上述规定。

具体违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网络交易信息公示、平台核验义务及协助调查做出了具体规定。“幽灵网店”信息不实、无法联系的状态,违反了其第二十三条等关于经营者义务的条款。

二、四方面入手精准打击

面对这一挑战,市场监管总局于11月14日发布了《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具体措施,并重点提出四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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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证据通报机制。对于已有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告知平台经营者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显著标记制度。对于当事网店经营者地址信息不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当事商铺和商品信息置顶位置进行显著标记,并通知当事网店经营者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跨区域协作执法。对于相关违法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的,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权限与协查要求。这将有助于解决电商侵权案件跨地域性带来的管辖冲突

平台责任追究。强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国内电商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这份征求意见稿对电商平台来说将有几点改变:

第一,平台需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若明知售假仍提供服务的,可能构成帮助侵权并担责。

第二,对地址不实或失联的网店,平台需在其店铺和商品页的置顶位置进行显著标记,例如注明“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经营者地址信息不实”。

第三,市场监管部门可将初步侵权证据通报平台,平台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书面反馈所采取的措施。

对于不法商家来说,想要通过提供虚假信息“隐身”实施侵权并逃避惩罚是不可能了,而且消费者会审慎购买,其侵权收益模式将难以为继。曹磊补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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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董毅智也认为,对电商平台而言,责任显著加重,促使其向“主动治理”转型。《规定》第四条至第七条详细规定了平台在接到市场监管部门通知后,需在限定时间内(如15个工作日)提供商户信息、对信息不实店铺进行显著标记等具体义务。这将促使平台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商户资质审核与日常监管。

董毅智还表示,这有效遏制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诚信守法的商家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如文档三中提到的“胖东来”商标侵权案,新规将有助于保护此类正规品牌商的合法权益。

三、电商平台如何行动?

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凸显。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显示,2024年全球商标申请量出现小幅回升,估计全球共提交了1170万件商标申请,比上一年增加了约2.9万件。中国仍然是全球最活跃的商标申请市场。数据显示,中国商标局的申请类计数达到约700万件,远远高于美国的795,337件。这两个商标局自2000年代初以来一直占据商标申请量的前两位,但两者之间的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显著拉大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特别是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幽灵网店”问题,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商标侵权案件查办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共查办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7万件,涉案金额4.68亿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42件

曹磊指出,无论是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唯品会小红书等公域电商平台,还是微信小店、鲸灵集团、云集、梦饷科技等私域电商平台,作为交易场所的组织者和规则制定者,是商标规范的第一道防线,应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理三道工序,构建好“守门人”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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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

董毅智表示,为适应新规要求,构建健康的商标保护生态,建议从以下多角度着手:

法律与监管角度:强化执法协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据《规定》第八条,建立高效的跨区域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确保对违法网店的无死角打击。统一执法标准:进一步细化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为平台和商家提供明确预期。

从电商平台管理角度:完善技术防控:利用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商标侵权商品的主动识别与风险预警系统。优化平台规则:将《规定》要求内化为平台规则,建立清晰、高效的知识产权投诉与处理流程,并对违规商户采取严厉的层级处罚措施。

从商家经营角度:树立合规意识:商家必须将知识产权合规置于经营战略的核心位置,主动进行商标注册与布局,杜绝任何形式的“搭便车”行为。确保信息真实:严格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确保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有效,以应对可能的监管核查。

随着市场监管新规的出台,曾经肆虐的“幽灵网店”终于遇到了克星。那些刻意虚化的商标、无法接通的电话、根本不存在的地址,都将成为网店治理中的重点排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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