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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丝袜不符换货原则 梦露时尚不予处理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8日 16:03:3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6月3日,由网经社和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b2b.toocle.com/zt/315)接到网友刘先生投诉称,他在梦露时尚(http://www.menglu.com/)网购的丝袜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因超出退货期不予退货。

  据了解,梦露时尚是国内领先的时尚消费平台,定位于销售女性内衣系列产品的电子商务专业站点。

(注:网经社配图)

  刘先生投诉称,因为人在外地,他在梦露时尚网购的丝袜在到货后,没有当场拆封验货。20天后,刘太太试穿丝袜的时候,才发现丝袜脚后跟开裂,且没有明显的断线痕迹,丝袜在腰部的位置有洞,怀疑是丝袜的质量问题,刘先生要求退货。

  梦露时尚客服表示,梦露时尚的退换货原则规定,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用户不能享受梦露时尚购物网退换货承诺:退回的商品超过了退换货期限的退换货要求:退换货期限在10天之内(以客户签收日期为准);任何已水洗或穿着使用过的商品,不予退换货;特殊商品(内裤属个人卫生用品、丝袜、美容美体类、塑身类产品、激情类产品)目前不提供试穿服务,非质量问题,不予办理退换货。

  针对刘先生的情况,梦露客服称,如果刘先生在货物签售10天内发现丝袜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梦露时尚一定会负责处理。但是刘先生收货已20天,且丝袜已经被穿过,不能判别是丝袜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人为造成的,所以没有办法办理换货。

  梦露客服还表示,刘先生的丝袜在之前已经因为颜色问题,办理过一次退货。第一次调换,就因为在签收日10日内,并且没有穿过,符合退还货要求。虽然不是丝袜本身质量问题,还是顾及刘先生的感受,给予办理了换货。

  对梦露客服的退换货原则,刘先生表示,这个原则是非常不合理,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据网经社了解,退换货原则几乎是每个商城都制定的一项规定,1号店、安妮商城、平购宝、欧莱诺、西域网、乐友婴儿用品网、博库书城等,都有各自针对性的退换货原则规定,此项规定对商家和消费者是双向的约束和保障。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需仔细阅读商家退换货原则,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的消费权益,同时在收货第一时间及时检查物品的实际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见习编辑 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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