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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明确:人工智能产生的推理结果,不能直接作为审查意见使用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8:45:58

(网经社讯)网经社产业电商台(B2B.100EC.CN)获悉,7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进展新成效,并答记者问。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应用到各行各业,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到,要加强智能化技术运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介绍,“十四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智能审查和智能检索系统的建设工作,并结合人工智能的迭代升级进程,持续完善系统功能。

2023年1月,新审查系统正式上线,实现了在线翻译、图形识别、智能比对等技术功能,让审查员能够减少机械性的重复劳动,集中精力处理审查的专业性问题,从而促进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提升。

随着大模型技术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还适时启动了大模型技术的应用研究,选取了专利审查五个业务场景开展验证工作,以“平台+模块”的方式构建灵活可扩展的智能审查系统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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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我们的大模型检索、AI学术助手、AI法律助手等多个模块已正式上线,目前整个系统运行平稳、效果良好。”胡文辉说。

在专利检索方面,训练了专用于检索的大模型,测试表明,对比文献检出比例得到了较大幅度提升,进一步节省了检索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助力技术理解方面,与科技文献服务机构合作,以自然语言对话的方式,向审查员提供与申请文件相关的技术知识,帮助审查员了解技术背景,掌握发展脉络,加快审查进程。

在法律适用方面,整合法律法规、指导案例培训课程等资源,构建了专业知识库,通过大模型智能问答和逻辑推理实现了法条检索、案例解析等相关功能,增强了审查员法律适用能力,为科学作出审查结论提供了法律支撑。

胡文辉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工作中明确,人工智能在审查中的应用,发挥的只是辅助审查的作用,由人工智能产生的推理结果,不能直接作为审查意见使用。审查工作中,审查员也必须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依法客观作出审查结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在审查工作中的应用,辅助审查员更好地理解发明构思、更快地进行技术分析、更准确地作出审查结论,不断以高质量、精细化的审查工作满足创新主体多元化需要。”胡文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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